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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构成要素和城市文化与韵味的有形体现,是城市文明风貌、活力与魅力的展现。为深入了解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护城市景观风貌,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五城同创”工作,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华带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就xx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xx城区不同类型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设置改造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基本情况。xx城区户外广告主要有立柱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围挡广告、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的广告、门店招牌和以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等类型。经统计,xx中心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有大型立柱广告23处、商圈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17处、公交站亭广告316处、道路围挡广告31处、楼顶和墙体广告1000多处、门店招牌广告(橱窗、移动广告牌、灯箱、LED屏、横幅、道旗等)1757处。另外,城区还有一些临时设置的布幔横幅,主要是由各单位和经营业主悬挂,用于在特殊活动、纪念日、宣传日、节假日等时间段进行短期的宣传。xx中心城区现有户外广告公共资源107处,其中纳入xx澴川国投全资子公司安信文化传媒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21处;现有广告公司112家,主要是新媒体制作、商业宣传、公益宣传、户外广告和招牌设计制作等。
(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审批备案情况。根据《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行审批,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和监管工作。据统计,这些年来,经市城管执法委审批备案的广告和招牌占比不到50%。2021年3月,根据省住建厅《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要求,我市门店招牌设置由行政窗口受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城管执法队员上门核查并填写审批备案表,发放《关于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友情提示》告知单,告知业主设置的材质和尺寸要求、围挡设置规范及其它禁止的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市中心城区备案门店招牌375家。
(三)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情况。今年5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通知》,我市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集中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设置的楼顶和墙体广告、标识标牌进行强拆,目前xx城区已拆除78处楼顶和墙体标识标牌及广告。二是督促广告设施主体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定期维护,督促所有大型立柱广告和楼顶广告业主每两年提供安全质检报告。三是切实加强门店招牌管理,以“五城同创”和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对沿街门店招牌进行改造升级,由政府统一免费做底,商户粘字,全市门店招牌档次得到提升。四是积极引导,加强公益宣传,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及沿街门店商铺按照公益广告占整体广告不低于5%的比例,结合“五城同创”要求,发布各类公益广告,掀起公益广告传播的热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一是未经审批,随意设置。广告招牌设置责任不明、底数不清,有的没有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自行设置;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审批”,与广告经营商签订户外广告有偿使用合同;有的商超、门店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没有按照要求报备。这些情况约占整个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50%以上。二是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设置。法律法规规定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道路沿线、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目前xx城区楼顶广告设置数量多、体积大,道路红线内还存有多块大型立柱广告,有的占用了人行道、绿化带,影响交通出行和市容观瞻。以城区北京路、城站路为例,很多门店招牌超高、超宽,或者以LED强光作背景,光污染严重,“一店多招,上下多牌”现象突出,不符合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xx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三是违反审批时限。根据《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为:一般户外广告不超过3年,大型户外广告不超过5年,电子显示牌(屏)不超过6年,临时性户外广告一般不超过3日。调研发现,一些户外广告的设置远远超过规定的年限,如孝汉大道的几处大型立柱广告均超过审批年限,其中最早的于2009年设置,已超审批年限7年。当前大部分广告位已到期,处于无审批手续状态。
(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质量品味不高。xx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普遍档次不高,缺乏地域特色和能够提升城市形象的艺术精品。有的与周边环境和区域人文特色不协调,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历史文化风貌,如黄陂路中段只改造了路面北侧门店招牌,造成了路面两侧“阴阳脸”的现象;有的损害了建筑物功能、街景、轮廓线;有的形状各异,大小不一,位置随性,杂乱无章,影响城市美感;有的材质和制作工艺较差,对新工艺、新材料和环保材料运用的较少,设计样式格调不高,表现形式单调,部分甚至是粗制滥造;有的维护更新不及时,长期处于破损、残缺、倾斜、褪色、断亮等状态,成为视觉垃圾;个别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健康、格调低下,引起市民不满;城区商业广告较多,宣传城市形象、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够。
(三)部分户外广告存在安全隐患。一是影响人身安全。有些户外立柱广告和大型楼顶广告设置不牢、年久失修、破损严重,危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xx年,孝汉大道与黄香路交汇处、孝汉大道与澴川路交汇处两处大型钢构立柱广告因大风天气倒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影响建筑物安全。有些附着于建筑物外墙或顶部的户外广告,超过建筑物的安全荷载,严重威胁建筑物安全。三是影响交通安全。有些户外广告设有强光照射和远光散射,影响过往行人和车主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影响消防安全。有些墙体广告封闭了窗户、通风口、排烟管道和其他消防安全通道,堵塞了逃生通道,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制度不完备。2013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xx政规[2013]7号);2016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出让实施细则》(xx政办函[2016]34号),两个文件有效期均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2017年12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xx政规[2017]12号)对上述两个文件予以保留,有效期为5年。据此决定,到2023年12月8日,上述两个文件都将到期失效。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管理主体、职责、依据、标准和法律责任没有详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户外广告发布人的法律责任不清晰,随着《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到期失效,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二)规划和技术规范编制缺失。根据《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规、住建、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技术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但是,我市至今没有编制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专项规划,在广告招牌设置上缺乏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广告招牌设置处于无序状态。住建部2020年12月出台的《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和2023年3月实施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省住建厅2021年3月出台的《xx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试行》,都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技术规范作出了规定。但是,我市没有及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结合xx实际、体现xx特色、展示城市风貌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范,导致城区广告招牌制作五花八门。
(三)管理体制不顺,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对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少,招牌设置备案少,安全巡查监管少。二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存在多头审批、多头管理问题。按照《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但实际工作中,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存在多头审批问题,缺乏统一协调机制。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都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孝南区、高新区和下辖街道、办事处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和联动,工作衔接不畅,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有些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从设施的范围界定,到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设置后的检验、检测,应当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尚不明确。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措施。鉴于《xx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即将到期失效,建议市政府立足xx实际,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尽快修订或出台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各方责任,在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予以统筹谋划,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相关调研,积极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规划引领,完善设置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要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城市管理基本规律,要尽快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引导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建议根据城市功能布局、用地性质、人口分布等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分区设置,划定禁止设置区、适宜设置区及限制设置区;根据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将道路沿线户外广告分为严格控制路段、集中展示路段和一般控制路段。在广告招牌设置上,要突出xx人文内涵和地域风貌,有机融合历史文化、时代特征、城市美学,处理好和建筑、自然环境、景观照明、城市家具等视觉要素的关系,展现城市文明,提升城市品质。要对照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和《xx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尽快出台符合xx实际的技术规范,对招牌设置形状、颜色、尺寸、材质和制作工艺等进行细化,保证质量和品位。
(三)加强设置管理,开展整治提升。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履职尽责,不断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合理投放公益广告,保证公益广告占比。招牌设置改为备案制后,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结合“五城同创”、老旧小区改造、美丽街区和示范路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整治提升。要建立整治台账和安全隐患整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
(四)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要打破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集中清理—逐渐混乱—再集中清理”的恶性循环,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科学界定市、区、街道办事处管理执法边界,理顺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工作关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谁审批、谁监督”的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