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类施保工作方案XX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类施保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科学界定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和标准化管理水平,我县决定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施保方式,由补差施保调整为分类施保。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根本原那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原那么,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实行统一政策、分类管理、标准有别的方法,合理确定分类救助对象,突出保障救助重点,解决城镇弱势群体根本生活困难。二、工作目标各镇根据城镇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施分类施保,确保兜准兜好兜牢城镇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4月3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人员分类认定,4月13日前各镇完成城镇低保分类施保审核及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坚持定期核查,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我镇城镇低保分类管理水平。三、分类标准依据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法规政策,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家庭困难程度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精准分类:〔一〕重点保障户〔A类〕。A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别困难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其中以居住在石南镇中心街道为主要对象的生活不能自理且根本无生活来源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且收入根本无变化的家庭列为A1类,补助水平为680元/人/月。各镇城镇属性村内原由农村低保转换为城镇低保的特别困难家庭列为A2类,补助水平为420元/人/月。〔二〕根本保障户〔B类〕。B类为年老、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局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困难家庭,列为根本保障户,补助水平为400元/人/月。〔三〕一般保障户〔C类〕。C类为劳动力少、子女读书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补助水平为390元/人/月。三、相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城镇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地方社会生态。各镇要加强领导,组织村干、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低保户家庭情况,如实做好记录,确保全县城镇低保分类施保工作顺利实施。〔二〕强化入户调查,做到精准分类。各镇要组织精干人员认真细致的开展入户调查,要把法定赡养人的赡养费计入家庭收入,切实做到家庭经济收入核对精准。凡符合低保条件的,收集户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