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XX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按照XX省2023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X发改电〔2023〕XX号)精神,现制定XX县2023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一、清理主体各有关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那么,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政策措施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各有关单位研究拟定本单位具体清理工作方案,催促落实清理工作。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区清理工作。二、清理范围和重点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反垄断法和实施意见,对现行地方政府规章、标准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章、标准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起草牵头部门负责清理。重点包括:〔一〕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二〕限定经营、购置、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效劳;〔三〕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效劳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四〕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效劳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效劳输出;〔五〕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三、清理步骤清理分五个阶段推进:〔一〕自查梳理阶段:2023年9月21日之前,根据清理的标准和重点,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制定的政策措施开展自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对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的以及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梳理出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二〕审核排查阶段:2023年9月底之前,各有关单位在自查清理的根底上,对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组织进行审核排查,对局部模糊不清、不易判断是否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废止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组织进行研究,形成初步处理结论。〔三〕公开清废阶段:2023年10月底之前,各有关单位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其中对于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要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调整的政策措施内容、设置过渡期情况以及符合例外规定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总结汇报阶段:2023年11月10日之前,各有关单位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