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危险
安全管理
办法
范文
危险作业平安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作业平安治理,杜绝、减少消费平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危险作业是指在公司范围内进展的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火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备检修(清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工程。
第三条 按照“作业工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施行危险作业治理。
第四条 危险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一个工程含多项危险作业的,须分别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五条 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由相应人员据实填写并签字。
第六条 作业许可证不得私自涂改,确需修正须经审批人审核同意并在修正处签字。
第七条 作业许可证中平安措施、危险评估等栏目不够填写时须另加附页填写。
第八条 作业前,作业单位须按照作业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作业中应采取的平安防护措施,指定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第九条 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及应急救援人员须经专项平安培训前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作业前,作业单位须组织召开活前会,向参加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展包含平安治理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及作业平安防护措施等内容的工作交底。
第十一条 作业许可证和附页须妥善保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二条 危险作业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标准。
第十三条 危险作业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平安治理规章制度及平安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危险作业的作业负责人、监护人须由具有经历的人员担任。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五条 严禁作业单位超许可期限及许可范围进展危险作业。未经审批许可,不得组织危险作业。
第二章 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六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局部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缺乏,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施行的作业。
第十八条 分公司(中心)须由设备工程、消费业务、工艺、平安监视等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单位有限空间进展辨识,建立有限空间治理台账,定期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职责
(一)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平安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申请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在获得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落实平安技术措施后,组织相关人员施行作业;
(三)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顿作业;
(四)检查确认应急预备情况,核实内外应急和联络方法;
(五)对未经同意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应劝阻或责令退出;
(六)作业时,随身携带并保管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掌握作业区域工作环境和工艺情况,合理推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组织应急救援;
(二)作业前对平安措施落实情况进展检查,觉察平安措施不落实或平安措施不完善时,有权回绝作业;
(三)负责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络;
(四)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监护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五)觉察异常情况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一)参加活前会并认真听取工作交底,充分理解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平安要求及危害要素;纯熟掌握应急应对措施。
(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确认平安防护措施已落实并经监护人同意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三)服从作业负责人、监护人的指挥,不私自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
(四)严格恪守平安操作规程,有权回绝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十二条 审批人员的职责
(一)审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到现场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三)催促检查各项平安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有限空间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有限空间内与外界连接的电源须有效切断。
第二十四条 作业前,须对储存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进展清洗和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它有害物质的含量。
第二十五条 采取有效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第二十六条 作业前30分钟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做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平安作业要求。假设不符合,须采取置换、清洗或通风等措施直到符合作业平安要求为止。
第二十七条 作业中定时监测,作业期间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 有限空间外须备有必要的应急救援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应急物品。
第二十九条 对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须增设监护人员。
第三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时还须做到
(一)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二)作业过程中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三)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四)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须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五)存在穿插作业时须采取防止互相损害的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有限空间所在分公司(中心)及有限空间作业单位须按照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和应急应对措施,每季度至少进展一次演练。
第三十二条 须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装备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检测仪器、应急救援装备。防护用品、检测仪器、应急救援装备须建立台帐由专人妥善保管,并按规定进展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检验报告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惹事故或险情施行救援时,救援人员须做好本身防护,禁止盲目施救。
第三十四条 当作业中断2小时以上、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平安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 高处作业
第三十五条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间隔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高处进展的作业。
(一)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二)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三)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关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间隔;
(四)根底高度: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米为半径,划出的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
(五)作业高度:作业区域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间隔中的最大值。
第三十六条 高处作业的设备设备、工器具、防护用品及相关平安标志应符合有关平安标准要求。作业前须进展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第三十七条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须按照实际要求装备符合平安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须符合平安要求,两端应捆绑结实。作业前,须检查所用的平安设备是否稳定、牢靠。夜间高处作业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三十八条 作业中须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须系用与作业内容相习惯的平安带,平安带须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结实构件上或专为挂平安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挪动或不结实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锐利棱角的部位。平安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平安带后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