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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优抚
对象
医疗保障
办法
范文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范文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
第一条 为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妥善处理优抚对象医疗诊治征询题,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xx市医疗救助方法(x府办规(xxx)x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以下人员:
(一)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
(三)在乡复员军人;
(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五)参战军队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六)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的优抚对象按照xx市医疗救助方法(x府办规(xxx)x号)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和医疗救助所需费用由市医疗救助金支付。
第四条 现行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但不同时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未享受公费医疗和新增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方法按照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贯彻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 卫生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方法的施行意见的通知(x民优(2023)x号文)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按照xx市医疗救助方法(x府办规(xxx)x号)有关规定给予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单病种、门慢、门特工程(审批有效期内)、住院治疗救助,并享受门诊补助。
第五条 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经统筹地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费用由所在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处理。
第六条 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门诊特定工程在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之后需个人自付局部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减免照顾。符合xxx省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局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95%;超过5000元以上的局部,按xx市医疗救助方法(x府办规(xxx)x号)有关规定支付后,剩余局部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支付。对伤口复发的,其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可按xxx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减免费用由所在地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支付。
第七条 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含伤残情形需要经常医疗处置),以及伤口引起的其他疾病,其门(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照xxx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医疗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负责支付,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地民政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中支付。
第八条 对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给予医疗门诊补助,补助标准为:一至二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350元,三至四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300元,五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50元,六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00元,孤老烈属及孤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180元,其他的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每人每月100元。所需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由区民政部门按月发给上述优抚对象。
第九条 本方法适用的优抚对象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给予以下优惠减免:
(一)免收一般门诊挂号费、一般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空调降温费、肌肉注射费;
(二)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胸部一般透视费、常规心电图检查费(含单通道、常规导联)、B超凡规检查费、急诊诊查费、院内会诊费减免50%;
(三)护理(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费、一般病房床位费、急诊观察床位费减免20%。
上述医疗工程优惠减免采取年终结算方式,对符合条件给予减免的,列入下一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由市民政局审核汇总送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至医疗机构。
第十条 各区要设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治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视和审计。
第十一条 各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的来源为: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专项捐赠资金、上级下达的抚恤补助预算节余经费和依法可用于优抚医疗补助的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 各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协助优抚对象参保;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和无工作单位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给予补助;对享受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待遇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家庭负担较重的优抚对象给予补助;对患有精神病、职业病和严峻慢性病需长期依赖药品医疗而家庭负担困难的临时补助;其他特别医疗赞助工程等。
第十三条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工程目录和医疗效劳设备目录提供医疗效劳,保证医疗效劳和药质量量;完善并落实各项诊疗标准和治理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得要求优抚对象支付按规定应予减免的费用。优惠减免工程,医疗卫生部门应作明文告示,张榜公布。设立优抚对象就医直通道,确保优抚对象在就医时凭证件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对优抚对象使用需自费费用的药品和诊疗工程时,要先征得本人或其亲属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存档并向有关治理部门传送或。
第十四条 具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那么享受一种优抚医疗待遇。优抚对象在取消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期间,停顿享受本方法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第十五条 本方法自201x年x月x 日之日起施行,有效期x年。有效期届满或政策法规按照发生变化的,按照施行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施行方法(试行)的〉(x民(201x)xxx号)、xx市民政局 xx市财政局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xx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施行方法〉有关征询题的通知(x民(201x)xxx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