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参与式“微更新”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戴祥玉1张暖2(1.2.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061)[摘要]城市有机更新背景下,老旧小区参与式“微更新”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环节和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能的重要方式。基于制度性集体行动理论和参与式治理的已有研究,老旧小区参与式“微更新”的可持续发展应重视创新赋能和协作认同的内在要求。鉴于参与式“微更新”中因信息闭塞、管理陈旧、模式单一、信任缺失等问题而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更新过程应突出居民主体地位、共商改造方案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提升居民参与质量、保障居民参与秩序。[关键词]老旧小区微更新集体行动困境参与式治理[中图分类号]D66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642(2023)04—0102—06*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困境与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BKS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深度贫困地区政府精准扶贫的自适应创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YJC630024)、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青岛市老旧小区‘微更新’的嵌合式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QDSKL2201102)。收稿日期:2023-02-02作者简介:戴祥玉,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暖,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一、问题的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关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议题,也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社区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环节。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并提升其实效性,以渐进式、低成本、短周期为核心特征,聚焦于社区路面修补、围墙粉刷、绿化植被修剪、老旧设施拆除、道路沟壑填平等空间微改造及服务微增能的老旧小区“微更新”,逐渐成为各地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精准满足居民具体化和多样性改造需求的新型改造形式和实践方式。2021年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中强调,坚决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做成群众满意工程,指出“不少地方工作中仍存在改造重‘面子’轻‘里子’、政府干群众看、改造资金主要靠中央补助、施工组织粗放、改造实施单元偏小、社会力量进入困难、可持续机制建立难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健全动员居民参与改造机制,发动居民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与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具体要求。现阶段,部分老旧小区“微更新”的行政主导特点明显,而单纯依靠行政力量推进的老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