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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
农村
高价
彩礼
大操大办
问题
实施方案
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问题实施方案(3篇)
(篇一)
为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xx县纪委等5部门《关于扎实开展全县治理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问题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竹纪综〔2023〕184号)精神,结合石子镇民政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享乐奢靡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群众移风易俗、除旧树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此次专项行动从2023年7月开始至202x年12月基本结束,并形成长效机制,长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自治作用,提升城乡治理水平
1.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按照《关于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通知》(竹村自治办〔xx〕3号)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专门制定红白喜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其中,并将倡导“零彩礼”、反对高价彩礼,倡导红白事简办文明办、反对大操大办等纳入规约内容。原则上每年 3 月底前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审查备案,并提交“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2.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强化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作用,及时修订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自治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将结婚、丧葬、生育、升学、生日、乔迁、入伍等喜庆事宜、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以及在“县建成区内”违规办理丧事活动等列入《红白理事会章程》;严格红白事宴席审批备案制度,对申办宴席桌数、礼金数额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处理。
3.发挥“红黑榜”作用。坚持自治为基础,健全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红黑榜”制度,建立违约处罚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纳入红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纳入黑榜,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并按照有关约定从严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诚信银行”机制。将“红黑榜”结果纳入“诚信银行”采取积分制管理,达到一定积分的,可到村(社区)指定地点换取米、油等生活必需品;低于一定积分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对其进行曝光、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屡教不改者,村(社区)可建议申报石子镇暂停或取消违约者低保、退耕还林、耕地保护性补贴、学生助学等惠民政策及暂缓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手续,记入本地黑名单,不得享受国家惠民政策。
(二)强化引导作用,提升群众参与意识
1.弘扬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倡导婚俗礼仪新风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尊重传统婚姻礼仪,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文化中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鼓励具有时代内涵、文明节俭的现代礼仪创新。开展婚嫁陋习整治。围绕婚事新办、婚事简办、勤俭节约等移风易俗内容,各村(社区)把婚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整治。二是推动婚俗礼仪创新。
2.大力推行绿色生态殡葬,倡导厚养薄葬新观念。向社会公众展示殡葬改革成果和丧葬礼俗新风尚,让更多的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一是倡导丧事简办。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和缩小治丧规模。本着简朴庄重的原则,逐步杜绝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的风气。二是倡导厚养薄葬。发xx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弘扬厚养薄葬的文明理念,倡导生前尽孝,逝后文明殡葬、不讲排场不比阔气的良好风尚。三是倡导绿色安葬。大力推行火葬,提倡生态安葬,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安葬方式、不得乱埋乱葬。推行公墓内集中埋葬,提倡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四是倡导文明治丧。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不乱搭灵堂帐篷,不鸣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扎祭品,不使用电子礼炮,不雇佣乐班鼓号,不在出殡沿线抛散纸钱,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五是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绿色环保方式悼念故人。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城区、森林、草原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
3.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倡导依法守规新生活。按照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等7部门印发的《xx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竹司发〔2023〕15号)要求,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各乡镇(街道)要遴选、培训好“法律明白人”,坚定法治信仰,具一定法律知识和较好法治素养,受群众信赖,主动参与法治实践并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法律明白人”要宣传法律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引导村(居)民依法办事、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提高村(居)民幸福指数。
(三)强化监管作用,提升行业管理质量
进一步强化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婚介机构监管,规范运行、合法竞争、有序发展,保护征婚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秩序稳定。
1.严格按照《婚介服务机构行业标准体系》开展婚介服务。一是严格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组织机构;二是要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三是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人员;四是要建立消防、安全、防疫、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五是要建立并完善会员登记、会员审查制度;六是要严格落实服务流程,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签订包介绍成功或没得征婚期限的协议。
2.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检查实名登记,防止征婚者登记虚假信息;二是查处征婚者信息泄露,征婚者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行为;三是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行为;四是协同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分层分步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立即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分工包片对本辖区高价彩礼、大操大办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村(社区)要将本地具体情况摸实摸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大操大办等不良行为进行巡查。石子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做好业务指导,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切实发挥“一线战斗员”的作用,严格落实红白事申报备案制度、“红黑榜”制度,要全过程跟踪,接受群众监督。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按照任务清单,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在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建立长效机制。镇、村(社区)要全面公布红白事监督举报电话,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婚丧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在本地发生。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根据《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中央农办 民政部 全国妇联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案〉的通知》(农社发〔2023〕5号)的文件精神,今明两年在全县范围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民政部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xx华优秀传统美德,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民自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治理方式、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专项治理工作应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机制,约束和引导相结合,把握力度节奏,确保农村社会平稳有序。
坚持依法依规。先立规矩再进行治理,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
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多种方式,让农民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也要进行负面曝光,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措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不提不切合实际的治理目标和要求,不给基层和农民群众增加负担,尊重民族和区域风俗习惯,从农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县、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四、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各镇结合本镇农村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10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各镇要以村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并填写《xx镇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摸排表》,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村。(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镇要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摸排基础上,各镇要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三)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组织各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将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参与基层组织类、社会治理类、精神文明类等选优评优资格。(持续推进)
(五)创新农村移风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