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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
2023
我国
电力工业
十二
规划
研究
报告
解读
我国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报告解读
优先开发水电
我国水力资源理论蕴藏年发电量为6.08万亿千瓦时,平均功率6.94亿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5.42亿千瓦,年发电量2.47万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4.02亿千瓦,年发电量1.75万亿千瓦时。在地域分布上极不平衡,西部多,东部少,相对集中于西南。开发程度在地区间差异也很大,2023年底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为45.7%,其中东部地区水电根本开发完毕,中部地区开发程度到达73%,而西部地区开发程度较低,仅为23%,特别是西南地区仅为17%。
水电是供给安全、本钱经济的可再生的绿色能源,替代燃煤发电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灵活性都很高,需要放在优先开发的战略位置。其根本开展思路是:
实行大中小开发相结合,推进水电流域梯级综合开发。加快水电流域规划和勘测设计,保证水电基地连续滚动开发。继续加快开发十三个水电基地,重点开发四川、云南和青海境内的大型水电基地电站,积极开展西藏境内河流水电流域规划、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积极开发中小型水电站,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优化,促进水电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促进绿色和谐开发。在河流规划、勘探设计、施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全过程落实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结合区域、河流的生态环境和移民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河流开发规划方案,适度控制高坝大库容水电站布局。成立国家级移民管理机构,统筹全国水电移民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装机容量在100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基地、100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以及跨省水电站移民的协调管理工作。逐步推广移民先行政策,体现以人为本的开展理念,使地方经济和人民群众真正从水电开发中受益。
扩大资源配置范围。重视水电基地消纳市场研究,在满足本地区电力需求的根底上,合理地将水电输送到市场需求空间大、电价承受能力高的东中部地区消纳。重视西南地区水电季节性电能消纳研究,依靠价格和市场机制,扩大消纳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弃水。加强水电输电规划研究,加快输电通道建设,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开展。加强水电开发管理,合理开放水电投资市场,鼓励市场竞争,促进水电基地加快开发。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周边国家水电资源开发和向我国送电。
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开展。把抽水蓄能电站纳入电力系统进行统筹优化和规划布局,研究制定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有序开展的投资模式和定价机制,加大抽水蓄能开发力度,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
水电开发重点及目标是:
继续加快开发、尽早开发完毕开发程度较高的长江上游、乌江、南盘江红水河、黄河中上游及其北干流、湘西、闽浙赣和东北等7个水电基地,重点布局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怒江、黄河上游干流等6个规划装机容量合计超过2亿千瓦、开发率仅为11%的水电基地。
在“十二五〞期间,6个大型水电基地可投产大型干流电站主要有溪洛渡、向家坝、锦屏梯级、糯扎渡等,预计可投产容量5200万千瓦左右;其他省区市以及四川、云南两省的非干流水电可投产容量3550万千瓦左右,全国水电投产规模8750万千瓦左右。到2023年,全国常规水电装机预计到达2.84亿千瓦左右,水电开发程度到达71%左右〔按经济可开发容量计算,下同〕,其中东部和中部水电根本开发完毕,西部水电开发程度在54%左右。
在“十三五〞期间,6个大型水电基地可投产干流电站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再加上其他省区市投产水电和四川、云南两省内非干流水电,全国水电投产规模到达4600万千瓦左右。到2023年全国水电装机预计到达3.3亿千瓦左右,全国水电开发程度为82%,其中西部水电开发程度到达67%。
此外,要重视境外水电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开发缅甸伊江上游水电基地,在“十二五〞开工1460万千瓦,在“十三五〞开工680万千瓦、投产1460万千瓦左右,全部送入国内,主要在南方电网消纳。
预计203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超过经济可开发容量,除西藏外,全国水电根本开发完毕。
水电解读
目前水电项目核准缓慢,开工少,在建规模严重缺乏。2023-2023年,四年核准容量不到4000万千瓦。按照目前的在建规模,预计“十二五〞期间,仅能投产装机8800万千瓦,要实现2023年水电装机3.3亿千瓦、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到达15%的的目标将成为空谈。水电是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必须优先加快开展。规划提出加快水电流域规划和勘测设计,抓紧核准一批水电项目并尽快开工建设的目的是:保证水电基地连续滚动开发,保证“十二五〞期间水电新开工总规模到达5000千瓦以上。为实现国家履行的承诺奠定可靠的根底。
移民与环保问题是目前水电开发过程中遇到的两个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规划提出在国家层面设立移民管理机构,统筹全国水电移民管理协调工作,一方面可以将全国水电移民工作作为一盘棋通盘考虑,统一制定政策标准,使移民的生活和生产长期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可以从国家层面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水电开发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更多的是正面的生态和环保效益。针对人们对水电开发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担忧和认识误区,从尽可能减小水电开发对环境影响出发,规划提出了水电开发的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即在河流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全过程落实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运行。
优化开展煤电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2000米以浅的预测煤炭资源量为5.6万亿吨,能源剩余可采总储量中原煤占58.8%,决定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利用格局将长期存在。截至2023年底,全国查明煤炭资源量1.2万亿吨。我国煤炭分布不均衡,在煤炭探明保有储量中,华北和西北地区煤炭储量所占比例高,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四省区集中了全国近76%的煤炭储量,开发潜力巨大。东北、华东和中南地区煤炭储量所占比例低,经济最兴旺的十省市〔北京、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保有储量仅占全国的5%,且资源探明率较高,煤炭产量极为有限。
截至2023年底,东北地区辽吉、华北地区京津冀鲁、华东地区沪苏浙闽、华中地区豫鄂湘赣渝、南方地区两广和海南等主要受端地区的煤电装机占全国燃煤机组总量的66%左右。煤电基地跨区跨省送电容量5188万千瓦,占煤电装机总量的8.6%左右,其中内蒙古送出1960万千瓦,山西送出1298万千瓦,陕西送出360万千瓦,安徽送出720万千瓦,贵州送出850万千瓦,与输煤相比,输电比重偏低。
我国煤炭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煤电具有较好的供给安全性和经济性。考虑大规模开展煤电带来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必须坚持优化开展煤电的方针。其根本开展思路是:
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新疆等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的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合理控制东部地区煤电装机规模,坚持输煤输电并举。在煤电基地推广煤电一体化开发,在矿区因地制宜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鼓励开展热电联产。统筹燃煤、燃气多种方式,结合城市热网、工业园区建设、小锅炉替代等,统一规划高参数、环保型机组、符合国家政策的热电联产项目。企业自备电源建设应该与周边区域电源、热源和电网开展统筹规划。
推进煤电绿色开发。大力推行洁净煤发电技术。西部和北部地区主要布局建设大容量、空冷、超临界燃煤机组,东中部受端地区适量布局建设负荷支撑的大容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加快现有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因地制宜改造、关停淘汰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
煤电开发重点和开展目标是:
以开发煤电基地为中心,重点建设16个大型煤电基地,包括:山西〔晋东南、晋中、晋北〕、陕北、宁东、准格尔、鄂尔多斯、锡盟、呼盟、霍林河、宝清、哈密、准东、伊犁、淮南、彬长、陇东、贵州。综合考虑煤炭和水资源等外部条件,上述煤电基地可开发总规模超过6亿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装机规模4亿千瓦左右。
“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煤电开工规模3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开工1.97亿千瓦,占66%;投产规模2.9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投产1.5亿千瓦,占52%,东中部受端地区投产8500万千瓦,占28%。2023年我国煤电装机预计到达9.33亿千瓦。
“十三五〞期间,全国煤电规划开工规模2.6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开工1.63亿千瓦,占62.7%;投产规模2.5亿千瓦,其中煤电基地投产1.36亿千瓦,占54.6%,东中部受端地区投产6200万千瓦,占24.6%。2023年我国煤电装机预计到达11.6亿千瓦。
煤电解读:
由于我国东部和中部煤电布局过多,而我国煤炭生产又集中在西部,造成大量西煤东运。按电煤输入口径计算,2023年华中豫鄂湘赣四省和华东地区的输煤输电比例分别为13:1和48:1,运煤占用铁路运力的比重已高达51.2%,公路交通也压力巨大。随着煤电的开展,这种矛盾还将继续加剧。客观上要求变目前过度依靠输煤为输电输煤并举,以实现东中部地区的电力平衡,减少全国的交通运输压力。因此,规划提出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努力推进内蒙、新疆、宁夏等西部地区煤电基地开发进程,实施输煤输电并举战略,能有效控制东部和中部地区煤电布局,促进我国构建科学的综合能源运输体系。
2023年我国电煤消费量约为煤炭消费总量的46%,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占到全国排放总量的42.8%,温室气体排放接近全国总量的50%,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压力很大。但是,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开展的需要和根据我国能源资源的禀赋,我国煤电机组必须开展且担当主力军。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推进煤电绿色开发。
开展热电联产是国家鼓励的十大节能工程之一,以前对热电联产电源的规划、布局考虑不够,这次规划中提出了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具体要求。
大力开展核电
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建核电装机容量为908万千瓦,其中,江苏省212万千瓦,浙江省301万千瓦,广东省395万千瓦。
已核准在建容量超过3400万千瓦,其中2台机组采用EPR三代技术路线,4台机组采用AP1000三代技术路线,其余均采用二代改良型技术路线。已开工建设和通过可研审查的厂址资源,已超过7000万千瓦。考虑备选厂址后,我国现有厂址资源可支撑核电装机1.6亿千瓦以上。通过进一步选址勘察,我国核电厂址资源可满足3~4亿千瓦的核电装机。
核电是经济性好、可规模化开展的重要绿色能源之一,在负荷中心规划建设核电机组,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煤炭运输压力,对满足地区电力需求增长、保障能源供给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坚持大力开展核电方针。其根本开展思路是:
高度重视核电安全,强化核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在确保安全的根底上高效开展核电。加快制定公布核电安全技术标准,明确核电准入门槛,健全核电安全机制。优先采用先进安全核电技术,在核电站设计、制造、建设、运行、退役的全过程中,建立高标准质保体系和核安全文化体系。
坚持以我为主,明晰技术开展路线。坚持压水堆-快中子增殖堆/高温气冷堆-核聚变堆技术路线。全面掌握第三代核电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技术,加快开展三代核电后续项目,尽快实现我国先进压水堆的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和自主运行目标。加快开工建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快中子增殖堆示范电站。组织核聚变技术攻关,争取走在世界前列。
统一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实现核电设备制造国产化。在消化吸收国外标准的根底上,结合国情,逐步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我国核电技术标准体系。抓住引进第三代核电技术建设自主化依托工程和第二代改良型机组批量开展的机遇,对技术难题进行定点联合攻关,实现设计、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