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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利局
打非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
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夏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23〕6号〕精神以及宜章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宜章县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宜安字〔2023〕6号〕,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确定在水利行业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平安开展〞理念,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平安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平安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标准的平安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增强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平安意识和职工平安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水利水电行业,主要包括:
〔一〕农村小型水电站;
〔二〕在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其他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
〔四〕河道采砂;
〔五〕有重大平安生产隐患的单位或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平安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
5.有重大平安隐患未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平安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1〕平安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培训不够的;
〔5〕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平安监管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平安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四、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25日将实施方案报县水利局办公室〔 3757159〕。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发动,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催促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
1.针对水利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平安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平安整治,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泥石流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年〞宣传活动,抓好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推进职业平安教育,提高广阔从业人员平安素质。
〔三〕稳固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1.针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水利行业平安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2.认真总结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水利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要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平安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抓住不放,水利股、电力股、水政大队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生产平安
篇二:信阳市水利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阳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区水利局,各管理区防办,南湾水库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平安生产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相关数据、信息报送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信阳市水利局集中开展水利平安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精神,集中打击水利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信阳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阳市集中开展水利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安委2023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平安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平安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标准的平安生产法制秩序;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增强各单位抓好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平安意识和职工平安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强化平安生产基层根底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水利行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
以水利〔建筑〕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防汛抗旱、水利旅游、水产渔业等为重点,在我市水利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
2、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停产整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平安事故,以及对平安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特种设备及重要平安设备无合格证、无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定期检测检验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8、平安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缺乏平安防护措施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平安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以及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11、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平安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领域的内容
1、水利〔建筑〕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工程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水利〔建筑〕建设活动的;违反平安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未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平安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无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未按规定编制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方案并及时备案的;未按规定编制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平安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撤除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施工中,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水利工程运行
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平安生产责任制不明确的;平安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平安调度运用规程不落实的;水库大坝平安管理应急预案未编制和事故救援演练未开展的;大坝及机电设备平安监测和工程平安状况记录不健全的。
3、水文测验
篇三: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门县平安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镇平安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里组织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生产平安的突出问题,着力标准平安生产法治秩序,防范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全镇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现象严重、重大平安隐患存量大,以及历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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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内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的;重大平安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平安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平安监管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煤矿牵头单位与重点内容。由镇安监站牵头,主要内容为:
〔1〕存在以下重大隐患和平安生产行为,未进行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设计规定、超设计范围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有其他重大平安生产隐患的。
〔2〕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3〕火工品的储存、管理、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2
2、非煤矿山牵头单位与重点内容。由镇安监镇牵头,主要内容为:
〔1〕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