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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推进
安全生产
教育
培训
走深走实
专项
行动
方案
xx镇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深走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切实提升机关各部门和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章,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深走实”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实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完成全年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以及扎实开展全镇行业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两个方面,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深走实”。
(一)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方面
机关各部门要针对所属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是否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试等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未落实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四新”人员(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有关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转岗人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挥当班负责人传帮带及示范员作用;是否检查承包、承租单位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发生亡人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是否重新培训,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二)各行业部门及企业负责人教育培训方面
应急办以及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1.应急办要负责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村(社区)安全监管干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镇级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内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辖区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改(2023年3月-2023年4月)。镇级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通过“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合格证查询”(网址),核验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备查。
(二)专项检查(2023年5月-6月)。镇级各部门要组织监管人员对所属行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相关表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同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由各行业部门督促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通过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项要求。
(三)组织培训(2023年3月-11月)。镇级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在2023年6月前,采取邀请上级部门专题讲座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安全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针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四)总结提升(2023年12月)。机关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剖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的问题、原因,制定应对措施,通过树立正反两面典型等方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同时镇安办要对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总结,提升培训的质量,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整治作为“将安全生产压力传达至最小单元”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统筹,落实整治措施,及时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落实责任,加强自查自改,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监管执法。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假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的,一律从严处罚。
(三)加强监督管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把关,确保各行业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学参训。此次培训工作列入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组织工作情况、培训上岗情况和考试合格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辖区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政策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全镇关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发现总结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培训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培训管理以及创新方法手段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配合推广有关专项整治的创新举措,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培树典型,切实推动安全培训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五)强化信息报送。针对组织教育培训工作,请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在6月26日前完成相关培训任务并报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总结、相关印证资料至应急办。同时在12月11日前报送本村(社区)、本部门全年培训总结及开展培训相关印证资料至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