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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
常识
安全生产
讲座
平安生产法讲座之五
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即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平安生产法第六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平安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作了规定。 有依法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 对从业人员的的平安生产保障,关系到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从业人员有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这是劳动者应享有根本的人权,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此都给予高度重视,以立法予以保障。我国2022年批准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明确规定:“各缔约国成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平安和卫生的工作条件〞。我国宪法在“公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在我国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平安法等法律中,也都有关于劳动者平安生产保障问题的规定。平安生产法作为平安生产的专门法,在分那么的有关条款中,对从业人员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作了更具体的规定。按照平安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享有的平安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平安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平安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平安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报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平安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履行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获得平安生产保障权利的义务主体,是从业人员所在的生产经营单位。 有保证平安生产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享有获得平安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以自己的行为保证平安生产的义务。主要包括: 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接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平安生产知识; 3.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只有每个从业人员都认真履行自己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法定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才有扎实的根底,才能落到实处。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一些企业侵犯从业人员平安生产的权利和从业人员不履行平安生产义务情况时有发生,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特别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解放,一些企业大量雇用农民工,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一些企业以此为由,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不给从业人员发放平安生产防护用品。企业从业人员平安生产素质较低,缺乏应有的平安知识、平安技能和自我保护措施。在生产经营中经常出现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由此引发大量事故。平安生产法对从业人员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必须严格遵循。对侵犯从业人员在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的,从业人员不履行保证平安生产的法定义务的,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