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是房屋自售出之日起至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参考一下效劳合同,一起来收藏哦新版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参考使用。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效劳;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事项:1、;2、;3、。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应到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效劳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局部提供维修养护等效劳,效劳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效劳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效劳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效劳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效劳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