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共交通开展对策1公交运营体制确实定图1图1的第1种经营方式是垄断性经营,垄断性经营代表公有制的垄断性经营和民营制垄断性经营。其最大的优势就是易于整合,容易管理,政府的支持和补助也很巨大。但是垄断给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尤其明显,具体表现为:存在给公共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隐患;加剧整个社会分配不公、导致价格居高不下,恶化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阻碍市场化改革,降低主体经济竞争力等等。其中成功的案例为韩国首尔,新加坡。第2种方式公共交通主要是按区域划分进行线路经营的,各公司之间并没有统一的衔接,由于线路之间存在交叉,因此在交叉线路上不可防止地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其例子为上海浦东。第3种方式是以专线经营为主体,非专营线和小巴为补充的经营模式。专线经营是指政府通过授予或招标的法律程序,准许某个企业获得一定线路或区域内的独家经营公交的专利权〔经营权不超过3年〕,并通过专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明确政府和企业之间各自义务和权利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成功例子为香港。按照竞争模式看:第1种体制竞争缺乏,第2种体制适度竞争第3种体制竞争剧烈。随公交引进了竞争模式,也是为了引入市场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自己的效劳水平,并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如果市场上出现多家竞争的格局,老百姓出行有了选择的余地,那些管理松散、效劳质量不好、车况差的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而效劳质量好、车况好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将享受到更便捷的出行效劳。此外,公交行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是让职工参股,密切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关系,将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公交效劳不到位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城市公共交通起步开展之初,为解决市民出行无公交车可坐的为难局面,80年代初荆门市公交搞起了线路承包经营。此举,在当时无疑是正确的,也是成功的,对加快公交开展、解决市民出行难起到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短短几年时间,荆门公交事业就得到了过去几十年不曾有过的长足开展。这种模式也就被长期地沿用下来。如今,随着社会的开展和进步,市民已不只满足于出行有车坐,还要讲究乘车的质量。车辆的舒适度、乘务人员的效劳态度等越来越受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经营模式就不再适合城市公交开展的方向。毕竟,承包模式推行和存在的原动力是利益驱动,当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时,社会公益性就会被削弱甚至无视。按照荆门现实的状况已经证明是不可取的。综观国内,已实行公交全盘或局部民营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