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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实用版的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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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实用 化妆品 代理 合同范本
实用版的化装品代理合同范本   做化装品代理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的写好合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代理合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标准化装品产品代理合同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那么,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方案、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假设无财务年度任务书,那么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那么,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 元或首批款 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假设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那么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装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那么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 制作定单,并通过 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假设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工程,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方可退换货,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   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那么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假设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假设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假设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分。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分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   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方案,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化装品代理合同参考阅读   甲方:北京市Le Papillon 化装品   乙方: 艾菲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那么,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化装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艾菲〞化装品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化装品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化装品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所有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分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23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标准。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假设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那么〞,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存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 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化装品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假设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分。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化装品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化装品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化装品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化装品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效劳。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效劳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化装品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化装品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筹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播送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前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本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 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那么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 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响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化装品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到达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假设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那么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方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假设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那么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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