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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县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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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实施方案
XX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XX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和国家部委关于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扎实推进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住房平安保障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任务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xxx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以切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完善政策措施、精准核定对象、严控建房面积、加强技术效劳、保障群众利益,精准排查鉴定、逐户建立台账、加快工程进度、严密组织实施,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2023年6月底全面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平安。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为全县农村地区,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工业园区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原那么上不得安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景区规划管理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及使用的规定。
〔二〕补助对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包括第一、二季度新增户数〕、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农村困难群众,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
1、补助对象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应为具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身份的残疾人家庭。
2.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危房户是指其自有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 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由县级住建部门根据关于转发〈农村住房平安性鉴定技术导那么〉的通知〔X建村〔2023〕XX号〕,结合实际制定简明易行的农房平安鉴定方法,组织人员培训后逐户开展房屋平安鉴定。对于结构平安情况复杂、难以简易判断的农房,可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 检验并提出鉴定意见。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户,由农户申报、村级评议、“乡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对于危房户和无房户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安居问题的,在履行确认改造意愿程序后可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其中,危房户必须提醒其撤除或不得使用危房。
〔三〕改造要求 1. 改造方式。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价值应撤除重建。新建房屋应以就地就近建设和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通过购置村内闲置平安农房解决安居问题。对无自主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特别贫困户,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平安问题。异地建房的,要及时撤除危房、并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置城镇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设,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根本平安技术导那么的通知〔建办村函【2023】172号〕,落实改造质量平安要求:房屋维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除险加固、消除平安隐患,到达15年以上平安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平安性无关的改造行为;新建房屋要在确保质量平安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风貌、室内外环境等设计和施工。建房面积要严格执行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X农房办字〔2023〕XX号〕要求。农村建房审批部门要对建房面积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管控,坚决防止超标准建房。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平安根本要求〔试行〕要求。
3. 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对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安居问题:一是县级住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要重点从自筹资金能力和家庭劳动能力等方面,制定特困农户的认定标准、程序等细那么,严格精准认定特困农户,绝不扩大范围。二是可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由村集体组织安排帮建代建、实施“交钥匙工程〞、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平安的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交钥匙工程〞要坚持解决最根本居住的功能定位,面积严格执行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X农房办字〔2023〕XX号〕要求,即1-2人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工程标准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家电、家具等设施,绝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要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做好存量去化。
〔四〕资金筹集与拨付 1. 资金筹集。待国家正式明确下达我省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中央财政资金后,根据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分解下达方案资金情况和提出的省、县两级财政配套要求落实资金。除省级明确的资金配套要求外,各地要做好涉农资金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有意愿和归还能力的农户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解决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也可通过发动社会帮扶和引导农户自筹等渠道筹措资金。各地要合理测算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2. 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我县2023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资金2.8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资金2.6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三类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在上述补助标准的根底上增加2023元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资金0.8万元。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酌情提高,“交钥匙〞工程的根据X府办事抄字【2023】XX号抄告单要求,39.51㎡的控制价为7.47万元、48.79㎡的控制价为8.83万元、59.5㎡的控制价为9.96万元。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或根据财政部门扶贫资金统筹使用管理规定与其他扶贫资金统筹使用。
3.资金拨付。应当结合2023年国家成效考核反响问题整改措施,优化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流程,改良工作方式,建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全流程高效畅通、全过程无停滞〞工作程序,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到位。202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程,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X财社〔2023〕XX号〕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验收、资金拨付,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金拨付到户,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拨付一户。
为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响问题6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6月15日前竣工、6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月30日前资金足额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维修〕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三、工作要点 〔一〕做好对象精准认定。原那么上从存量危房台账中筛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改造一户、销号一户。安排有改造意愿的农户填写XX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向村委会申报补助资格。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查程序逐级公示、审核,并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评议意见。县直部门对对象资格联审后分别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填写联审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在审批表中填写县级审批意见、确定其补助资格。对行动困难、文化程度低的农户,要主动上门帮助其做好补助资格申报工作,确保“不落一户〞。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电视 会议精神,扶贫、民政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按程序将新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危房户〔无房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由住建部门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全部实施。
〔二〕做好任务实施安排。一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任务的实施。县住建、扶贫、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按照对象认定程序确认补助资格,并全数安排实施。二是做好其他对象任务的实施安排。在核定底数的根底上,可根据实际组织实施其他对象改造任务。待国家下达我省正式计任务划任务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将对其他对象改造方案酌情安排。
〔三〕做好工程调度监管。1、加快任务推进。任务和对象确认后,要催促农户抓紧开工。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开工,6月15日前全部竣工;其他对象改造任务4月底前全部开工,6月30日前全部竣工。各地要按此节点要做好工程组织调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2 、做好质量监管。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做好质量平安根本知识宣传。要健全完善农村建房质量平安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农户自建房屋的,由农户、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代建方式的,由建设主体和施工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管。可组织发动乡村基层干部,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平安要点的简化培训,增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做到全面覆盖,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催促整改。新建和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分别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平安检查表。3、 做好挂牌标识。县住建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平安进行挂牌标识。2023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鉴定结果A级、B级的,直接悬挂“A级、B级〞牌;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全部悬挂相应年度“政府资助援建〞牌,不悬挂“A级、B级〞牌。4、落实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到达入住条件后,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新建房屋验收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平安验收表,维修加固房屋验收情况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平安检查表。年度方案脱贫户的危房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将工程验收表格等资料及时提交扶贫部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政府援建〞标识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工程验收、资金拨付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春节前后,组织开展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省级验收暨绩效评价。5、 加强催促指导。县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催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深化设计理念,在单体建设上,要在居住功能、外形风格、建筑层数上引导和管控,表达美丽、特色、生态的良好风貌。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制度要求,把拆旧还基和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相挂钩,通过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着力打造乡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优秀典范。
〔五〕做好资金运行监管。县财政局、县危改办要按照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5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对于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通报全县,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做好政策信息公开。各级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要在乡村两级公开公示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并公布了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 〔XX〕,及时接受处理社会群众政策咨询、合理诉求。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气氛。
〔七〕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一是做好农户纸质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对象认定表〔附件2 〕、质量检查表和工程验收表〔见附件3、4、5 〕,农户〔夫 妻〕身份证、户口簿和4类重点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其他所需资料等。要加强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做到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