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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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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行政 执法 工作计划 范文
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一】  为进一步增强平安监管执法工作的方案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平安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徽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201X年平安生产方案执法工作的根底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那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开展观和平安开展理念,依法履行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职责,标准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方案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标准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平安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那么:   1、依法行政原那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那么。坚持平安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平安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那么。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那么根底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方案统筹原那么。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方案。   二、市安监局当前平安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x2)天x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x18人x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x18人x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x18人x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x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x8人+10天x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局部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x4人x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x1天x3人x1。5(系数)=180   3、重大平安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催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x4人x4季度=48   4、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x3天x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x3天x4人=12   6、平安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x1天x3人x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x1天x18人=72   8、参加上级平安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x1天x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x0。5天x3人x12月=72   10、平安生产的宣传教育,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x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平安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x6人x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平安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x18人x12月=108。   13、政府、上级平安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x18人x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x2次x0。5天x13+3人x3次x0。5天x18=133   15、机开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x18人x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平安生产工作情况:3人x19x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平安生产工作情况:3人x19x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平安生产工作情况:3人x15x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平安生产情况:3人x11x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x13家x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x20家x4次+2人x39家x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x18家x20次+2人x2x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x18x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平安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平安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方案和月度执法进度方案的要求,开展好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以下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到达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到达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分。   (五)平安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平安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平安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平安隐患或重大平安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平安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平安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按照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方案,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方案。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标准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催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平安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二】  为标准全街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平安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方案编制方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23年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平安开展战略,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开展平安开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平安生产“十三五〞开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方案、全覆盖、标准化〞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平安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平安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平安事故调查和处理、平安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催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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