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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前
发展规划
中的
金融
创新
券商
业务
机会
开展研究总部专题研究报告
前海开展规划中的金融创新与券商业务时机
报告要点:
●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上,国家确定赋予前海管理机构相当于方案单列市的管理权限。这实际上意味着前海管理机构的权利还仅限于非金融类产业方面,而关于金融产业或金融产品创新的还是要要由“一行三会〞决定。因此如何实现前海在金融产业和金融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先走一步,不仅需要前海管理机构的各方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实现前海金融监管体制的创新。
●未来前海券商可能开展的业务时机有:
〔1〕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2〕支持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3〕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4〕支持在深圳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5〕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6〕加强深港两地金融业高端专业人才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创新合作。
研究员:李翔
:0755-82130833转2318
e-mail:09215@guosen
报告编号:2023031
完成时间:2023-05-027
独立声明:本报告所采用的信息及数据均来源于公开可得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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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310室, :518001
目 录
1. 前海开展规划的主要特点分析
1.1 战略性和全局性
1.2 国际性和开放性
1.3 先行性
1.4 合作性和先导性
2 前海规划中的金融创新
2.1 规划对前海金融产业开展的根本要求
2.2 未来前海合作区金融创新实施的关键
3 海外离岸金融市场开展经验介绍
4 借鉴海外经验推动证券业参与前海金融创新
5 前海开展初期券商可能的业务时机
主要参考文献
国务院已于去年8月正式批复了前海深港现代效劳业合作区总体开展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推进前海合作开发是中央基于全局考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前海规划是迄今为止国家批准的地域面积最小的区域规划。推进前海合作开发,是中央基于全局视野、经过精心谋划做出的战略举措,具有特殊意义,担负特殊使命,有着特殊要求。国务院直接谋划了前海开发规划,前海开发成为 “十二五〞时期国家区域开展战略的重点和亮点。
1、前海开展规划的主要特点分析
1.1 战略性和全局性
规划富有深刻的思想内涵、重要的战略意图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整个规划的宏观思路、重要谋划和具体措施,都是在世界开展大背景下,大处着眼和小处着手的有机结合、战略考虑和战术安排的有机结合、实施国家战略和推动粤港澳地方开展的有机结合。
前海定位应该包含以下内容:一是产业开展先行先试、更加开放、高端引领的现代效劳业特区;二是在深港合作方面,应成为政府推动、利益连接、管理接轨、深港合作的特区;三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应是高层协调、高度授权、高效灵活的特区;四是国际接轨、公正廉洁、严格高效的法制特区。另外,还是“珠三角〞转型升级的引领区,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标志区。
就战略性而言,规划从四个维度上来谋划:一是把前海作为国家实现对外开放战略要求的新部署,努力培育我国参与全球竞争新优势;二是把前海作为国家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战略的新举措,通过现代效劳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加快转变经济开展方式新模式;三是把前海作为国家推进区域一体化开展战略的新探索,通过前海这一特定区域,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打造粤港澳合作新载体,深化与香港的合作,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四是把前海作为国家发挥经济特区战略作用的新途径,通过前海这一新平台,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积累科学开展新经验。
就全局性来说,规划把推动粤港澳合作开展作为新形势下丰富和拓展大局的重要一着,通过利用前海粤港澳合作平台,通过互动、互补、互助式开展,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效劳业体系,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效劳中心和世界效劳贸易重要基地,稳固提升香港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地位,把深圳建设成为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从而实现粤港澳共同繁荣开展。
1.2 国际性和开放性
规划是在十分宽广的国际视野中来确定目标定位的,其国际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前海实现国际化的主要途径和方式:要求前海有效借鉴国际上的适用先进经验;利用香港国际化优势,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效劳业兴旺城市的交流合作,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增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
二是明确前海实现国际化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要求在前海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产业开展环境,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效劳业企业,建设国际一流的现代效劳业集聚区,打造全球营商环境最正确的地区之一,到2020年建成根底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效劳业合作区,在全球现代效劳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明确前海实现国际化的重点领域,要求在九个领域探索或实现国际化:探索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路径,搭建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全球集拼分拨管理平台,打造港深国际航运效劳平台,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城区,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引进国际数据效劳高端企业,构建具有国际水准的互联网、通信网络和播送电视网,提高城市管理的国际化水平,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
通过以上三个明确,规划构建了鲜明的国际坐标系,从而确保前海合作区最大程度地全面开放,成为深港合作和深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标志性地区。
1.3 先行性
规划着眼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提出了先行先试的一系列明确要求。
在先行先试方面,规划提出了四项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前海在积极落实CEPA有关安排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探索香港效劳业与内地合作的新模式;二是要求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保险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三是要求在促进“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四是要求在国家税制改革框架下充分发挥前海在探索现代效劳业税收体制改革中的先行先试作用。这四个方面,涉及深港合作落实CEPA有关安排、金融创新、根底设施建设、税制改革等方面,是新形势下继续发挥经济特区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
1.4 合作性和先导性
深港合作是建设前海合作区的重要主题。离开了深港合作,前海的开发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规划把深港合作贯穿其中,提出了九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
一是要求不断深化深港政府间合作,研究制定合作推动前海开展的政策措施、推广方案等;二是积极探索前海重点行业监管的合作机制和模式;三是加强深港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四是支持香港公益性法定机构在前海设立效劳平台;五是支持探索香港人士参与前海管理的形式和途径;六是鼓励深港工商企业界和专业效劳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七是设立前海合作开展论坛,搭建探讨前海合作的开放性平台;八是联手开拓国际市场;九是引领带动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制造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好的效劳支撑。
通过落实上述要求,深港合作必将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即合作开发、管理接轨、共同拓展,从而进一步实现紧密合作和融合开展,为香港与内地的共同合作与开展发挥示范性的先导作用。在合作开发方面,以前海开发为契机,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不断创新合作形式,积极探索香港及国际财团参与前海土地开发建设的新模式,推动深港合作进入新阶段。在管理接轨方面,加强深港在公共管理效劳领域的合作,更加注重借鉴港澳办事规那么和运行机制,引进香港公共效劳机构在前海设立效劳平台,营造标准高效的公共管理效劳环境。加强深港在城市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城市管理的国际化水平。在共同拓展方面,以深港紧密合作为核心,加快形成国内国际双向拓展的合作格局。立足深圳,落实国家经济开展战略布局,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及国内经济中心城市的互动合作。依托香港,建立共同向国际社会推广前海形象和品牌的机制,加强与东盟及国际先进城市的交流与合作。
2、前海规划中的金融创新
2.1 规划对前海金融产业开展的根本要求
规划要求,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指导下,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按照开放合作原那么,在CEPA框架下,广东省先行先试范围内,研究探讨深入推进深港金融合作,研究适当降低香港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准入门槛,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前海集聚开展。增强金融辐射效劳能力,努力将前海建设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具体要求主要提下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创新合作。继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发挥深圳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地区的区位优势,促进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开展。探索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路径,在CEPA框架下,由有关部门制定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方案,在风险可控条件下,尝试开展试点。按照有关外商直接投资管理原那么,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鼓励符合CEPA关于“香港效劳提供者〞定义的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机构。促进以金融机构战略转型和深港金融深度合作为核心的银行领域创新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前海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支持现代效劳业开展,加大对高科技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设立担保、再担保机构和为中小企业效劳的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多领域、多层次融资方式相互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效劳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效劳监管新机制。
二是要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合作。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地推动深圳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和深化深港两地证券市场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支持符合条件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支持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支持在深圳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加强深港两地金融业高端专业人才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创新合作。支持深圳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扩大试点范围,支持深圳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进入市场融资。
三是大力推进保险创新开展试验区建设。支持保险改革创新项目在前海先行先试。根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政策法规,研究支持香港保险机构进入前海的政策,研究适当放宽香港居民及机构进入前海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限制。探索在前海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大力开展再保险市场。继续推进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险效劳。支持在前海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和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深港两地保险机构在产品开发、渠道开拓和理赔效劳等方面开展资源整合与业务合作。
2.2 未来前海合作区金融创新实施的关键
在前海的规划及开发中,如何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如何定位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核心问题。如果考虑在前海建设离岸金融中心,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及全球金融市场的资金完全自由流动,不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