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工程整改情况报告篇一按照省厅的安排,现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我市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屡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同时,以遂水函〔2023〕37号文件成立了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及科室的职责和任务。以遂水函〔2023〕23号印发了遂宁市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区、县水务局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对2023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对问题排查工作开展了一轮回头看〞活动,把重点放在零问题〞的工程上和抽查、监督检查中没有被查到的工程上。二、排查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中、盛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我们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为重点,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组织有关人员,于2023年4月7日至4月18日分二个小组对二区三县2023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除险加固工程和农村饮水平安工程进行排查和内部审计。对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1个;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8个;总投资小于上述限额但大于200万元以上的工程18个进行了内部审计,并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排查:(一)工程工程决策方面。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根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报批、建设和管理。经排查,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方案、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孝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二)招标投标情况。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以遂水函[2023]164号遂宁市水利局关于纪检组、监察室参与招投标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指派人员对开标情况进行现场监督,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市局对招投标情况进行抽查。2023年,市局现场监督开标工程15个,并组织开展了2023-2023年农村平安饮水工程招投标专项检查。按照省厅川水函[2023]1259号的要求,通过区县水务局认真自查、市局抽查,全市水利工程工程严格按照发改委核准的方式和中省市的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没有发现躲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也未接到有关招投标的投诉。(三)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平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