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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179-2016
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
51179
2016
煤矿
井下
煤炭
运输
设计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1179-2016 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underground coal haulage system of coal mine 2016-08-18发布2017-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underground coal haulage system of coal min巳GB 51179-2016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7 年4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79-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4.3、6.1.2、6.4.1、6.5.1,8.2.2(3)、9.1.1、10.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8月18日前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J5号)的要求,由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和国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1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符号,基本规定,运输方式,运输系统,运输设备,辅助设备,车场、巷道与啊室,电气,安全与职业危害防治,节能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41号,邮政编码:25003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 充矿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付小敏李永斌王荣相高义标白锦胜高晓军焦拉仓胡保林白霄吴今现唐金修冯慧平李其源李海刚主要审查人:耿建平李世忠白永民杨兴全成刚马萍王煌明吴影刘建平卿恩东 2 目次-iohA哇民dFDR民PO哼,。nv?99A吐EU句odnunvn1i141i1411A唱11A1i141Aqb9。L99白?置装唰拙检量质置输车备装输运HH机机矿车设u头定式运车输输送送输车绞送定备备备接则号定巳规方机矿运运统备输输运机引输备规设设设带规方吼叫融制刊M系设瞅瞅制制牌M设卅蛐棚晴帐本辅J输辅J助总符基运JJJJJJ运运JJJJJJ辅JJJJJAAAA4444An4&0hvOPOAUonnjn,巧巧,149臼nJA&RUPO巧i7.6 其他辅助设备(22)8 车场、巷道与响室.(23)8.1 一般规定(23)8.2 车场(23)8.3 巷道(25)8.4 啊室(26)9电气门们9.1 一般规定(28)9.2 供电电源(29)9.3 配电(29)9.4 控制9)9.5 信号门0)9.6 电气保护(30)9.7 通信门0)10 安全与职业危害防治(32)10.1 安全门幻10.2 职业危害防治(32)11节能.(34)附录A煤矿井下煤炭运输主要运输方式分类(35)本规范用词说明.(37)引用标准名录(38)附:条文说明.(39)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Symbols(2)3 Basic requirements(4)4肌10deof haulage(5)4.1 General requirements(5)4.2 Haulage mode(5)4.3 Conveyor transport(5)4.4 Track tramcar transport(6)4.5 Gravity transport(7)4.6 Hydraulic transport(8)5 System of haulage(10)6 Equipment of haulage.(12)6.1 Belt conveyor(12)6.2 Scraper conveyor(13)6.3 Track transport tramcar.(14)6.4 Traction engine(15)6.5 Rope haulage hoist(17)6.6 Hydraulic transport equipment.(19)7 Auxiliary equipment(20)7.1 General requirements(20)7.2 Unloading equipment(20)7.3 Coal feeding equipment(21)7.4 Metering equipment(21)7.5 Belt joints device,quality detection device(21)3 7.6 Other auxiliary equipment(22)8 Station,roadway and chamber(23)8.1 General requirements(23)8.2 Station(23)8.3 Roadway.(25)8.4 Chamber(26)9 Electricity(28)9.1 General requirements(28)9.2 Power supply(29)9.3 Power distribution(29)9.4 Control(29)9.5 Signal(30)9.6 Electric protection.(30)9.7 Communication(30)10 Safety and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cure(32)10.1 Safety(32)10.2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cure(32)11 Energy saving(34)Appendix A Sort of coal mine underground coal transportatlOn(3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37)List of quoted standards(3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39).4.1总则1.0.1 为推广应用煤矿井F生产建设的先进技术和生产经验,提高煤矿井下煤炭运输的设计水平,确保井下煤炭运输系统合理可靠、安全、高效、节能,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煤炭工业井工开采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矿井咨询和各阶段设计中的井下煤炭运输设计。1.O.3 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符号Ab 每班煤炭产量;F二二有效装载面积;g一重力加速度;K一一刮板输送机输送系数;Kl一一采煤工作面设备利用系数;K2一一工作面同时生产系数;K3一一掘进煤量系数;K4一一功率备用系数;h一一提升不均衡系数;走1一一一运输不均衡系数;k2二一石干石系数;L一运输距离;J 列车制动距离;N 运输工作机车台数;n一一列车矿车数;P一一刮板输送机电机功率;Q一输送机或元极绳绞车运输能力;也每班提升量;Qg 带式输送机高峰小时运输量;qL 每米长度上的物料质量;qo 每米长度上的刮板链质量;Qimax 单个采煤工作面最大高峰小时能力;Qy 一次提升量;Q;采煤工作面高峰小时能力总和;2 q二一矿车装载质量;qc一一每列矿车的质量Fqj一一电机车质量;qz一-一电机车的制动质量;Tb一每班工作时间;T 井下每班有效生产小时数;T广一采区煤仓缓冲小时数;t一二一列车往返一次所需总时间;t2-一一调车与作业时间;tb一一电机车每班工作小时数;tG 挂车间隔时间;ty一一提升循环所需时间;V一一刮板链速度;u一一机车速度;Vo一-列车制动前运行速度;z一制动时的蒙古着系数;y一一一重列车运行阻力系数;zx-一一次串车数量;Z一成组矿车数;一一运行巷道坡度;一一煤炭的松散密度;卢一-一刮板输送机运行倾角;。一一装车及调车时间;?一-装满系数;平一一一传动装置效率。3 3基本规定3.0.1 井下煤炭运输方式及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矿井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拓布置、采煤方法、开采技术条件及矿井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3.0.2 井下煤炭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的有关规定。3.O.3 井下煤炭运输应体现机械化、连续化、自动化的原则,并应实现安全、节能、高效的目标。3.O.4 掘进煤的运输方式应与煤炭主运输方式相协调。4 4运输方式4.1一般规定4.1.1 井下煤炭运输方式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煤层赋存条件、开拓布置、采煤方法、瓦斯等级等因素,以及煤炭运输系统的运量、运距、受(卸)煤位置、煤炭种类与特性、运输费用等条件选择。4.1.2 选用的运输方式应与前后运输环节相配合,并应与局部运输和总体运输相协调。4.1.3选用的运输方式应满足运输的高效率和自动化程度的要求。4.1.4 条件适宜的矿井,应选用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方式。4.2运输方式4.2.1 井下煤炭运输可选用输送机运输、轨道矿车运输、自溜运输及水力运输等方式。4.2.2 煤矿井下煤炭的主要运输方式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4.3 输送机运输4.3.1 输送机运输机型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可选用输送带为织物芯或钢丝绳芯的普通带式输送机;2 可选用输送带为织物芯或钢丝绳芯深槽式带式输送机;3 可选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4 井下运输环节中短距离、过渡转载或煤仓上配煤,可采用刮板输送机。4.3.2 输送机运输倾角应根据输送物料特性选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80,向下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60;2 深槽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行倾角不宜大于280,向下运行倾角不宜大于240;3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向上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80,向下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20;4 刮板输送机向上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50,向下运行倾角不宜大于2000也可按定型设备特性选取。4.4 轨道矿车运输4.4.1 当井下运输大巷方向、运输距离、装载点数量与位置多变,矿井两翼生产不均衡,不同煤种的煤层需分采分运或井下不宜采用带式输送机时,煤炭运输可采用轨道矿车。采用轨道矿车运输煤炭时,应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开拓部署、运距、运量等具体条件选用下列牵引方式:1 机车牵引可选用下列车型:1)矿用架线式电机车;2)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3)防爆柴油机车。2 绞车牵引可选用下列车型:1)缠绕式绞车;2)无极绳绞车。4.4.2 轨道矿车运输方式应根据运量、运距、坡度和环境要求,选择机车和矿车;新建或改建的矿井,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选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各牵引方式下的运行倾角和运行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车牵引矿车的运行坡度不应大于5%0;2 采用缠绕式绞车作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运行倾角宜为 6 70250;3 无极绳绞车牵引矿车运输时,运行倾角不宜大于120;4 除井底车场和采区车场的空、重车线外,不得采用自溜垣行。4.4.3 倾斜井巷采用轨道串车提升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倾斜井巷内应设置能阻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