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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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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村 留守 儿童教育 问题 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及对策 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单方或双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农村,由父母单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他人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我国有13亿人口,9亿在农村,其中劳动力人口占4.98亿人。而我国目前耕地面积只有19亿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尤为突出。据测算,在农村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有近3.5亿人口属于剩余劳动力。2023年,我国有1.5亿农民在外务工,打工者数量还在以每年超过500万人的速度递增。在这种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向城市,而他们的子女那么被留在农村成为留守儿童。由于家庭生活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和关爱而出现了诸多问题。因此,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使“留守儿童〞健康的成长,是一个不容无视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学习方面   由于父母在外打工,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都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而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现阶段我国55—70岁的人口未受教育者高达39.7%,在广阔的农村地区这一比例数字还会更高一些。这就决定了作为监护人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文化水平较低,素质不高,他们根本上没有能力去辅导孩子的学习,更没有科学的方式、方法去教育这些孩子,而且家庭中也缺少应有的文化气氛;即使有父母一方在家的留守儿童,也出现了由于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因为承当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劳作,而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教育,从而不能够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学习条件的情况。再加上许多留守儿童在家里还要承当一定量的劳动,尤其是父母一方在家或孩子一人在家的情况更是如此。因此,他们不仅学习时间比拟少,而且还造成了留守儿童受教育的环境较差的局面。并且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没多少文化照样打工挣钱,给孩子造成了一种“读不读书都一样〞的新的“读书无用〞的消极影响。   〔二〕心理方面   据资料显示,心理健康和人格开展是留守儿童最容易出现的问题。由于留守儿童缺少家庭的亲情和关心,常年难与父母团圆,有的孩子甚至五、六年未见过父母回家,寄养在亲戚家里或由他人代管,或同爷爷奶奶等隔代长辈生活在一起。有的孩子甚至由于托管的亲戚又外出,出现被二次托管的现象。因此,大局部留守儿童存在性格内向,朋友圈狭窄,自尊心比拟强,情感脆弱等问题。还有的留守儿童缺少必要的约束,自觉性差,任性而倔强,缺乏热情和同情心,常有违纪行为发生,从而形成了不良的个性心理特征。   〔三〕道德品行方面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良好的家庭管教气氛,留守儿童在道德品行上易发生消极变化。主要表现在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校纪、小偷小摸、同学之间拉帮结派、与社会上的混混搅在一起抽烟、酗酒、赌博、偷盗等,有些孩子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些无学上无工打的未成年留守儿童的品行问题那么更多。在一些地区,这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35%以上。[1]   〔四〕非社会性行为方面   非社会性行为是指“儿童在自己与周围人之间人为地制造某种隔膜,使自己封闭起来,防止与社会接触的行为〞。这种行为不易被意识到,甚至常常被无视,并不具有明晰的社会化特征,它既非亲社会行为,也不是反社会行为,而且不是社会性问题行为或行为障碍。典型的非社会性行为主要有两种:“内向性行为和逃避性行为〞。[2]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别离,缺乏正常情感交流以及对父母的思念,其性格日趋变得内向、孤僻,喜欢独来独往、我行我素,或者胆小、自私等,这些特点即是留守儿童“非社会性行为〞特征的外在表现。留守儿童的这种非社会性行为极容易开展成为问题行为或行为障碍,甚至越过它们径直突发为反社会行为。常见的开展趋向有两种,一是在儿童与他人的互动中成为“对他人的非社会性问题行为〞,如孤独症、自闭症等;二是在儿童自我的开展中成为“对自己的非社会性问题行为〞,如退缩忧郁、心因性缄默、自卑感等。[3]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家庭原因   1.亲情缺失对留守儿童的性格和心理产生了很多不良影响。家庭不仅是社会的根本单元还是子女的第一课堂,而父母那么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人生下来面临的第一个环境便是家庭,家庭是每个人首次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血缘关系那么注定了父母将要给子女上人生首堂课,将会塑造孩子的人生模型。17世纪英国诗人乔治·格尔贝说:“一个父亲胜于一百个教师。〞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也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里。〞这都充分强调了家长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而且家庭还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圈,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纽带具有深厚的自然生理因素,带有不可更改的血缘性和遗传性,子女的诞生既是生物意义上人的培育,又是社会意义上人的诞生,家庭的功能不仅是生儿育女,而且是人生的摇篮。所以,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主要不是养育而是教育,特别是小学和初中年龄段的孩子更需要父母的关爱、指导和家庭早期教育的支持,如果这个时期父母一方甚至双方缺席,都会在孩子的人格成长过程中形成某种障碍,影响他们以后成为一个健全的社会成员。父母外出打工后,家庭环境的改变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发育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多数留守儿童会出现害怕、焦虑等心理现象。缺少心理上的支撑,就会产生不安全感和对社会的不信任感,从而自卑而孤独,这种影响对那些年龄较小的留守儿童那么更加明显和突出。如果这种情绪长期积累,对其心理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不仅会引发各种心理问题,而且会导致留守儿童人格开展的不健全。   2.监管不力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的又一重要问题。从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看,主要存在四种不同的监护类型:单亲监护、隔代监护、上辈监护和同辈或自我监护。由于我国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不高以及女性自身的生理特征等因素,父亲外出打工是当前留守儿童父母打工的主要模式。因此,农村留守儿童以母亲在家的单亲监护为主。由于许多监护人的文化水平不高,家务、农活负担过重,且由于在隔代监护的祖辈人中,其文化程度那么更低的原因,造成了绝大局部留守儿童在校外的学习根本没有人辅导的现实,从而使留守儿童在教育上存在着严重监管不力的问题。   〔二〕社会原因   1.户籍桎梏而导致的学费昂贵和求学无门是造成留守儿童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国各地大力开展劳务产业,广阔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据专家分析,随同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有近2023万。[4]长期以来,我国的户籍制度一直扮演着维持社会稳定、平衡城乡开展、控制人口流动以及协调社会资源分配的角色。农民虽然可以“自由〞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牵制作用。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及我国义务教育体制——“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双重影响的结果。没有现居住地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在现居住地无法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时机;或者由于教育的产业化,向外来人口收取高昂的学费,导致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无法在流入地的学校读书。据统计,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失学率高达9.3%,有近200万名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从而导致他们中的大局部不得不又返回到生养他们的农村,成为留守儿童。   2.农村基层政府的不重视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又一根源。受经费和思想认识的限制,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至今没有引起农村基层政府的足够重视。他们既没有设立专项资金,也没有指定专门负责人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从而使留守儿童的社会教育和管理处于真空、自发状态。同时,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国家政策的倾斜,导致城市和农村的教育开展极不平衡。在广阔的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和遥远地区,不仅高中阶段的教育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而且根底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留守儿童的根底教育那么更是处于一种十分薄弱的状态。这一切都使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辍学、失学、退学现象不断涌现。   〔三〕学校原因 学校是继家庭之后,未成年人活动的重要社区。[5]〔p896〕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关,承当培养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任务。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方案、有组织的社会活动。而可怕的是,目前,由于我国农村学校缺乏科学的育人理念,对留守儿童的全面教育效果甚微。从调查情况来看,农村学校根本上没有对本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过专门统计。虽然学校也认为家长外出打工会对学生的学习及品行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未想到这是一个“问题〞,更没有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学生采取任何措施和方法。   无论是对教师的考核还是对学生的评价,农村学校都还停留在传统的应试教育的理念上。只注重根底知识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而缺乏法律常识、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世界观的教育;缺乏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有组织、有方案地对其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甚至放松了对局部成绩较差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这些因素无疑都会促使留守儿童大面积失学和辍学。同时,由于个别教师素质较低,教育未成年人时不顾忌其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其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此外,学校也很少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互动几乎没有。这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作为儿童社会化一个重要场所的学校,其教育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和填补。   〔四〕留守儿童自身原因   据调查数据显示,留守儿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4岁以下,其中6-14岁的留守儿童占90%。这说明留守儿童的年龄普遍偏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缺乏法律、生理、安全方面的知识,再加上不能很好地区分是非好坏,交友不当,很容易被一些坏人引入歧途,从而导致严重问题的发生,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从开展的角度看,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和心理开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早期社会化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不仅是个体生物性发育的阶段,更是他们心理的发育阶段。留守儿童正处于这一特殊时期,还没有形成独立的价值观,其身心处于一种非平衡状态,面临着种种心理危机。由于长期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加上监护人的监管不力,导致情感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开展的异常,留守儿童心理和性格朝着非健康和非积极的方向开展的可能性大大高于其他的孩子。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宣传力度,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   目前,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关注还很不够,因此,应当通过开展各种活动的方式引起社会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的监控和研究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并结合新出现的问题,加强合作与交流,开展联合研究,共同探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方法与途径。正确认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是要认识到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应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二是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正成千上万地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开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有关儿童生存、保护和开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但是,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对象的权益保护尚缺乏可操作性。留守儿童有权和其他儿童一样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健康开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参与权。农村未成年人的父母因为现实条件的制约和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方面给予的关注非常不够,对自身负有的职责还很不明确。为了更好地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还必须通过立法和政策的规定等方式来对留守儿童的权利进行保护,界定和明确社会、政府学校和未成年人家长、未成年人委托监护人在监护和教育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责,提高他们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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