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DB50947-2019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pdf
下载文档

ID:439441

大小:2.38MB

页数:14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3-3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50947 2019 合成氨 单位 产品 能源消耗 限额
ICS27.010F01IDBSO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947-2019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synthetic ammonia2019-10-15发布2019-12-30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50/947-2019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天然气、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气、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与考核。本标准不适用于以重油、渣油、褐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9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GB/T1573煤的热稳定性测定方法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7561合成氨用煤技术条件GB/T9143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11062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标的计算方法GB/T12497三朴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13462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1346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豕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盎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608煤炭产品品种和等级划分GB21344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21367化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3术语和定义GB2134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合成氨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synthetic ammonl a在报告期内,生产合成氨所消耗的各种能量总量。其值等于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能量之总和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量之总和。2DB50/947-20196.1统计范围6.1.1合成氨综合能耗指合成氨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能源、耗能工质以及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其中:a)主要生产系统:包括从原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合成氨生产系统开始到氨产品输出生产系统为终点的期间所有工业和装备所组成的完整工艺过程。包括原料预处理、空分、煤气化(转化)、变换、净化、压缩、合成、冷冻、系统内贮存等。b)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为满足主要生产系统需要而配置的工艺过程、设备和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汽、采暖通风、仪表、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装置和各种耗能工质(如新水、软水、除氧水、除盐水、循环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等)的生产装置。c)合成氨附属生产系统包括为主要生产系统配置的生产调度系统和合成氨生产界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设施,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洗浴室、中控分析、成品检验、三废处理(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电气、仪表检修和机械加工以及车间照明、通风、降温等设施。6.1.2合成氨输入能源包括合成氨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折标量,合成氨回收能源用于本系统时,不作为输入能量。6.1.3输出能源是指合成氨生产系统向系统外输出的供其他产品或装置使用的能量(含耗能工质)。合成氨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中未回收使用的、无计量的、没有实测热值以及不作为能源利用的(如直接用于修路、盖房等),均不得计入输出能源。6.1.4合成氨生产回收利用的能量,用于本系统时不得作为输入能源再计入。向外系统输出时,应计入合成氨向外输出能量。如合成氨造气炉的返炭和锅炉的炉渣、造气吹风气、合成放空气、氨贮罐驰放气、副产蒸汽等向外系统输出时,不得折为标准煤从输入原料煤和燃料煤中扣除,而应计入输出能量中。6.1.5合成氨生产所必须的安全、环保措施消耗的能量(如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的能耗),应计入合成氨能耗。6.1.6合成氨联醇、联碱、联电等多用户共享的原料、公用工程(蒸汽、耗能工质等)能耗,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分摊。6.1.7大修、库损等消耗的能量,应按月分摊。6.2计算方法6.2.1合成氨综合能耗合成氨综合能耗等于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输入的各种能量减去向外输出的各种能量,按式(1)计算:E=(E,k,)-(E,k,)(1)式中:E合成氨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入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吨(t)或千瓦时(kWh)或立方米(Nm3);k输入的第i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系数,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或吨标准煤每千瓦时tce/(kWh)或吨标准煤每立方米(tce/Nm3);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