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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专项整治工作
调查研究
报告
新编
21项专项整治工作调查研究报告
一、目标要求
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落实,使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基层根底进一步夯实,更快更好的建设统筹城乡示范镇。
二、有关要求
镇委镇政府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整改落实。
(一)明确工作职责。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以身作那么、身体力行,带头自查自纠、真抓真管,推动班子抓落实,催促下级搞整治。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细化专项整治内容,明确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牵头负责人,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二)强化催促指导。镇委督导组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着力点,从严从紧,真督实促,对整治方案不聚焦、措施不具体、专项整治不力的,及时指出、批评、纠正。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确保整改到位,出实效。
(三)建立情况汇报通报制度。每月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以内部通报的形式适时通报情况。
三、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一是在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方式,充分利用“椰城纠风热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受理群众投诉“庸懒散奢贪〞问题。二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决纠正对群众来访办理业务时爱理不理、高高在上、态度生硬恶劣、对群众的诉求不理睬、不予答复、不及时答复以及无正当理由延时超时办理等问题。三是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经常性催促检查,大力查处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办事扯皮、推诿推脱等行为。四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效能,提升为民效劳水平。
(二)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一是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严禁超标准用餐,严禁用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行为。二是严禁用公款安排与正常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观光、打高尔夫等活动。三是杜绝重大节庆或假日期间公款购置、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挂历等物品以及用公款购置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四是严肃查处在高档豪华餐馆、私人会所、农家乐等场所进行公款吃喝、赊账吃喝和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五是严禁以开展学习交流、考察调研之名组织异地单位(部门)进行公款吃请;严禁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三)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
严格执行区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清理查处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或配置与办公无关的其他设施设备问题和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等问题,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严格遵守区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各项规定,禁止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禁止公务接待超标准,一律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进一步标准公务消费行为,全镇“三公〞经费支出下降5%。
(五)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严格遵守区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各项规定,纠正不计资源环境代价追求短期利益、盲目铺摊子上工程的行为,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无违规现象发生。
(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1、严格遵守区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各项规定。一是严格依据市政府下达的相关征地通告和省、市出台的统一年产值、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相关标准开展征地工作。征地款项由区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村集体银行账户。征地款分配时,由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讨论确定征地款分配方案并公示、签名确认。分配方案报镇纪委审核、报财政所核对无误后,由银行将征地款进一步划拨给各被征地农户。通过镇政府、镇纪委和财政所对征地款分配使用监督审核,确保征地资金足额发放和平安使用。二是履行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拆迁补偿登记制度,及时公开征地拆迁信息。通过村内张贴公布征地补偿方案、入户上门告知征地事宜及有关政策、安排专人负责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等方式确保征地拆迁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住房、就业和留用地安置工作,帮助协调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已落实那英、北布、卜典等村庄的企业留用地。按照养老保险办理相关政策,在国土部门正在分批次确认征地信息过程中,目前已做好老一、老二、卜典、那英、东江、迈宏等多个村庄被征地农民的摸底调查和材料收集工作。四是做好人员队伍培训,由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人员共同组成征地工作队伍,在严格按照征地相关政策并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的根底上开展征地工作。
2、按要求坚决纠正涉农利益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平安生产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编制了环境保护规划,通过规划管控,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七)整治群众办事难
严格遵守区关于整治群众办事难的各项规定,建好用好镇、村三级便民效劳平台,进一步完善村党员群众效劳功能。公开效劳工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各级便民效劳中心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活动常开展。
(八)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收费目录和标准。
(九)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
一是坚决整治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的行为,每季度对我镇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一律取消低保资格,XX年第四季度农村退保5户,13人。建立低保常态化管理机制和效劳管理平台,强化低保工作的公示监督,杜绝工作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定期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确保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渔船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查克扣补贴、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等行为。如解决儒林村委会退耕还林款问题。我镇儒林村委会村民屡次上访要求补发退耕还林款问题,镇经组织工作组干部查阅资料、核对人员、面积补助数量后,在镇政府的协调下,在区政府的支持下落实了缺口资金。5月30日,区农林局再次核查后于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2户村民反映其领过的金额与公示的金额有出入,涉及金额4500元。随后,镇林业站组织相关村民签名,完善手续,并于6月底将XX年至XX年的退耕还林款按照检察院调查的结果发放到相关农户的帐户里。
三是查处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民政办对发放的每笔款项均做好公示工作,确保我镇民族救助等工作的公开透明。如在抗击威马逊台风中,我镇发放第一批灾民根本生活补助款28.44万元,大米948包(30斤/包)。第二批灾民根本生活补助款23.1万元,大米770包(30斤/包)。第三批灾民根本生活补助款156.6432万元。向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对象发放民政厅下拨的灾后根本生活补助粮162包(50斤/包),向困难灾民发放区民政局下拨的23张折叠床、50套运动服等救灾物资。
四是做好跟踪核查上报的危房改造对象,拍照记录等工作,做好走访调查笔记等,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危房改造对象。XX年,镇有134户农户参加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区政府下达任务123户,利用历年剩余资金追加安排11户。在参加危改的134户中,C级维修户8户,D级重建户126户。改造农户类别:低保残疾户7户,残疾户4户、低保户23户、五保户2户、一般户81户,其他户17户。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区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2023]48号)补助标准,D级重建:一般户22022元,其他户19000元,低保户30000元,低保残疾户45000元,五保户40000元;C级维修:一般户9000元,低保户1202300元,全镇补助资金共3159000元。
(十)整治干部“走读〞
认真贯彻执行区印发的区治理镇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暂行方法、区关于标准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调动暂行方法、市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法等相关制度,不定期抽查镇干部驻镇情况,对“走读〞干部由镇纪委进行谈话,对“走读〞情况较为严重的干部进行公开批评。同时,组织青年干部到霸王岭和鹦哥岭实地考察学习鹦哥岭大学生团队坚守大山,乐于奉献的精神,引导青年干部扎根基层,以此强化对干部的纪律和刚性约束。针对我镇干部宿舍老旧,已被职能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我镇已向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对危旧宿舍进行撤除,并做好工作间建设的报建等前期工作。
(十一)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严格遵守区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各项规定。重点整治全镇各部门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六种行为:在办公、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赌博的;与管理效劳对象打牌赌博的;在工作期间以及在基层参加会议、组织检查等公务活动中打牌赌博的;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及充当保护伞的;参与其它形式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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