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高校
学籍
管理
中情
冲突
利益
衡量
钟凰元
第 30 卷 第 1 期Vol30 No1鄂州大学学报Journal of Ezhou University2023 年 1 月Jan.2023doi:10.16732/ki.jeu.2023.01.004在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情与法一直扮演着密不可分而又存在冲突矛盾的关系。从其内涵来看,“情”与“法”在不同发展阶段其内涵也在不断发生转换,本文中所称的“情”主要指“情理”,即为高校学籍管理中的人情与事理;“法”字往往被认为是某种意志和命令,即高校学籍管理中用来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而情与法的冲突,即为高校学籍管理中,情理与高校现行学籍管理制度的互相干扰、矛盾的过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高校管理应当注重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高校学籍管理模式也应当体现为理性的内容。故而一般情况下,情与法在高校学籍管理中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二者的相互作用实现了学籍管理的有序进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依据学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作出的决定与少部分人的情理追求相违背,此时情与法的关系则演变为冲突。特别是随着社会情况的逐渐复杂,学籍管理中学生个案情况千变万化,情与法相冲突的案件并没有因为学籍管理制度的逐步发展和完善而消减,反而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1为了学生的公平正义能够得到更好的维护,也为了学校的依法治校建设成效能够更加显著,就需要在学籍管理的现实情况中理顺情与法的关系,通过二者关系的研判、衡量、优化,做到情法兼容、彼此兼顾、相互协调,最大限度地缓解情与法的冲突矛盾。一、情与法冲突的原因分析(一)传统历史文化因素中华上下五千年,一直以来就是讲究人情事理的国度,特别是在经历了传统儒家提出的“仁”“义”“礼”思想的洗礼之后,情理因素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更加根深蒂固。纵观现今社会的各个角落,亲情、友情、同学情、战友情等,这种以信任为核心,由人与人之间长期的交往、沟通、磨合而形成的情感,依旧占据着重要地位,成为中国人人情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感情。2传统文化中情理思想的根深蒂固,一方面可能会造成在学籍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过于看重伦理道德在制度中的作用和影响,试图以人情纽带来维护学校环境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使高校在具体的学籍管理操作中,造成一种管理失序的状态,甚至脱离学籍管理制度的约束,无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学籍处理。不论何种情况,受传统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情与法的矛盾冲突逐步显现,因此势必要正视传统的历史文化理念,寻求其内在有益的价值逻辑,在学籍管理的情与法冲突之间寻求平衡。(二)现实学生管理需求“情理”通常在日常的社会交往中形成,并常常与一定群体形成的社会舆论相关联。这对于接受过高等教育而形成的高校学生群体尤为明显。高校学生作为社会中一个重要的学生群体,他们往往思想观念超前,易于接受新鲜事物,但同时学生群体的整体感情较为朴素,又缺乏社会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很容易凭着个人感情因素用事,容易出现片面和偏激的看法,造成部分学生对于一些学校学籍管理制度的不理解,甚至产生排斥。因此从学籍管理长远发展的视角来看,高校学生管理要既能尊重学生的情理需求,能管理好学生的情感,又要能建立起有效规范管理学生行为的制度。二者的博弈急需认识其背后的内在逻辑,高校学籍管理中情与法冲突的利益衡量钟凰元(福建师范大学 党政办公室,福建 福州 350117)摘要:在依法治校的大前提下,高校学籍管理中情与法的冲突日趋多样化。根据高校学籍管理中情与法的冲突现状,从历史、现实以及法律道德方面分析管理中情与法的冲突原因,探索其恰当处理后的融合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通过利益衡量情与法的冲突,让情、法二者在学籍管理的过程中彼此兼顾,彼此协调,以期待实现高校学籍管理中做到既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程序正当,又要兼顾大学生的成长特点,以生为本。关键词:情与法;冲突;学籍管理;利益衡量;高校管理中图分类号:D92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004(2023)01-0014-03收稿日期:2022-07-28作者简介:钟凰元(1989-),女,硕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高校法律事务。第 1 期进一步摆正学籍管理中情与法的关系,结合实际需求制定高校内部的学籍管理制度,既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又避免因为忽视了学籍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而置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于边缘位置。(三)法律与道德的关联法律与道德虽是两种不同的规范体系,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二者都是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一直相互渗透、互相支持、相互推动。一方面,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如果把外在的行为规范内化为人们内在的自觉意识,成了人们内心主动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更容易、更广泛地得到自觉遵守。另一方面,法律往往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地位上以及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相互渗透、相互吸收、相互转化,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这也就造成了高校学籍管理中不能简单地单一注重法治或者单一强调德治,而忽略情理带来的影响,造成学籍管理中情与法之间僵硬脱节,最终极易造成学籍管理中情与法的冲突。因此,法律与道德的关联性促进学籍管理中要注重人性化的规定,要寻求平衡情与法之间的冲突关系,以期让二者在功能上实现相互补充渗透,实现高校学籍管理对权利、正义、效益与秩序等的追求。三、妥善处理情与法冲突的价值(一)增强学籍管理制度的融合性学籍管理制度的确立,本身就是一种公平规则的制定,它是将高校日常管理习惯逐渐演变成规章制度的一种抽象规则。学籍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的过程,即是在捋顺和疏通高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的人情事理关系,让管理制度在高校行政管理与学习生活中形成一个缓冲地带,化解僵硬的高校行政管理与生活中的人情事理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的冲突矛盾。可见,学籍管理制度的制定并实施的过程,是一个被合理的过滤、吸收并被重新塑造的历程,也是一个将人们普遍接受的观点或合理性连接起来,以达到情与法逐步平衡的过程。3遵循法律规章制度又符合人情事理的学籍管理制度,不仅可以进一步扩大广大学生群众参与学籍管理制度的积极性、民主性,而且还可以使所立规章制度更具融合性,缓冲学籍管理中的矛盾。(二)增强学籍管理过程的合理性高校学籍管理,既要合法,也要合理。合理的学籍管理要求高校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应当给予学生充分的尊重,要广泛听取学生乃至学生家长的意见,保证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与学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并谨慎行使自由裁量权。这是因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的意见和看法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外在监督,通过这种外在监督,不仅可以增强学籍管理的权威性和制度的公信力,也同时能够防止出现学籍管理的专断行为。4与之相反,如果学籍管理过于刚性,不尊重对学生的意见和看法、不考虑学生的特殊情况,虽然过程合法但却缺乏人性的关爱,这一制度可能也无法获得长期有效的执行。可见,在学籍管理过程中注重情与法的平衡,恰当处理情与法的关系,不仅符合现代高校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还可以增加学籍管理的合理性。(三)增强学籍管理结果的可接受性高校学籍管理结果的可接受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籍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实施效果。学籍管理特殊性、复杂性以及一些情况的不可预见性,导致学籍管理制度在制定时并不能将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一一列明,只能进行一种兜底的概括,可能会导致部分学籍管理制度存在以偏概全或者不合理之处,导致部分学生认为当前学籍管理制度难以接受。这就要求学籍管理制度除了要保障学校管理的正常运行之外,还需要积极保障学生的基本利益,要及时多倾听学生们的真实想法和建议,多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平衡学校管理和人情事理之间的矛盾。如果学籍管理能结合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具体状况,不仅会增强学生对于学籍管理结果的可接受性,亦将推动实现高校学籍管理中情与法之间的恰当平衡。四、运用利益衡量处理情与法的冲突(一)育法内之情,实现学籍管理制度的情法两尽学校依法治校强调在每个管理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都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犯,尽量让制度内容充满“情”味。在这样的背景下,各高校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融合情与法的关系,从而保持情与法的平衡关系。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教育部 41 号令实施以来,依法依规治校更加明确,以生为本理念更加突出,为规范高校学生管理、依法治校办学铺平制度道路。因此各高校在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时,要不断地审视校内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跟国家法律或者上位法存在冲突,是否符合现在的教育背景、教育规律和教育对象等。再有,学校在制定如学生的退学处理条款、纪律处分条款等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要综合考量规章制度与学生可能的实际情况,在依法依规范围内尽力平衡与学生之间的利益冲突,充分考虑学生的权益,如果是不利于学生的制度条款,要为学生设置提供救济渠道的条款。二是合理规范制定程序。高校管理制度的制定一般要历经起草、修改、审议,最终成文。首先起草阶段,由相关单位根据工作管理的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提出制度草案;其次修改阶段,制度草案提出后,广泛征求相关各方的看法和意见,根据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妥善修改调整制度草案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完善、不实际之处;再次审议阶段,将依照修改后的草案进行进一步检验和完善,使之成熟化、合理化,并经审议通过;最终成文阶段,将形成正式的、相对稳定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文本。在以上的各个环节中,只有让广大师生参与到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中来,才能更加保证制度的认同感、权威感、归属感,5也钟凰元:高校学籍管理中情与法冲突的利益衡量15鄂州大学学报第 30 卷让制度能够有更强的执行性。(二)弃法外之情,维护学籍管理中的公平与正义依法治校的社会大环境首先就是要求学校应当依照法律规章制度进行学校的内部管理,合法性是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仍是学籍管理的首要追求。对于违背学校管理制度或者不重视法律,而导致的“情大于法”的现象应当积极摒弃。因此,在高校学籍管理中,要坚持法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同时融入柔性管理。一是坚持法为基础。高校学籍管理中,要坚持学籍管理制度的首要位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和规范学生行为。但是目前高校存在着一种奇怪现象,当个别学生因违法学籍管理而受到某种处理或处分时,学籍管理人员往往第一时间收到的是通过托熟人、找关系来打探消息、解决问题,而通过正当的法律申诉的情况少之又少。6毫无疑问,高校学籍管理应当始终坚持法的基础地位,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受理学生学籍申请,认真、谨慎对待学籍管理,始终坚持学籍管理制度实施的最初原则和目的,以维护学校制度管理的尊严与公信力。二是强化柔性管理。柔性化管理首先要求高校在对学生进行相应处理、处分时,应该统筹考量学校公共利益与学生个体权利,以遵循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学籍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的原则,严格引用规章制度中的从重条款,谨慎使用自由裁量权。其次,要在具体的学籍管理过程中做到依法疏导、以情感化,特别是对成绩较差、家庭困难、特殊家庭等问题的学生,可以尽可能与学生建立多渠道沟通联系机制,增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最后,针对一些特殊事件处理,特别是当学校处于两难的境地时,可以积极借鉴和听取广大学生、老师的意见,让学校管理者在众多处理方式方法中寻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三)树正义之情,锤炼学籍管理者的正直品格高校的学籍管理其实也是某一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即为学籍管理者的决策行为。作为高校学籍管理者,其任何一个决策行为都将对学籍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锤炼学籍管理者的思想品格,加强学籍管理者的情法结合也是平衡情与法冲突的重要环节。一是坚守管理者的正直品格。学籍工作管理者是自然人,在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受到情的影响,但是作为高校学籍管理的参与者,一定要严守自身的品格素质,不断加强综合素质及知识水平的教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原则意识。要在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过程中,通过自身的高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做到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做到程序正当、合法,坚持公平与正义,既考虑学生个体的特殊性,又要积极排除和克服情感因素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