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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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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乡镇 消防安全 隐患 排查 工作方案
乡镇消防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稳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闽政办创造电(2023)11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1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晋政办(2023)5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镇继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农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动态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根底,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政府牵头,安办、派出所、边防所、财政所、规划建设办、经济开展办、行政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文体效劳中心、教委办、工商所、中心卫生院、消防中队等部门为成员的“清剿火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组长由镇政府卢敬东副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办副主任蔡金山担任,催促、指导、跟踪、督查各村(社区)、工作点、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各部门及各村(社区)、工作点开展工作情况。 三、清剿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近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平安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歌厅、小洗浴、小幼儿园、小养老院、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平安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以及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非法设置可燃物堆场和仓库、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堵塞平安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高层住宅。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平安出口锁闭,易燃易爆场所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户籍化〞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本辖区、本系统消防平安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本辖区、本系统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重点整治违章搭盖厂房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四、加强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办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平安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工程“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规划建设办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工作点、工商所、东石派出所、东石边防所、安办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 (三)经济开展办、安办要加强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监管,催促企业落实平安责任制, (四)规划建设办要加强对液化气经营站点的检查,取缔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站点。 (五)东石行政执法中队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平安的违章建筑。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东石教委办、文体效劳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平安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平安措施。 (七)其他行业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落实单位消防平安责任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平安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那么,切实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 (一)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xx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规定(闽政(2023)139号)开展消防平安评估,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平安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 (二)消防平安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平安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平安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效劳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六、工作措施 (一)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范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平安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分;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一律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去除或者撤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四)对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数量缺乏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平安疏散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平安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撤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平安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以及平安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临时查封。 (六)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平安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平安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平安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催促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 (九)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平安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书面报告市政府解决。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清剿火患〞战役是市政府连续三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也是我镇消防平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工作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再接再厉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统筹兼顾,整体强力推进。各村(社区)、各工作点要针对我镇比较突出的“三合一〞、“多合一〞、“九小场所〞等火灾隐患,认真分析研判,开展重点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系统特点,组织、指导和催促有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东石派出所、东石边防所要按照管辖权限开展监督检查,催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催促社区、村委会发动群众和消防志愿者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强化平安宣传,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运用各类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清剿火患〞战役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平安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平安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平安意识。要引导公众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和其他阻碍平安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85586631〞火灾隐患举报 进行举报投诉,并组织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 (四)加强催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工作点、镇直有关各部门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督查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剿火患〞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各村(社区)、各工作点、镇直有关单位应于6月30日前报上半年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情况,2023年12月30日前报年度工作总 第8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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