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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覃家岗街道凤天竹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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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文件 覃家岗 街道 天竹 不稳定 斜坡 治理 工程
覃家岗街道凤天竹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Q-ZX2020-3105 招标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盖单位法人章)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2020年11月 88 目 录 第一卷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93 第 二 卷 94 第六章 图纸 9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99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覃家岗街道凤天竹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覃家岗街道凤天竹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已由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以 沙发改〔2020〕110号、沙公管局函〔2020〕6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凤天路。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不稳定斜坡总体方量约4500立方米,拟采用危岩清除+格钩锚固+挂网锚喷+排水等措施进行治理。建筑工程费为534.2万元。 2.3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的工程量(除效果监测外)及十年工程安全监测维护,具体情况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 2015年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类似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类似地质条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性质为滑坡、崩塌(危岩体)防治工程。 工程规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22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 XXXXXXXXXXXXXXX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XXXXXXXXXXXXXXX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81号 地 址 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1号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023-65305083 电 话 023-61922345 2020年 12 月 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181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3-6530508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梅花路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1922345 1.1.4 项目名称 覃家岗街道凤天竹苑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凤天路 1.1.6 建设规模 不稳定斜坡总体方量约4500立方米,拟采用危岩清除+格钩锚固+挂网锚喷+排水等措施进行治理。建筑工程费为534.2万元。 1.2.1 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涵盖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全部的工程量(除效果监测外)及十年工程安全监测维护,具体情况参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1.3.2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必须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以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应齐全。 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 2015年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类似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类似地质条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性质为滑坡、崩塌(危岩体)防治工程。 工程规模:/。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质量初步验收资料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国家部委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 2015年起(以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类似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类似地质条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性质为滑坡、崩塌(危岩体)防治工程。 工程规模:/。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质量初步验收资料证明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中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原件。 6、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且为本企业员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 (1)上述1~6条所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带二维码的证件、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除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不得补交,原件袋必须密封。评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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