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福州党校学报》2022年第6期福州市增强地方立法特色问题探究卢育兰(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14)摘要:目前福州市地方立法,从速度上看稳步推进,从功能上看接地气,从内容上看切实管用。但是,福州市在挖掘地方立法特色上还相对不足,比如立法内容缺乏亮点、立法技术比较粗糙、立法体例不够精简、立法理念比较保守。因此,福州市必须结合地方本土优势、聚焦地方问题、转变立法思路、转化地方实践经验成果,以增强地方立法“地域性”“针对性”“小而精”“先行先试”的特色。关键词:福州市;地方立法;立法特色中图分类号:D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072(2022)06-092-05地方立法特色是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体现之一,“有特色始终是地方立法保持活力的要素,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也是检验地方立法能力水平的试金石。”[1]地方立法特色要求不仅在空间效力上有行政区划的不同,也要求实际内容上要有别于上位法,地方立法的形式、风格、内容要能呈现当地独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风土人情,而且在上位法规制的内容之外有所创新,在符合立法法立法原则的前提下进行制度创新,以填补上位法的空白。一、福州市地方立法特色概况福州市在1982年就获得地方立法权,1984年10月,福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州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正式颁布实施。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福州市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立法体制逐渐完备健全,立法数量与质量逐步提升。一直以来,福州市立法工作始终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大胆探索,讲求“小、快、灵”的独特立法形式,凸显福州地域特色。(一)从立法速度上看,稳步推进地方性法规方面,2012年以来,福州市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5部,其中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有29部,修订地方性法规16部,29部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有4部又被重新修订,1部法规被废止。出台或修订法规最多的年份是2012年,总共制定及修订法规9部,最少的年份是2017年,制定及修订法规2部,十年间保持年平均出台或修订法规4.5部。政府规章方面,福州市政府自2012年起出台的政府规章有24部,新制定的政府规章20部,修订的政府规章4部。出台政府规章最多的年份是收稿日期:2022-09-28基金项目: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州市行政学院、福州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资助项目“民法典助力乡村治理法治化问题研究——以福州市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卢育兰(1987-),女,福建福清人,中共福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