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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论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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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行政许可 中的 信赖 保护 原则
目 录 一、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概述 1 〔一〕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概念 1 〔二〕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特征 2 1.信赖保护的对象仅限于受许可方 2 2.行政许可的行政相对人实施了基于信赖的行为 2 3.被许可人的信赖利益具有正当性 2 〔三〕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现实意义 3 1.有利于构建诚信政府 3 2.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 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 4 4.有利于推动行政法治进程 4 二、信赖保护原那么在行政许可法中的适用 4 〔一〕信赖保护原那么在合法行政许可中的适用规那么 4 1.在一般情况下不应变更或者撤销 5 2.可以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 5 3.变更或者撤回合法行政许可的目的 5 4.信赖保护的方式 6 〔二〕信赖保护原那么在违法行政许可中的适用规那么 6 1.撤销违法行政许可时适用信赖保护的情形 6 2.信赖保护的方式 6 三、我国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那么存在的问题 7 〔一〕公共利益规定不明确 7 〔二〕公共利益与信赖利益优先性的判断标准不明确 7 〔三〕赔偿或者补偿的范围、标准、程序均未作出规定 8 〔四〕没有明确撤销的限制条件 8 〔五〕没有明确撤销的期限 9 四、我国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那么的完善 9 〔一〕界定和量化公共利益 9 〔二〕制定行政许可赔偿、补偿范围和标准 11 〔三〕赋予申请人听证权,构建行政许可补偿程序 11 〔四〕构建行政许可的撤销程序 12 五、结束语 13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开展以及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解决这些社会矛盾与问题,我国加快了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政府的行政行为由简单的强制及命令行政转变为效劳行政。这些变化带来了行政法原那么的相应调整,信赖保护原那么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信赖保护原那么是我国行政许可法中所确立的一项重要原那么。这一原那么确实立对于我国构建诚信政府、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秩序、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行政许可法中有关信赖保护原那么的规定并没有充分表达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精神,其适用中的具体操作标准仍待进一步明确。本文主要是从行政许可法中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根本概念、特征以及现实意义出发,深入分析了信赖保护原那么在合法与违法行政许可行为中的具体适用情况,进一步分析和总结我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信赖保护原那么的规定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现存的这些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不读完善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不糊原那么。 关键词:法治;行政许可法;信赖保护原那么;行政行为 Pick to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all kind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social problems, caused a great loss to the country and people. In order to solve the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accelerate the process of the construction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 In a socialist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ve action by the simple force and the command administration into service administration. These changes have brought the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accordingly,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s into people's horizons.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 is our country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t law, established an important principl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is principle for our country to build honest government, protect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other party, maintaining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order,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marking the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 has entered a new stage. However,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t law, regulations on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s are not fully reflect the spirit of the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 its application in concrete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still to be further defined.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t law faith protection principle of basic concept, characteristics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alyzes the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 in the legal and illegal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behavior concrete applicable conditions, further analysis and summary of the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law\" in China about the problems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 finally put forward specific measure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don't read to perfect our trust not in \"administrative permit law\" principle. Key words: the rule of law; The administrative permit law; Trust protection principles;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论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那么 2004年7月1日,我国行政许可法施行,是中国法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在立法价值上确立了依法许可〔包括设定与实施〕,公开、公正、公平,信赖保护、禁止转让、依法监督、救济、便民与效率等原那么,这些原那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一次在我国大陆行政立法中表达信赖保护原那么。随着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确立了信赖保护这一根本原那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也将引入信赖保护,同时也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总之,信赖保护原那么在行政许可法中加以表达,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行政法治实践指导意义。然而,行政许可法中有关信赖保护原那么的规定并没有充分表达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精神,其适用中的具体操作标准仍待进一步明确。为此,不少专家学者也针对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那么开始了探索,在研究中取得了诸多成果。尽管如此,研究不能就此止步,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那么。姜明安、余凌云. 行政法[M]. 科学出版社,2023。 一、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概述 〔一〕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概念 所谓信赖,即信任依赖,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一个国家繁荣开展所必需。促成信赖并保护正当的信赖利益就成为了法律秩序的根本任务之一。 行政许可,是一种典型的授益性行政行为,信赖保护原那么对其当然适用,因而便产生了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制度。所谓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简单地说,就是在行政许可法律关系中,对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予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既可能发生在合法行政许可行为中,也可能发生在违法行政许可行为中。无论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与违法,只要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产生信赖,这种信赖利益就应当受到保护。张文显、曾宪义. 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 值得强调的是,真正表达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精髓的是对违法行政许可行为的信赖利益保护。因为行政许可行为即使是违法的,但是作为普通的公民一般并不知道是否违法,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去亲自审核,那么就对政府产生信任和依赖,有理由相信是合法行政行为并因此产生信赖表现和投入利益。 〔二〕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特征 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那么具有信赖保护原那么的一般特征,同时,行政许可的性质决定了行政许可法中的信赖保护原那么具有独特的自身特点。 信赖保护原那么作为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那么,就必然表达在多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中。除了适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授益性行政行为外,还适用于行政规划、行政允诺、行政合同等领域。与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领域的信赖保护不同,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往往以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获取授益性利益为前提。因此,信赖利益的可能当事人只限于授益的特定行政相对人。行政规划、行政指导不具有特定的授益主体,所以,其可能的信赖利益保护主体也是不特定的。此外,行政许可中的信赖保护只限于直接的行政相对人,对间接的行政相对人那么不适用。陈新民. 中国行政法学原理[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3。 具有信赖表现是适用信赖保护原那么的根本条件。相应地,在行政许可法中,只有行政相对人实施了基于信赖行政许可的处分行为,才具有信赖保护利益的现实根底。所谓处分行为,是指行政许可的相对人已经根据行政许可实施了财产的使用、处置等行为。此外,处分行为还应与行政许可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所谓正当,是指被许可方对于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及实施深信不疑,并据此实施了处分,且主观上没有过错。如果被许可方出于恶意实施处分行为,那么该信赖便因丧失了正当性而不值得保护。如我国行政许可法第96条明确规定,“被许可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就表达了这一原那么。如果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隐瞒等具有成心和重大过失而获得行政许可,那么被许可方就丧失了获得信赖利益的根底。 〔三〕信赖保护原那么的现实意义 行政机关作出一项行政许可,朝令夕改,就会使得人民无法适从。如果行政机关作出一项行政许可后,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随意撤销或者变更,就会使得相关的一系列社会生活领域都造成混乱和无序。因此,在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确立信赖保护原那么具有重要意义。陈新民. 德国公法根底理论[M].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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