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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建筑
法规
学习心得
新编
第一篇:建筑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
姓名:汤怀鑫班级:造价1202学号:122023434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法规学习心得
建筑法规这门课是后来加的,刚接触这门课时本以为是一门类似于“毛概〞类型的课程——枯燥无味。但是在听了罗老师的实际授课之后我感觉获益匪浅。
首先先从老师授课的角度讲一下我的感受。罗老师善于利用案列分析来讲课,通过一个个案列来加深我们对这门“枯燥〞的课的认识,在案例中他可以鼓励我们学生去主动思考,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只告诉我们如何去做,并且乏味,降低了我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成效。通过罗老师的案例,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同学之间的分歧交流,第一可以使我们互相学习,通过他人的看法找出自己的缺乏;第二,使我们学会把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我个人认为书本的死知识不仔细钻探是无法在实际工作中提高非常大的作用的,而通过案例的方式我们可以再案例中“身临其境〞,把知识转化为实际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根底;第三,我们通过案例发表自己的看法后,罗老师通过我们的看法提出意见和解决方案,在无形中学生的知识点记忆又加深了。开始罗老师每次上课时带着聊天的语气和我们聊一些事情,我开始只以为就是简单的“聊天〞,后来仔细想想其实这所讲的事情就是一个小案例,并且是和我们专业息息相关的案例,在罗老师的
课题上通过这些案例我不仅学到书本的知识,还有实际工作的一种能力,讲书本知识和实际工作完美的结合,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一种方法,一种学习的思维方式。
其次,我谈谈从这门法规课上我学到的感受。通过罗老师的教学,我个人觉得学到的知识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学到一些“潜规那么〞,马上就要真正的工作了,这些“潜规那么〞对我们以后实际的生活有更直接的意义,我目前认为法律的空子是很多的,这让我想到一个段子“上天赐给人三种品质——老实、聪明和党性,但是一个人不会有三种,因为如果你是老实和聪明的话,那你就没有党性;如果你是忠诚和有党性的,你就不是聪明的;如果你是聪明和有党性的,那你肯定不会老实。〞在这里我不讨论这句话的实际意义正确与否,我觉得在目前中国这个环境工作不利用好这些“潜规那么〞的话是不可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相反自己应该有的东西也会被剥夺,所以,我觉得我现在必须把建筑法的知识好好琢磨,学会利用这些“空子〞,至少保证自己的利益在被其他人损害时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罗老师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讲“我不为你们任何人好〞,在听到这句话时我非常敬佩罗老师,我与老师的价值观几乎是一样的,在没有利益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会说“我是为你好〞这种虚伪的话(除了自己的亲人朋友),我觉得在目前这个社会,必须先把自己“活〞好,然后在考虑去为他人好,并且为别人好这种事仅仅停留在口头是没用的,关键是做出实际的事来。
在通过比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那次实例中,我学到很多之前不曾明白的知识。第一点,就是做事必须十分认真,一个标点符号,一
个字的错误就会把整件事情坏掉,而罗老师让我们找错误时把那些字体,标点的错误也列出来,正是培养了我们这种认真的劲,注意这些细节可能把一件事情直接改变一个结果;第二点,既然从事这个行业必须对这个行业的有关标准和文件有个了解,罗老师说让我们每天就只抽2023分钟时间读读就可以了,在慢慢的潜移默化之中不说一些深刻的见解至少我知道了招标文件的根本组成局部以及招标的根本程序和一些要到达中标目的的根本条件,我们在比照这个招投标文件的无形之中对招投标文件就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第三点,在我们找出这些差异之后,老师在集中对我们的差异进行讲解,我之前不知道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为只要大致同意就好了,现在我明白投标文件必须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然就按废标处理,另外对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几个字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废标,老师讲的那个案例再一次说明了细心的重要性。
通过罗老师的教导,在知识水平上我首先初步了解了我国建筑建筑工程市场的大体情况,例如市场的主体与客体,以及资质管理情况。再者了解了合同法律制度。例如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效力,即在什么情况我们订立的合同能够得到法律的成认和保护,合同双方应该怎样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合同的变更,转让等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让和终止,以及一些具体细节。掌握了什么是招投标,什么是fidic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的一些知识;在其他素质与职业培养方面,我首先明白了做人的根本道理和根本的职业素养与道德,以及如何维护的权益,现在我在中建三局实习,
我会好好利用这次时机,以理论结合实践,认真学习,将那种学习的思维方式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这几个月的学习,我对罗老师的印象改变很大,之前感觉老师非常严厉,不近乎人情,后来想想,不管生活方面如何,我认为老师在教学方面是不可多得的一个好老师,因为我觉得在学习这种需要实际经验和操作的学科时,没有一些案例的帮助根本无法学透,即使看了书上的案例没有一个专门的讲解也无法把案例中的实际经验转化为知识输送到学生的脑袋中,在罗老师讲的这些案例中我不光学到了书本的理论知识,还有实际的经验,以及一些利于我们顺利工作的“潜规那么〞,另外还有一些学习知识的思维方式,在点滴之中为我们以后的工作生活之路铺上了一砖一石,在此感谢罗老师的辛辛教导。
感谢罗老师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对本文进行的审阅。
第二篇:建筑法规学习心得
建设法规学习心得
本学期通过对建筑法规的学习,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学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其中让我体会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在学习该课程之前对新闻报到的建设事故联想到的大概只有这样的群众词汇:政府无能腐败,国人内心急躁,急功近利,开发商等见利忘义,缺乏良心和诚信,豆腐渣工程之类。虽然这认识不是很错,但身为建筑学学子,这样的认识太过于浅薄。假假设把中国的建设市场比作一架问题多多的机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了解机器中的构架和每一道工序,找出导致故障的问题,并在我们将来的从业生涯中防止这个问题。我们比中国建设市场,好比这台机器中的一个零件,懂法守法以法约束自己监督他人,那么中国建设市场健康开展,中国建筑名扬世界,指日可待也。。。。。。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建筑人。
接下来具体结合课本比较感兴趣的几个知识点谈谈个人心得和体会,如有错误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指正:
第一章:工程建设法律的结构和作用
“工程建设法律指的是标准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它不仅包括直接标准工程建设行为的法律,也包括与工程建设行为密切相关的法律。〞第一章开头的首句话就提醒我们,建设工程法规涵括的范围之广。它标准贯穿了建设的全部领域与全过程,它很详尽、细化到了根本操作层面。如果想学好,一定要勤翻相关法律,思考相关案例。学习建设法规,不能仅靠死记硬背,应在记忆、理解的根底上掌握问题的要点,不仅要掌握该概念、原理、方法的根本知识和根本理论,而且应结合识记和领(本文来自)会的根底知识、原理和互动关系,能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章还给我们介绍了建设法规的竖向和横向结构及其作用。竖向结构主要讲述了不同等级法律之间的关系,从宪法到地方性行政规章再到国际条约,相关的建设法规都渗透其中。期中包括五个层次: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效力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侧。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
横向结构那么主要从整个建设过程中分别接触到的建设法规,这个直接关系到以后我们的从业,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记下来:
标准决策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标准招标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方法、工程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方法。标准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标准施工阶段的工程法律主要有: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
除上述设计建设工程各主要阶段的主要的法律、法规外,还涵盖了整个建设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与工程建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有着各自调整范围的法律、法规构成了工程建设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
工程建设法律的作用五方面。引导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这个很容易理解。主要说明了工程建设法律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的意义。
第二章:工程建设法律根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各种法律标准的总体。民法是现代国家根本法之一。〞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掌握了一些民法根本的知识,为深入学习工程建设法律打下扎实的根底。由于跟生活密不可分,所以学起来不会觉得枯燥。
下面总结一下这一章的重点难点和学习过程中思考的问题。
1、民法的内容。根本原那么、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
自然人,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在我国民法中,公民和自然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法律上是这样的,但是现实中人的地位总是被分为三六九等当然包括法律地位。贫民上诉无门,官员欺压百姓,农民工以死讨要工资这些恶性事件在中国社会屡见不鲜了,总的来说还是法律意识薄弱,百姓不会使用法律这把利剑,使得官员对法律的藐视。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这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法人又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社会经济组织。像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股份有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都是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那么是为了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管理及其他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这个比较难理解,是指依法或者依据相关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理解可能是这类型的组织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吧。这类组织有付属性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和一些不完全具备法人条件的协会、学会、研究会、俱乐部等社会团体。
客体:
法学理论上课题一般表现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这是民
事法律关系的核心,直接表达了主体的要求和利益。
套用到建设工程中,假设a设计公司为华农勘察设计一栋新教学楼,那么主体是a设计公司和华农,客体是勘察设计的这个行为,内容是华农向a设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的义务,a设计公司提交给华农一个满意的勘察设计结果,和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
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这一局部的内容比较难理解的是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议定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字面上的意思这明明就是代理人无权代理的错误。而且假设被代理人已经跟代理人解除代理关系了,假设代理行为造成的损失还是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话,那么对于被代理人来说岂不是很冤。解释这一行为为
什么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