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道路交通
整治
工作方案
乡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依据关于印发x州市开展集中标准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府办(202223)70号)、关于印发x州市标准摩托车交通平安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方法的通知(x市府办(202223)37号)以及研究标准全县农村客运市场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x府阅(202223)71号)精神,虎让乡决定从202223年3月11日至202223年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标准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等车辆的运输管理秩序,根本做到管理标准,运输秩序良好。
(二)建立道路交通平安管理长效机制和目标管理方法,使全乡道路交通运输平安有序。
(三)道路交通事故要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因摩托车引发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平安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对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四轮车、长安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整治,乡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长周华明任组长;副乡长雷均任副组长;李春银(安监所所长)、李崇育(社区支部书记)、杜克荣(播送站长)、周营文(综合办主任)、陈国华(农机站站长)为成员。
(二)强化宣传,搞好摸底调查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时间:202223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1)利用播送、电视、板报、标语、通告等各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平安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干群收听收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事故展板图。召开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车主会议,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意义,积极营造严管重治的浓厚气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对辖区的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等按照统一表格,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客运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部门对所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按统一规定,带头标准到位。
2.集中整治,标准管理(时间:2022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1)力量组织。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运管、农机、保险等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整治活动。
(2)标准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车况良好,车身符合标准要求;保险足额有效;停放入站到点,营运线路明确,平安责任到人。
①二轮摩托车。严禁载客营运;除驾驶人员外,只能载1人,严禁附载12岁以下儿童;搭乘人员和驾驶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头盔;不得搭运易燃、易爆物品。
②三轮摩托车。取缔三轮摩托车营运载客。凡在县政府规定的时间自行报废销毁三轮摩托车的,政府每辆新车补助500元,旧车补助300元;超过县政府规定时间被依法取缔的一律不予补助。超过使用年限的三轮车必须强制报废销毁。对车况良好的三轮车确需从事货运的,必须撤除车厢内的所有座位及车蓬架,办齐证照和相关手续,方可使用。
③长安车。实行淘汰、标准、控制管理。对现有长安车车检不合格的,强制报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废的,政府补助每辆车500元。经车检合格的,由农村客运公司统一公司化管理,发放线路牌,过渡用于具备通行条件(至少3.5米水泥路面)的乡镇到村乘客运输,三年内更新淘汰。从政府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允许长安车作为乡镇到村的乘客用车。长安车严禁作为“校车〞接送学生、幼儿。
④残疾人代步车。一律不准从事客运,只能作为残疾人自用车。
⑤拖拉机、低速农用载货汽车。只能作为货运和农业耕作,严禁载人。
(4)依法打击
①对改变用途的二、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和报废车、拼装车、下线车非法载客的行为,依法打击,坚决取缔。
②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的车主、驾驶员及相关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顶格处分。
(5)强化“公司+协会〞自我管理
①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驾驶人员等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化经营,具体工作由县农村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在202223年3月中旬正式启动(实施方案由县交通局制定)。
②乡上组建二、三轮摩托车等“平安管理协会〞,由李春银同志为乡交通平安协会会长,蒲正强为交通平安联络员。
③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摩托车平安管理协会,标准管理本单位、企业职工的二、三轮摩托车。并负责摩托车驾驶员平安知识学习培训,车辆统计、台帐建立、上报等日常工作。
3.乡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机关、本辖区内的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的整治和日常平安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摩托车的日常管理,并逐一建立台帐。
三、建章立制,检查评比(时间:202223年1月1日—3月31日)
(一)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平安管理制度职责。
(二)完善各种车辆驾驶人员的台帐,实行流动管理。
(三)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凡机关工作人员或村干部从事非法营运或幕后指使阻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律先停职;对不认真履职的部门和人员参照x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方法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四、严肃纪律,确保实效
此次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乡务必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彻底扭转我乡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混乱局面,推动全乡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开展。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