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XX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XX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23〕X号)、XX省自然资源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X自然资发〔2023〕X号)文件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和不动产登记操作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根本情况我县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置住房共计838套,涉及建档立卡搬迁人口2445人。建档立卡搬迁安置住房集中安置点1个〔XX〕,安置住房765套;建档立卡搬迁安置住房分散安置73套。二、目标任务为了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在2023年底前,对全县手续完备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做到不动产权证书应发尽发,给搬迁群众一颗“定心丸〞。三、首次登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和分散安置购置的房屋,应先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申请主体。我县集中安置点德润嘉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为XX县农业投资扶贫;分散安置的住宅工程首次登记申请主体为工程开发建设单位。2.申请材料。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立项文件〔分散安置工程不需要〕;②不动产权〔土地〕证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工程规划文件;④房屋竣工文件;⑤房地产权籍调查报告;⑥房地产测绘报告、图件;⑦人防工程情况说明;⑧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⑨相关税费等材料。3.办理程序。申请主体统一收集相关文件,持所有的文件资料向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4.完善手续。县住建局牵头查清各工程申请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摸清情况,梳理问题清单,依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那么,协调各手续办理部门,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如有需要,县住建局应及时报县政府研究解决。四、转移登记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应及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天道酬勤〔一〕集中安置住房为给易地扶贫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便民利民条件,加快登记发证速度,采取统一出具资格确认文件、集中收集资料、统一申请登记、集中发放证书的方法。1.出具资格确认文件。由县扶贫办出具易地扶贫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