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常二三事】二三事作文我认识老常24年了。24年前,他和我并排躺在床上,得意于与我的脚长得一模一样。24年过去了,他那双和我一模一样的脚已踏遍了无数山川,而我那么趿着双破拖鞋,欢天喜地地当了老常无数次的“礼物〞守望者。老常是我爸。我是他女儿小常。小时候,老常最喜欢听我喊咪咪流浪记,当我声嘶力竭地唱着:“我要我要找我爸爸,去到哪里都要找我爸爸……〞老常的脸上就展现出无比神气的笑容。老常今年52周岁,生日那天他不无感慨地说:“都说养儿防老,其实生女儿的人才是真正地有福哩……〞听这话的人中最得意的当然是我,最会借时机卖乖的那么是他老婆。老常26岁结婚。之前也曾一波三折――下过乡,种过地,农村中卖过命,工厂里苦读过。惟一庆幸的是,下乡时认识了许多清华学子,挖门盗洞地弄了许多书读。后来老常进了工厂,忙里偷闲自学了所有高中课程,时机来了,老常榜上有名,从此生活大改其色。好在那段经历改变了老常的教育观,对于我,他总是跳过分数直接追问:“你最近都读了哪些书?〞倘假设答复令他满意,我便能呼风唤雨好几天;不满意,那么被“狂风暴雨〞席卷1小时以上。16年的读书生涯,我的命根子跟卷纸上的那一抹红字没有关系。现在女儿大了,选婿事宜提上日程。对此,老常也是一个标准──有才。“爱读书的人,坏也坏不到哪去!靠得住。〞老常如是说。喜欢书的老常,自然与时俱进,与时代同步的人又怎能不时尚?老常有副“魔鬼身材〞,1.78米的个头72公斤。这把他老婆羡慕坏了。于是老常每次拿起网球拍时都会顺便鄙视一下我娘的减肥茶。每天下班后,老常都火速回家,对付口饭,立刻换装。耐克鞋、威尔逊拍、阿迪帽一样也不能少。古有“三碗不过岗〞,老常有“仨点儿不下场〞。我娘说:“你别忘了自己的岁数,悠着点。〞话说没两天,老常脚腕子严重扭伤,被人从医院架了回来。本来医生让在家静养,结果趁人不备,老常依然“原装打扮〞,一瘸一拐地蹭到网球馆,没敢上场,老实巴交地在边上一坐──望梅止渴。老常说话从不食言,也说一是一,我娘背地里夸:“男人就应该这样!〞但说一是一的老常也有“避重就轻〞的时候。一次打球回家,老常声称今日战果显赫──和一专业队员赛前打赌:输者,围着场地跑10圈。“结果,咱赢了!〞老常宣布后,露出“小人得志〞的笑容。我娘觉得“有诈〞,再细一打听,那专业网球手──14岁。近两年,老常又喜欢上摄影。别人出门都是轻装上阵,老常那么至少带两个相机,胶卷最多一次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