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混空轻烃燃气
CJT
341-2010
混空轻烃
燃气
341
2010
CJ/T341-20107检验规则7.1轻烃原料7.1.1混空轻烃燃气生产单位宜根据表1的规定,要求轻烃原料供应商按G4756规定取样,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7.1.2当缺乏完整检验报告时混空轻烃然气生产单位对入库的轻烃原料至少应对组分、热值、密度及饱和蒸气压进行检验。7.1.3混空轻烃燃气生产单位应抽查交付时产品的质量。当发现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可提出复检,保留样品及分析结果,并请仲裁单位裁决。7.1.4检验结果若密度或双烯烃一项不合格,应重新抽取二倍样品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2混空轻烃燃气7,2.1采样地点应在管网最远终端处。7.2.2燃气供应商应在原料变更时或每周一次测定其热值、华白数及烃露点。7.2.3燃气供应商对所生产的混气热值应随时进行检测,如不符合表2要求即判定为不合格,应及时进行调整。7.2.4装有热值、华白数等白动测试仪时,应随时检查记录仪表的测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