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教学法的特点及其发展思路我一直认为,钢琴教育不是职业教育、技能教育,从本质上看它并不是应用性很强的一种技能。就像数学是人类对事物的抽象结构与模式进行严格描述、推导的一种表达一样,音乐是人类对时间范围里听觉世界的探索,钢琴只是一种载体,我们借助这个载体寻找、创造我们对存在于时间里的声音组合中合乎逻辑、富于灵性的表达。我不研究美学,也许没办法对钢琴演奏艺术做出完美的定义,但是我们只要略微往这个更为广义的含义上站高一点,就会发现钢琴教学所包含的维度其实要比我们想象的多得多,对钢琴教学法的挑战也大得多。我们的教学法,演奏技巧、技能的训练;音乐的诠释、作品的解读与理解;心理学、教育学的介入;钢琴史、音乐史、各样音乐理论的加持,实际上都要紧紧围绕使受教育者能具有在钢琴上独立追求、探索音乐艺术内涵的能力,使他们在拥有广泛艺术视野的基础上建立起较高品位的音乐审美,并能把自身的音乐感受力和创造力在钢琴这件乐器上恰当且顺利地表达出来。我们教学的目标主体更多的是学生本身,而不只是传授演奏方法、作品诠释,甚至一些我们固守的概念,这些只是教学的媒介而非目标,我们是要通过这些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自己演绎音乐的能力。我们的研究对象不像生物学、化学等学科是外部世界的客观存在,而应该更多地聚焦在学生本身,音乐教育的这个特点比起其他的学科来得更明显。这就是为什么钢琴课的主体一直都是“一对一”的个别课,因为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学生,我们培养的就是学生个体,有经验的老师更容易发现每个学生之间有着令人诧异的巨大差别,实际上是不可能教授一样的内容的。也就是说,钢琴教学应该是因材施教的典范。钢琴课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一周一到两次课就够了,这其实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钢琴教学不是填鸭式的、灌输式的,而是要给学生充分的空间练习、摸索、尝试和思考。教师的完美状态是帮助他们在练习之后给予校正或调整他们的偏差,以一个有经验、有修养的音乐聆听者的身份将所获得的演奏结果反馈给学生,让他们充分认识自己,从而完善音乐表达的需求。同时教师也像园丁一样帮他们修剪长歪了的枝叶、多余的杂草,为他们增加养分,目标是让他们能自己很好地成长,最终不需要老师。钢琴课实际上是教会他们如何进行艺术工作的一个缩影。钢琴课的这两个特点很好地折射了钢琴教育的核心内涵。钢琴教学的重点是教会学生判断的方式、如追求符合音乐艺术内涵需求的钢琴教育—关于钢琴教学法的一些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