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实施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卫生效劳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医生(以下简称村医)队伍管理,提高村医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素质,保障全市农民获得满意的根本医疗卫生保健效劳。根据国家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方法、XX省卫生厅XX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那么的有关规定,结合x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核时限自20x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二、考核机构村医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考核委员会名单附后)。各镇乡设立由镇乡卫生所所长任组长、当地医院院长任副组长的村医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医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应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应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那么。村医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村医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三、考核对象(一)已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受聘于村级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工作的村医;(二)已依法执业注册、未被所在地医院聘用、但由当地卫生所聘用,专职从事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作的村医。村医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由本人向辖区镇考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报送市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村医不参加考核:1.考核时已到达退职年龄,且不予返聘的;2.旷工累计满30天的;3.因各种原因中止执业两年或已被除名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5.拒绝参加乡村医生两年一轮技能培训的;6.正在立案审查或被劳教、判刑的。四、考核内容以村医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接受继续教育、业务操作能力等方面为根本依据,主要考核村医思想品德和业务技术水平、接受继续教育与工作实绩三大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按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评定,接受继续教育与工作实绩实行百分制评分。五、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有改革、开拓创新精神,不参与邪教活动。2.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私自行医、超范围执业现象。3.认真履行组织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擅离职守,不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