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论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doc
下载文档

ID:419334

大小:49.50KB

页数:12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3-29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美国 司法 审查 制度
美国司法权快速开展的因素有很多,但关键在于美国建立了司法审查权。美国司法审查权的起源也是引起研究学者们各种各样的争议,其中“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与美国司法审查权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对马伯里案件的分析与探讨其意义,对马歇尔法官的审判与奉献的讨论得出,马伯里案的重大意义并不在于它是否首次创立了司法审查权,而在于其成功地将司法审查权以明文的形式在宪法中所确立。马歇尔法官以高超的审判技巧不仅使马伯里案成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开展史上的一块里程碑,更使得司法审查权从传统的政治行为中抽离,划分到法律范围内,在法律与政治之间划分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地位,使司法机关拥有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抗衡的力量,最高法院明确拥有了司法解释和司法审查这两项职能。马歇尔领导的最高法院激活了宪法文本的生命力,使其不再只是纸上的具体条款,而是真实渗入表达在每一件案件当中,在真正意义上推动了司法审查权的扩张。 关键词司法审查权、美国、宪法监督、马伯里案、最高法院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factors for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power in the United States, but the key is that the United States has established the right to judicial review. The origin of the judicialreview power in the United States has also caused various kinds of controversies among research scholars. Among them, the case of “Marbury v. Madison〞 is closely linked with the right of judicialreview in the United States,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f the Marbury case. Meaning, the discussion of Judge Marshall’s trial and contribution concluded tha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Marbury case was not whether it had created the right to judicial review for the first time, but because of its success in the judicial review of the constitution. establish. Judge Marshall's superb trial skills have not only made the Marbury case a milestone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U.S. judicial reviewsystem, but also removed the right to judicial review from the traditional political actions and was divided within the scope of law, between law and politics. The division of a clear boundary has increased the status of the judiciary to a certain extent so that the judiciary has the power to contend with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executive authorities. The Supreme Court clearly has both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d judicial review. The Marshall-led Supreme Court has activated the vitality of the constitutional text so that it is no longer just a specific article on paper, but true infiltration is reflected in every case, which in the true sense promotes the expansion of judicial review power. Keywords: Judicial review,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al oversight, marbury case, Supreme Court 目录 Abstract 第1章美国司法审查的历史来源 司法审查的涵义 美国司法审查的渊源 美国司法审查与自然法 美国司法审查与英国普通法至上的传统 美国司法审查与早期的司法实践 第2章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确实立 年制宪会议上关于司法审查的讨论 司法审查制度在马伯里案中正式确立 马伯里案情 马歇尔大法官的裁判 马伯里案的意义以及奉献 第3章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评价 结语 参考文献 第1章 美国司法审查的历史来源 司法审查的涵义 也称为“司法审查〞,是西方国家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判决立法和行政机构的行为是否违宪的根本制度。 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根底来源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这是〔议会和政府〕立法执政最重要的根底。 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法律和条例都不能与宪法条款相抵触。 司法机关〔主要是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是保证宪法至上的机关 拥有最终解释宪法的权力。 如果议会或政府制定的法律和法令违反宪法条款,司法机构可以裁定法律或条款违反宪法而宣布其无效。美国宪法大全将其定义为“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判断其他国家机关合宪性的行为〞。 美国司法审查的渊源 美国司法审查与自然法 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是在自然法学的思想沃土中培育出来的。而自然法的观念由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继承和开展。在西塞罗看来,“真正的法律具有正确的自然理性。〞 如果制定法律与“真正法律〞不一致,那么法律将不再具有法律的资格,将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研究认为,西塞罗的“真正的法律〞对现代违宪审查理论进行了最早的说明与解释。当制定的法那么与自然法的原那么发生冲突矛盾的时候,要用什么方式来化解这种矛盾,便引出了“将审查法律是否符合自然法原那么的权力赋予给‘真正的法律’〞这一条款,而在当时的罗马法体系中,已出现类似的规那么,西塞罗更是屡次利用此规那么来引援自然法原那么,从而反对某项不符合自然法精神的法令。在此之外,西塞罗还指出应当赋予罗马元老院对那些不符合“真正法律〞的法令进行废除的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提供了大致完整的制度雏形。 1.美国司法审查与英国普通法至上的传统 罗斯科庞德曾声称“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普通法至上理论在美国这片土壤上不断自我开展的产物〞。 他认为,美国的司法审查与英国的普通法密不可分。并将其认定为美国司法审查的最初来源。英国的普通法发端于十二世纪的英格兰,产生于英国封建专制制度下,最初是用于平民百姓在地方法院得不到公正的法律保护时,可以向国王申请保护,国王通过下发令状委任普通法院代理身份来进行救济的一项司法法规。在英国开拓殖民地时期,将其宪政和法律也一并带到了殖民地,而美国的前身便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 爱德华斯科文认为,“英国法官和学者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将法律概念与普通法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普通法相对于皇室权威拥有的至高无上地位,并进一步将这种先进法律理念推进到处于大西洋另一端的美洲,从而使得美国在漫长的法律实践中形成了的制度化体系。“这为司法审查在美国产生和开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根底。并在北美早期的司法活动实践中逐渐演变开展为司法审查理论,最终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由马歇尔大法官裁判,正式地将司法审查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 美国司法审查与早期的司法实践 1803年以前,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就已经存在司法审查的作法。宣布独立之后的美国各州都依据本州的情况制定了属于自己的宪法,而各州在将成文的根本权利转化为现实的保护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违宪审查制度,一些州尝试遵循英国议会至上的原那么,他们不允许法院疑心州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否具有有效性。而在其他一些州看来,法院有权行使审查违宪立法的权力,并在法律违宪的情况下做出判决使其无效。 因此,学者研究认为,在1803年马伯里案之前,美国各州已成为行使违宪审查权力的先驱,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也开始慢慢接受“那些严重违反宪法的法律法令,对法官来说是合理而合法的判决就是拒绝执行实施它们。〞这种观点。在1780年,在新泽西州发生的的霍姆斯诉沃尔顿案件中,没有就法院的合宪性立法。 1780年,新泽西州的霍姆斯诉沃尔顿案,在法院并未就立法的合宪性问题进行讨论的时候在Monembe县多达60名居民共同向新泽西州议会写了一封请愿书。 在该请愿书中,该地区的居民抱怨说:“最高法院法官裁定应以违宪为由放弃一些法律。〞这一案件当时被认为是司法审查的先例。1785年,戈维尔莫里斯写给宾夕法尼亚立法机构的一封信中提到“新泽西州通过了一项法律,但法律宣布无效,因为法官宣布它违宪。〞1802年,在一起案件中说明,福尔摩斯案中,“一项法律被认真审议判断违宪,在案件中无效〞。所有这些都说明当时的人们确实将霍姆斯案件确定为美国的司法审查历史上的一个先例。 1782年,弗吉尼亚州上诉法院的一起名为共和国诉卡顿案件被认为是早期司法审查实践中最有力的先例。在这起案件中,乔治韦斯法官的陈述被认为是当时有关司法权限制中最明确和清晰的表达。“如果立法机构试图超越人们设定的界限,作为这个国家的公共司法负责人,我将在法庭上,在我的法官席上面对立法机关,指着宪法,并说这是你的权力边界,你可以在那里行事,但不要走得太远。〞与此同时,参与此案的布莱尔和其他法官也同意法院有权宣布立法机关的任何立法违反宪法的情况下,宣布该立法条例无效。 在1784年,纽约州罗格斯诉沃丁顿被认为是联邦宪法通过前最有名的案件。 当时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为被告辩护,而他所做出的辩护导致此案引起社会巨大的轰动。在汉密尔顿的辩护中说明州的立法不仅违反了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更违反了与英国缔结的和平条约,这一辩护主张在当时得到普遍认可,法院同意该州法因为超越和平条约且在二者的冲突范围内因此拒绝适用。此案的意义直接影响了1787制宪会议上关于司法审查的讨论。而汉密尔顿主张法院拥有审查权这一举动使得该案件成为了“美国通往司法审查漫长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 根据以上几个州的司法实践活动可以得出,在当时法官们早已有了立法权必须受到严格约束这一共同认识,但法官们对立法的态度较为谨慎,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直接宣布立法违宪无效,而这些案例也恰恰证明了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确立之前,法官们确实有行使过违宪审查的权力。这些司法先例为司法审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可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后来司法审查制度确实立奠定了实践根底。 第2章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确实立  1787年制宪会议上关于司法审查的讨论 1787年美国在费城举行由乔治·华盛顿主持的联邦制宪会议,根据参与会议并进行记录的麦迪逊的记录说明,在此次会议上的制宪者们并未明文规定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仅仅是在由埃德蒙·伦道夫所提到的弗吉尼亚方案中有涉及到相关问题。在该方案提出并讨论时,并没有具体地授权司法审查,但从与会者们对伦道夫的主张并未提出反对意见这点可以看出,在此次会议上参会者们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猜你喜欢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