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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项目
质量
安全
内部
监理
管理办法
范文
工程质量与平安内部监理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工程质量平安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平安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质量与平安内部监理治理根本原那么是:垂直领导,统一治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
第三条 本方法规定了质量与平安内部监理治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平安监理人员的上岗资历、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消费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上岗资历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各单位应本着监视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那么,公司宜设立质量、平安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平安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平安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平安监理站(科)的工作;
二、各施工工程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派质量、平安监理组进展监视、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直截了当领导。
第六条 人员装备
一、质量、平安专职监理人员的装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那么上每个质量平安监理员监视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
二、质量、平安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统一调配。在对工程施行监视时,一般应按照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组员数量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工程不少于7人;中型工程不少于5人,小型工程不少于2人;
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工程可按照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平安总监;
四、关于中小型工程进展质量平安监理时,可按照实际情况将假设干个工程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平安监理小组;
五、质量平安监理组可按照工程的进度对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动态治理;
六、工程可按照详细情况设置质量、平安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 质量、平安监理组总监上岗资历
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获得质量、平安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
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平安治理经历。
第八条 质量、平安监理员上岗资历
一、必须获得质量、平安检查员(质量平安员)上岗证;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之一经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1、年满28周岁,具有4年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平安治理(检查)工作经历;
2、所负责工程质量、平安治理(检查)的工程获得过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文明施工达标创优奖励的;
三、质量、平安监理人员的考核与考试由公司(分公司)人事部门牵头,质量、平安部门共同进展,按照考试(考核)结果,经审查后聘用;
四、受聘担任质量、平安监理人员属于公司(分公司)编制,其人事关系、工作业务、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晋升任职、奖罚及党团组织关系均在公司(分公司)(细那么由各公司制定);
五、质量、平安监理员调整岗位或工作调动,必须由公司或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提出书面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前方可施行。质量、平安监理员改变岗位,应及时将变动名单报上级备案。
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公司(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的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对公司(分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平安监理员进展治理,并按照对质量平安监理员的业绩考核结果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二、对所管辖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实行动态监视,定期进展质量、平安检查;
三、对发生质量、平安事故的工程,协助调查组调查并分析事故缘故,与调查组一起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意见并及时上报;
四、负责协调质量、平安监理组和工程之间关于工程质量、平安方面的不同意见,并对工程质量、平安方面的分歧有决定权;
五、定期召开质量、平安监理人员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分公司)范围内各工程的质量平安情况,做好信息反响工作;
六、搞好质量、平安监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
七、主持企业内部对施工工程的地基与根底、主体、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条 工程质量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理方案;
三、主持质量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质量监理方案的施行;
四、按建立部颁发的工程建立严峻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参与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质量、责任事故,并及时上报;
五、对不按标准、标准及国家强迫性条文施工的工程,有权签发停工整改令;
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治理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平安监理站(科)提交工程质量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
七、审核并签署相应的质量监理报告,主持编写质量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八、参加企业内部对施工工程的地基与根底、主体构造、安装主要分部工程等质量等级评定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十一条 工程平安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点政府有关平安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平安制度和规定;
二、主持制定受监工程的平安监理方案;
三、主持平安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平安监理方案的施行;
四、按建立部颁发的工程建立严峻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平安、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平安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
五、监视检查平安相关设备的平安情况;对存在平安隐患的工程,有权要求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