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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专项
整治
措施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平安生产是永不过时的话题,、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本文是办公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欢迎参考!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措施篇一 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大平安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平安开展示范县建设气氛,促进全县平安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平安开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内容,以推进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为我县转型开展、跨越开展提供平安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监管督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我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遏制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洪洞县商务局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景北记(局 长)
副组长:孙洪星(副局长)
成 员:张玉林(定点办主任)
荆安秀(市场股股长)
贾仁锋(酒类稽查队队长)
耿海红(饮食效劳公司经理)
冯永刚(恒源百货公司经理)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此次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为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公司、中心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宣传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切实提高员工的平安生产意识,增强隐患发现能力。
第二阶段:各单位自查及整改阶段(6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针对性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命和财产平安。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阶段(7-10月)
在各单位自查自整的根底上,局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流通企业逐个进行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1月)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认真进行分析总结,从中查找问题,提练经验,提出意见,1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平安生产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平安生产工作摆在头等位置。要切实加强领导,从“一把手〞抓起,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无事故。
2、严格落实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3、各流通企业要以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平安生产政策措施,推行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实行标本兼治;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标准平安生产监督管理。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措施篇二 为推进在全镇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稳固和扩大全镇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切实把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推向深入,坚决遏制重特大平安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当前平安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治的过程变成依法标准平安生产行为,建立平安生产法制秩序的过程;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企业根底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平安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把集中专项整治与全面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平安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左右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标准平安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平安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平安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平安事故发生,推动我镇平安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由黄明华镇长任指挥,各有关领导任副指挥的平安生产专项整治。
四、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由镇道路交通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交警大队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土三边〞及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平安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加大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等重点时段的治理整顿力度。强化运输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对平安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平安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平安要求、隐患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撤消其营业执照和运输工具牌照。
2、消防火灾平安专项整治。由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二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平安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尝超市和室内市尝学校、托儿所、养老院的集中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平安疏散通道、平安出口被封堵、占用或者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被销闭的,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户方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局部与住宅局部的平安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平安出口设置铁棚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平安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撤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撤除并予以处分。
3、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由镇烟花火星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派出所
整治重点:催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尽快申领平安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行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平安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平安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严格雷管编号登记管理,防止丧失被盗。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4、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由县危险化学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郊尾工商所
整治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创造、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平安条件验收和资格审查。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单位,一律取缔并予以处分;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实施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失。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平安整治,对使用氰化物的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等,要依法予以关闭。
5、非煤矿山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由县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
整治重点:集中抓好砖瓦、采石场等各类小矿山的平安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对各类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平安生产许可条件,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平安生产条件评估,做好平安设施“三同时〞确保平安条件评估、评价和验收质量。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矿山,关闭不具备根本平安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矿山、小采石常
6、水止交通平安专项整治。由县水上交通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盖尾仙潭码头,各村水库和木兰溪流域水上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7、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平安专项整治。由镇建筑施工及液化气平安专项整治负责。牵头单位:村建站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平安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局部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平安。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撤消平安生产许可证。催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平安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
8、有毒有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镇有毒有害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卫生院
整治重点:加大对制鞋、制革加工、工艺品加工、家具制造和矿石工、石板材加工、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整治力度。
9、特种设备平安专项整治。由镇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安监站
整治重点:要抓好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化品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平安检验,坚决取缔各种土制锅炉、土制升降机、土制压力容器,销毁超过平安使用年限的废旧气瓶主,全面清查牿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学校平安专项整治。由镇学校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单位:教管办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等平安教育,增加不生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改造工作。
11、旅游平安专项整治。由镇旅游平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旅游风景区平安检查,催促旅游景点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立平安获救标志,落实好平安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食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窗口设备和旅游交通工具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五、工作步骤
1、发动部署阶段(10月23日-10月24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发动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应在10月25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镇安监站。
2、排查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平安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平安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平安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分,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县安委会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