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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严打
盗掘
遗址
墓葬
犯罪
工作方案
严打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工作方案
为了加大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力度,确保我市文物平安和文物事业健康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我市是文物大市,又是南水北调中线文物保护的重要地区,特别是市、XX县区等地文物抢救性开掘、保护任务艰巨,加之库区人烟稀少、文物点数量多分布广,一直是文物犯罪分子觊觎和作案的目标,平安形势十分严峻。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坚持“保护为主〞和“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在各地文化(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统一安排和密切配合下,按照“组织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合作到位〞的原那么,采取宣传发动、集中调查、重点突破、组织督查等方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对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证我市古遗址古墓葬平安。
二、工作目标
(一)对全市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及野外文物的案件进行摸底,做到接案必查,有案必破,震慑危害野外文物平安的违法犯罪分子。
(二)标准文物市场秩序,彻底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从严、从快惩治文物犯罪分子。
(三)加强文物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平安防范措施,强化内部平安保卫工作,建立起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野外文物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四)进一步宣传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广阔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成立专班
为加强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文体局、市公安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委、交通、农业、工商、十堰海关和市中院、市检察院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在XX市开展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各地公安部门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工商、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从2023年3月初开始,至2023年6月底结束,利用4个月时间,分3个阶段实施: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3年3月3日至3月20日)
各地文化(文物)、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认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尚未查破的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的案件,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公布举报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收集案件线索。此项工作已完成。
(二)集中打击阶段(2023年3月21至2023年4月30日)
在调查摸底、收集线索,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后,公安机关要对确定的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对重点案件进行集中侦破,依法严惩文物违法犯罪分子,捣毁盗掘和盗窃文物的犯罪团伙,及时将侦破的文物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处理,涉案文物及时移交给文化(文物)部门;市文体局彻底清查整顿全市文物市场,取缔非法文物交易场所,依法处理违规收购的出土文物,彻底堵塞文物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市文物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了解犯罪分子的动向,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
各地要对这次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市公安局和市文体(文物)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情况。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部门和集体予以表彰,对在专项整治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打击效果不明显、工作措施不力的市(县),要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催促检查工作,每月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各地要根据“五纳入〞要求,把保护野外文物作为政府行为,纳入政府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文物平安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对群众性文物保护网络进行整顿、充实和强化,建立并完善“三级责任、四级保护〞的野外文物保护网络,建立和完善三条线野外文物保护责任网络。(“三级责任〞是县、镇(乡)、村三级行政组织的文物保护责任制;“四级保护〞是镇(乡)文化站、派出所、村组织和组长、农户四级共同承担野外文物保护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三条线野外文物保护责任网络〞指行政一条线,由分管县长与镇(乡)长、镇(乡)长与村组分别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公安系统一条线,由公安局长与派出所所长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派出所所长与村治保主任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文化(文物)系统一条线,县文化(文物)局长与镇(乡)文化站长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业余和专业队伍相结合的野外文物保护网络。)
(二)公安机关在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侦破群众举报和近年来发生的尚未侦破的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坚决打击文物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行为。
(三)各地文化(文物)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制。各地文化(文物)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责任制,按照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完善行政执法机构,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稳固扩大工作成果。已发生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等野外文物案件的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各地要把打击盗掘、盗窃文物犯罪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标本兼治。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文物平安保护根底建设,不断加大野外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实行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坚持领导带班,靠前指挥,利用专业与业余文保员的力量,打一场保护野外文物的人民战争。要在做好馆、所及保护区文物平安工作的同时,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到野外进行检查巡逻并形成制度,扩大检查范围,切实抓好文物平安工作。市级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县、区级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基层文物管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平安检查,文物保护员要经常进行平安检查。文物稽查(管护)机构要履行职责,加强巡查,对案件多发区和重点防范区域,要加派人员,划片定岗,切实落实平安责任。
(五)狠抓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打击文物走私的高压态势。各地公安和文化(文物)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结合新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努力侦破一批文物走私、贩私活动的案件,重点打击团伙走私、法人走私,斩断“盗掘、贩卖、走私〞的文物犯罪链条,公安、文化(文物)部门要和检察院、法院加强配合,及时解决查办文物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那些案值大、危害重、影响坏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快查重判,公开曝光。
(六)切实加大投入,着力增强田野文物保护能力。文物保护与打击文物犯罪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市财政局要结合这次“专项行动〞做好深入调查研究,安排一定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这项工作,和文物部门结合,研究一个长效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办案工作的根本费用。
(七)加强廉政建设,杜绝执法腐败。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一起抓,将廉政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抵御腐败的能力,防止因文物走私分子拉拢腐蚀而滋生腐败。同时,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教育约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对为谋求一己私利,纵容、庇护甚至参与文物犯罪的人员要严惩不贷。
内容总结
(1)严打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工作方案
为了加大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力度,确保我市文物平安和文物事业健康开展,根据国家、省有关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
(二)公安机关在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