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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东县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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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乐东县 特种设备 隐患 排查 起重机械 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乐东县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立即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琼质技监特"202223"34号)的要求,根据乐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平安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依法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全县特种设备特别是起重机械方面存在的平安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黄泽聪局长担任,组员由分管特种设备平安监察的陈毅雄副局长和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以及总结上报工作。 三、工作范围 (一)隐患排查工作的范围是。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冷冻制冰行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重点对本地区尚未开展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和冷冻制冰行业的压力容器、1 压力管道进行排查整治,催促企业积极申请定期检验和开展人员培训。 (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范围。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范围是符合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八十八条定义,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22"第31号)的各类起重机械。重点是正在实施搬迁和方案搬迁的企业以及电站、冰厂、胶厂、混凝土构件预制企业等使用的起重机械。同时,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事故频发、隐患较多、管理薄弱的其他特种设备列入本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四、工作内容 (一)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内容: 1、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平安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三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落实规章制度。“两有证〞即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一检验〞是必须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平安隐患,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2、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平安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对排查出的特种设备平安隐患开展整治。发现平安隐患,我局将催促隐患存在单位按照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和消除,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现场平安监督检查记录上报省局特设处。在整治工作中,应积极争取 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省局报告。 (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结合起重机械平安监察规定,围绕以下工作重点,依法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1、在2023年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再次催促辖区内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开展平安自查和重点抽查,并认真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现场平安监督检查记录。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平安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催促使用单位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制度。 2、积极与培训机构联系,落实作业人员的持证工作,要求每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至少1人以上持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上网管理。 3、检查起重机械平安状况和使用现场情况。对起重机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志、吨位标志等是否醒目,危险性较大的吊装或施工作业场所是否有明显标识,平安区域内有否无关人员活动。抽查起重机械钢丝绳、制动器和各种平安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好用。 4、认真开展自纠自查,严肃纠正不按程序和时限办理许可、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失职行为,确保平安监察工作到位。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6月30日前)。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进行发动部署,催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总结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随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上省局。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前一阶段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催促整改,对于重大平安隐患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同时,按照已建立的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要求,消除死角。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2023月1日至11月15日)。为稳固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取得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争取支持,加强协调。积极主动将此次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在取得当地政府支持和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根底上,完成好此次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工作部署,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特种设备重点监察工作的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广阔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平安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特种设备平安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在整台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扬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同时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平安问题予以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 第二篇: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 02023)355号) 特急国质检特函"202223"355号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2223年以来,特种设备平安形势依然严峻,尽管各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特别是起重机械事故仍呈高发态势,重大事故时有发生,1至4月份发生严重以上事故25起,死亡2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7%和53%。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2223"16号)印发后,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和今年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立即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 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平安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和质检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消除起重机械平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完成今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低于327人、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低于0.8 3、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低于0.92的控制指标,促进特种设备平安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隐患排查的范围是石油、化工、冶金、有色、电力、水利、建筑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行业使用的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范围是符合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八十八条定义,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22"第31号)的各类起重机械。重点是工厂、码头、货场内和建筑、铁路、交通、水电火电施工工地内使用的起重机械。 各地还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事故频发、隐患较多、管理薄弱的其他特种设备列入本次排查和整治工作范围。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隐患排查工作。 1.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依法落实平安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否建立应急救 援机制;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列入限期整改方案并制订有效监控措施。 2.本次排查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分类梳理、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要突出企业治理隐患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 (二)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近期公布的起重机械平安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自202223年6月1日起实施,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围绕以下工作重点,依法组织本次专项行动。 1.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出借许可证、拒绝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维护特种设备生产的良好秩序。 2.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平安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催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平安管理制度。 3.严肃查处超核准范围检验、无证人员检验、不按照平安规程检验的违规行为,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4.严肃纠正不按程序许可、不按时登记、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失职行为,确保平安监察工作的到位。 四、实施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布臵阶段。 6月15日前,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当地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发开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 从6月15日至8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当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并制订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报告,报当地质监部门。 (三)催促检查阶段。 从8月15日至9月15日前,基层质监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当地企业自查自纠进行催促检查;各省级局在2023月1日前完成对本地区的催促检查,在此期间,总局将对局部地区组织督查。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从2023月1日至11月1日,各地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的或带有规律性的问题,研究制订措施,并催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结束后,各省级局应形成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报告,11月15日前分别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地要向当地政府主动汇报此次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在积极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同时,争取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一并纳入专项行动,在各地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搞好此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级质监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各级质监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建立以主管领导牵头、有关机构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三)隐患排查和专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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