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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迎接
十八
信访
工作方案
新编
XX县区迎接党的十八大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扭转当前严峻的信访维稳形势,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州、全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突出事要解决,加强领导接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五制,加快化解信访积案,健全信访基层根底,强化责任追究力度,标准信访工作秩序,确保72023月赴省进京上访零指标和到州上访量下降,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问题,确保不因信访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创造良好开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
(一)广泛开展领导接访活动(7-11月)。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县里每个工作日要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在信访接待中心接访,县直单位每个工作日也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开展接访,乡镇在逢场日安排一名主要领导接访,并把接访领导和时间安排向群众公开;二是把领导接访活动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积案老案和化解进京访问题相结合;三是突出事要解决,各接访单位要抓好群众初访,把问题解决在本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中。
(二)全面化解信访积案(7-9月)。一是7月28日县联席办集中交办25件信访积案和信访突出问题;二是7月底前,20230%化解省交办的2件积案;三是8月底前,80%化解州交办的5件积案,特别是进京2件积案、老案,力争20230%息诉息访;四是8月底前,对7月28日交办的25件信访突出问题要终结一批,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力争20230%息访息诉。工作要求:一是包案县级领导必须对所包案件组织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专题研究化解、实施稳控和结对疏导,力争做到事要解决,人要稳控;二是对所属的信访积案,包案县级领导要采取主动约访、亲自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集体研究等方法,明确办结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各乡镇XX县区直单位必须将所属的信访积案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必须定期研究一次以上信访积案,研究分析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拿出解决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目标。
(三)全面落实稳控和结对疏导责任(7-2023月)。一是7月底前,将州交办的14名重点人员XX县区联席办排查的重点人员逐一明确包案县级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结对疏导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加强稳控责任,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启动稳控疏导工作。二是7月28日,将新排查的25件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积案交办给包案县级领导、相关责任乡镇和单位,逐一落实化解、稳控责任。工作要求:一是责任、任务、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责任到人;二是对稳控对象必须24小时不离视线,行踪必须准确,报告必须及时,处置必须到位;三是从8月起将加大赴省进京接访力度,县委、县政府抽调人员赴省进京,加强省、京接访劝返工作。
(四)启动党的十八大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从7月开始)。一是7月中下旬,县联席办将组织对全县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并交办相关县级领导和责任乡镇、单位;二是9月下旬再次召开全县迎接党的十八大信访工作会议,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将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交办给包案县级领导和责任乡镇、单位,并签订稳控责任状;三是9月底组建由县领导带队的驻京接访劝返工作组,赴京接访劝返;四是2023月初,县联席办制定好党的十八大接访劝返工作方案,各乡镇XX县区直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方案,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五)全面做好党的十八大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8-11月)。一是特护期期间,县联席办每天上午11点、下午4点对乡镇XX县区直单位的劝返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形成快报报县领导;二是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等单位每天对乡镇XX县区直单位的稳控、疏导、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对迎接党的十八大特护期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一是认真总结迎接党的十八大特护期的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汲取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对信访积案化解、领导接访、稳控疏导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信访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责任追究实施意见(泸办发(2023)6号)文件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XX县区迎接党的十八大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包案县级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相关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零赴省进京上访。
(二)推行上访老户分类管理。对12件到省进京上访老户问题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3个三分之一要求(信访问题,有三分之一的诉求是合理的,要依法依策解决;有三分之一的诉求无依据,但是合情合理,要通过适当方式解决;还有三分之一的诉求,是无理诉求,坚决予以打击或严密稳控)进行认真梳理,逐一分析研究,实现有效化解一批、严密稳控一批、打击震醒一批的目标。
(三)强化非访责任追究。今年7月至2023月,凡责任单位因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原因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被登记1次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7月到十八大特护期结束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累计超过2人次(含2人次),对单位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一票否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并予以撤职。从7月份开始至党的十八大结束,导致我县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量排名在全省前20位的,对责任单位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导致我县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量一次进入全省前20位的,并且在十八大会议期间又发生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的,对责任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凡乡镇XX县区直单位受到责任追究,县信访局负有连带责任,一并同等处分。
(四)严格对群体性事件及造成严重影响的个人极端行为追责。今年7-2023月,凡因以下几种情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①凡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大工程,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不按评估决定执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②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力,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③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隐患不敏感、不重视,未能有效预警或化解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④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以及涉事单位负责人不按规定或指令到现场做工作,以致激化矛盾,致使事态扩大升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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