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和增加学生选择权,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新高考改革目标[2]。为我国高考改革拉开了序幕。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等8省市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与第一、二批试点省市的“3+3”方案有所不同[3],第五批试点省市学生的总成绩由“3+1+2”组成。“3+1+2”模式是3门主课,分别是数学、英语、语文,在此基础上,学生要自主选择物理或历史这两个学科中的一科,然后再从余下的四门课程(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择两门课作为自己的高考科目[4,5]。目前,学界虽对新高考选科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已有初步研究,主要采取描述统计的方法对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还有待拓展其深度和广度。实行“3+3”方案的前两批试点省市比较丰富与成熟,后三批实行“3+1+2”方案的省市研究就相对薄弱,且大多是关于所有选考科目的整体性研究,如张雨强等人在2018年对浙江省首批选考学生采用三级分层抽样调查研究所有选考科目现状及影响因素[6];从研究学科来看,部分学者还聚焦在四门选考科目的其中某一门学科上,如付艳艳等人在2021年通过调查得出影响学生选考物理的六大主要因素[7]。为丰富化学选科的研究内容,开展“3+1+2”模式下化学选科的影响因素分析,并制定化学课教师的应对策略,对深化高考选科研究以及进行化学教学改革都具有一定意义。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宣布内蒙古自治区也将成为高考改革的先行省份,并且将于本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助力新一届高中学子能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学科,更加符合自身发展需求[8]。“3+2+1”选科模式赤峰市新高考方案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3+1+2”的选科模式、计分方式和志愿设置。本文就此分析这些变化对学生选考化学的影响。2“3+1+2”高中化学选考情况调查2.1高一年级学生选考化学动机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参与本次调查的赤峰市赤峰学院附属中学的“3+1+2”高中化学选考情况调查分析与改进建议———以赤峰学院附属中学为例张曼,韩继续,王蕊,陈俞霖,王盈雪,崔琦(赤峰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内蒙古赤峰024000)收稿日期:2022-10-06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563002);内蒙古高校科研基金项目(NJZY19219);国家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