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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
小学
幼儿园
开学
前后
疫情
工作方案
11
篇合集
天道酬勤
2023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1篇(合集)
2023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1篇(合集)
第一章健全防控工作体系
第一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各学校(园)要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本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实在抓好疫情防控的经费保障工作。
第二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各学校(园)主要负责同志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截了当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个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第三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各学校(园)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第四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各学校(园)要制定和完善五案“十制“。
五个方案“包括:
(1)学校开学预备工作方案;
(2)学校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
(3)家校联开工作方案;
(4)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5)学校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预案。
十项制度“包括:
(1)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制度;
(2)师生晨检午检制度;
(3)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
(4)休复课制度;
(5)师生健康治理制度;
(6)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幼儿园);
(7)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8)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9)通风换气、消杀制度;
(10)责任追查制度。
第五条;各学校(园)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络网,进展分层分级治理,及时搜集信息。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值班:xx
第六条;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要建立与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络机制,加强沟通,获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各学校(园)要将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纳入各旗县区、各学校(园)统一疫情防控机制。
第二章开学前预备工作措施
第七条;建立教职员工(包括教师、后勤效劳从业人员)、学生及家庭成员假期行迹与健康监测机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底数并建档登记。
第八条;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档案数据要坚持动态更新。
第九条;按照疫情开展情况和辖区学校情况做好分类、分地、分段错峰开学“错时上下学“错层授课“,认真研究制定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
(1)各学校制定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经旗县区教育体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开展局批准后施行开学预备工作。
(2)寄宿制学校制定的错峰返校和复课方案要提交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施行开学预备工作。
(3)中等职业学校采纳错峰开学方式,先将未返呼需隔离的住校生报到注册,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尽可能按照隔离要求安排隔离14天,随后呼市地区学生报到注册,统一组织教学。
第十条;学校要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临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没有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要尽快建立卫生室(保健室)。
第十一条;学校要严格实行封闭治理,严格落实三个百分百“,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学校所有场所场馆、设备设备等进展消杀清洁,完全消除卫生死角。旗县区政府负责校园周边卫生整治工作。
第十三条;各县区要对辖区内各学校(园)专兼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通过新媒体、、短信、网络课程等方式,对师生、家长进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要坚决执行三个不得“(即: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预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
第十六条;要统筹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1)对正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特别是校领导要加强与带队教师、学生及家长的联络,掌握学生的实习及生活情况,并协调实习单位为学生开展平安防护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必要防护设备和生活保障,确保实习顺利完成。
(2)确因特别情况需要提早完毕顶岗实习的,要按照实习单位所在地和家庭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明确平安返回方式。返回后先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
(3)未开展顶岗实习的要暂停,由学校做好学业辅导、就业指导。
第十七条;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市教育体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中职教育线上教学的指导方案〉的通知,做好3月1日后仍不能返校复课的各项预备工作,科学有序组织好线上教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正常教学的阻碍。
第十八条;假期期间本卷须知
(1)假期外出的师生员工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瞒报、缓报个人返呼信息;严禁违犯隔离14天的规定,随意外出、走亲访友、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聚拢性活动;严禁返呼后瞒报、漏报、缓报、错报和谎报个人健康情况信息。
(2)假期未外出的师生员工也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随意外出、走亲访友、组织参与聚会聚餐等聚拢性活动;严禁瞒报、漏报、缓报、错报和谎报个人健康情况信息;严禁隐瞒与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的接触史。
第三章开学后防控工作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指导师生坚持每天做好居家观察。外地返回学校的中小学生居家隔离时间按返回校之日算起,返校时由所在社区出具隔离证明。坚决不同意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第二十条;实行校园准入制度,严格管控学校校门,确保校园入口为管控单一入口,加强师生晨检、午检,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测量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治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学校(园)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进校人员治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出校园进展晨检、午检,每日不得少于2次。各类场馆进展划片治理、学生公寓封闭治理,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人员进展体温测量。
第二十二条;疫情情势稳定前,不得举办开学典礼、考试测试等聚拢性、大型集体活动。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师生到校的交通防护教育,装备和使用校车的学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对校车按时消杀,及时检查;乘坐私家车内下学的师生要及时对车辆进展消杀。
第二十四条;按照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返学开学交通保障工作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返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各学校(园)严格限制班级与班级之间、宿舍与宿舍之间人员流淌,专人负责对校园、宿舍等场所消杀、通风。
第二十六条;寄宿制学校和施行营养改善打算的学校,食堂进货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要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备的清洁、消杀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备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采取分段错峰就餐的方式,要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确保就餐平安间隔,防止穿插感染。
第二十七条;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宿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宿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要做好健康体检、晨检、午检工作。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开展学生营养餐配送学校的监控治理,实现无接触取送餐、就餐场所考场化“。
第二十九条;各学校(园)要建立家长信息通报制度,设置学生紧急联络人。
第三十条;有在建工程的学校,实行在建区域与教学生活区域物理隔离。
第三十一条;各学校(园)要组织干部教师主动理解一线医务人员(包括我市各级医院赴湖北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在我市各级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疾控人员的子女学生生活情况,加强沟通关心、心理疏导。
第三十二条;各学校(园)要按照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做好赞助。
第三十三条;疫情防控期间,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线下授课,详细方法由各旗县区制定。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依法撤销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四条;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治理“原那么,坚持日报告“零报告“。
第三十五条;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按照医疗机构健康证明或复课复工证明,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第三十六条;在未经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学校卫生室(保健室)不得在校内进展新冠肺炎患者的医学治疗等处置工作。在隔离条件完备的根底上,紧急或特别情况下,可做短期隔离观察。
第三十七条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如觉察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病症(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学校(园)要在开学时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合演练情况调整和完善预案。
第五章新冠肺炎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南
关于加强重点群体管控有关要求,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 隔离观察方式
(一)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病症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的亲切接触者,全部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但凡来自湖北和武汉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但凡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二、 隔离技术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对隔离人员的要求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禁止外出,最好单独房间居住,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家人应和隔离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
(2)活动区域应该和其他家庭成员尽可能不产生重叠,可能产生重叠的区域需要做好通风、消毒,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须分时段,用后通风并采纳酒精等消毒剂消毒身体接触的物体外表。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房间不应使用空调,特别是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地面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展湿式拖地。
(5)不与家里的其别人共用碗碟、饮水杯、杯子、餐具、毛巾、床上用品或其他用品,使用这些物品后,应用肥皂和水对其进展完全清洗。
(6)留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保证规律生活习惯,留意饮食,劳逸结合。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对隔离人员的要求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单独居住、禁止外出,保持房门随时关闭,多通风。
(2)房间不应使用空调,特别是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3)留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保证规律生活习惯,留意饮食劳逸结合。
2.对隔离场所的要求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选择下风行,距人口密集区较远(至少大于500米),相对独立的场所,如酒店、集体宿舍等。
(2)应当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进展消毒处理,定期投放含氯消毒剂;如无独立化粪池,那么用专门容器搜集排泄物,消毒后再排放。
(3)公共场所保持通风,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假设需使用,送风系统必须通过严格消毒。
(4)地面每天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展湿式拖地。
(5)做好密闭公共空间(电梯间、楼梯等),垃圾投放点及公共区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