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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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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安全生产 情况 通报
平安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督查,即催促检查(全称),是一项社会活动,涉及领域广泛,无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运用这一方式促进任务的落实、推动目标的实现,下面办公室小编给大家带来平安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平安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一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建筑施工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部在建施工工程。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平安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工程,现场核查了平安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平安情况和企业平安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平安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202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平安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平安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平安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平安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置效劳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平安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平安教育,方案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平安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平安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催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平安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平安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平安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平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局部地区存在执法处分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催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平安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分。   3.随着建筑行业的开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缺乏,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局部地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工程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工程,对每项受检工程,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平安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工程的平安生产状况根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平安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局部工程存在平安隐患和平安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局部工程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平安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工程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工程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平安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局部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工程部施工工程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平安检查频率缺乏,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平安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平安技术交底、日常平安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局部企业平安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平安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平安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平安带等。   6.局部工程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撤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工程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撤除过早或设置缺乏,存在局部区间连结缺乏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局部工程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缺乏,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局部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局部工程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标准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平安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局部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局部工程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局局部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检查工程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局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平安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平安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平安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23〕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23〕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平安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平安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平安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平安稳定健康开展,为2023年建筑施工平安工作打下良好坚实根底。   附件:2023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工程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平安生产督查情况通报范文二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汛期平安生产的工作要求和市安办关于平安生产综合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安办〔2023〕61号)精神,我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工地防汛检查督查的紧急通知(成建委〔2023〕29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23〕324号)等文件,按照“建筑工地全面自查、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全覆盖检查、市建委进行督查〞的方式开展平安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防汛、消防、建筑起重机械等方面内容。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区(市)县建筑工地检查情况。2023年6-7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建委安排部署,对监管的工程开展了平安检查,重点检查了防汛、消防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点源。截止2023年8月15日,共计检查工地1154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251份,暂停施工通知书36份。   (二)中心城区市管工地抽查情况。2023年7月25日至31日,市安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34人,组成13个检查组,抽查了中心城区59个工地(其中深基坑工程34个,建筑主体工程24个,市政工程6个)。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6个工程工程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对2个工程工程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约谈告诫。   (三)地铁建设工程抽查情况。2023年7月11日至15日,市质监站抽调监督人员和技术专家共15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地铁工地51个(其中深基坑及主体工程41个,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10个)。下达了3份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查出施工平安隐患及质量问题44条。   (四)全市建筑施工平安综合督查情况。2023年8月5日至15日,我委组成5个督查组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在每个区(市)县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进行督查。共计督查工地57个,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12份,暂停施工通知书1份。   二、主要问题   (一)行为管理方面   1.总承包单位多数未在施工现场配备起重设备管理人员,起重设备主要依靠租赁单位检查、保养。   2.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差,局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个别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逾期未复审。   3.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汛期基坑平安、起重机械设备平安的巡查有待加强。从抽查的平安工程师日志、监理周报等情况看,相关危险源检查情况反映较少。   4.局部工程存在防汛应急预案未建立,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等情况。   (二)现场实体方面   1.汛期坑施工平安隐患   (1)局部工程存在汛期物资准备缺乏,现场实际物资数目与防汛方案物资数目不符合情况。同时还有变形监测超报警值未及时处理现象。   (2)局部工程基坑存在变形监测频率、点位不满足标准要求;坑边防护缺失,坑顶外表未做硬化。周边管线情况未梳理清楚,基坑护壁有局部渗水等现象。   2.消防平安隐患   (1)局部工程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通畅、消防栓压力缺乏,消防水源设置不到位,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偏小。   (2)局部工程生活区板房材质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民工食堂设置不标准,采用胶合板搭设存在火灾隐患。   3.起重设备平安隐患   (1)局部工程施工电梯存在重量限制器失效、限位器失灵、附着装置不符合标准等平安隐患。   (2)局部工程塔机回转机构存在平安隐患,个别塔机租赁单位维护人员平安意识淡薄,设备检修维护情况不佳。   4.其他平安隐患   (1)局部工程工程外脚手架内外封闭不到位,连墙件缺乏。   (2)局部工程支模架存在顶托直径过小,立杆间距偏大,缺少纵横向水平杆和扫地杆。   三、下一步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平安监督机构要建立健全平安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层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加快建立建筑施工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在建工程要健全重大隐患辨识、监控、排查治理机制。加强深基坑变形监测和盾构影响监测,落实监测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做好防汛和消防工作。将汛期平安生产和消防工作作为近期平安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完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方案,配备足额防汛消防物资、器材,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和消防平安。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平安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平安隐患排查和治理。以随机抽取检查工程,随机安排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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