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XX区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区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平安工作,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管理,消除高层建筑消防平安隐患,预防和减少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根据3月20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治理会议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X安〔2023〕X号〕精神,区安委会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集中五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那么,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摸清高层建筑根本情况,实现高层建筑平安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平安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社会群众消防平安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全力预防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区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XX区政府督查室主任XX区委宣传部副部长XX区应急管理局局长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XX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XX区发改委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中心副主任XX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XX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XX市公安局XX分局副局长XX市自然资源规划局XX分局副局长XX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XX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XX区商务局党组成员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X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运转和协调工作。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具体参照有关高层民用建筑分类、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计算方法。四、整治内容1.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否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新建、改建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前是否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或进行验收消防范案和抽查(验收合格手续)。高层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平安检查合格证。2.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平安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消防车操作场地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适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火警、故障和屏蔽信号;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消防水泵运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