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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4511-2022高蒜氨酸含量大蒜质量评价规范
4511
2022
氨酸
含量
大蒜
质量
评价
规范
ICS65.020.014CCS B 050B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DB65/T4511-2022高蒜氨酸含量大蒜质量评价规范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garlic with high alliin content2022-05-09发布2022-07-01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65/T4511一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埃乐欣药业有限公司、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新霞、史荣梅、胡小明、王岩、艾力马合木提、朱丽娜、刘睿婷、鲍新、刁娟娟、张亚明、马平、宋百灵、马雪红、张春子、肖文浚、王磊、安泽冲、肖赵辉。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医科大学(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区西彩路18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新疆医科大学联系电话:0991-2110351:传真:0991-2110354:邮编:830017新疆胡蒜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91-3687861:传真:0991-3687861:邮编:8300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0991-2801354/4523014;传真:0991-2801354/4520676:邮编:83009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