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来自
财产权
研究
启发
2023年9月Sept.2023克拉玛依学刊JOURNAL OF KARAMAY第13卷 第5期Vol.13 No.5来自“亚心”的财产权研究启发赵忠龙(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091)摘要:财产权利产生于具体特定的环境资源约束条件之下,是政治维度对生产生活的治理需求以法律形式的外在体现。聚焦于“亚心”区域的样本和问题,财产权的研究内涵可以更加丰富,不仅包括原初的生产资料分配,还包括组织化生产的技能、权利、权力、责任、风险与收益,因而有益于更加深刻的理解复杂制度何以产生、如何有效。“亚心”区域的“天人合一”和“腾格里”思想可以作为财产权制度构造的价值诉求,体现在制度条文上将可能构造为财产权的公共义务。“亚心”区域启发的综合环境、政治与历史的财产权研究进路,可以凸显财产权制度设定环境公共义务的重要性,可以凸显公法主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必要性,并可提出现代国家建构和国家职能延伸的历史进程中验证财产权研究的可能路径。关键词:亚心;财产权;价值论;制度构造;科学推理中图分类号:C912;C07文献标识码:ADOI:10.13677/65-1285/c.2023.05.02收稿日期:2023-04-04作者简介:赵忠龙,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员,云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专职副会长,研究方向:民商法总论,经济法总论,中国边疆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等。亚欧大陆,也称欧亚细亚(Eurasia),是目前地球最大的一块大陆,总面积约5 473.8万平方公里,全球超过70%的人口居住于此。1中国的天山南北是这片大陆的中央,中国的青藏高原是这片大陆的屋脊,中国的山川河流孕育了这片大陆最为广阔和适合农业耕种的区域之一,中华民族在这一自然地理区域创造了伟大的文明。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农业、牧业、商业生产生活实践中,最早感知了“天人合一”对人类生活的决定意义。中华民族用最为有效的生产方式和制度安排创造人类历史上最为有效、长期和稳定的社会结构。新疆和甘肃河西走廊地处的“亚心”区域,东起祁连山脉,经天山山脉抵达众山拴马桩帕米尔高原的瓦罕走廊,南部是昆仑山脉,北部是阿尔泰山脉,这里是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的交汇之地,是亚欧大陆丝绸之路的中心区域。2这里的非季风区自然环境极为严苛,人类之于自然的渺小和脆弱可能被推至极致,生产生活高度依赖于有限的环境资源,这里的历史无数次见证绿洲城郭缘何兴衰。包括财产权在内的法律规则生成,无法避免的需要考虑环境资源和政治维度的影响,适合于德国、日本的完美法条未必适应于这里严重缺水的荒漠草原,故而有“这里没有不动产”3之叹。规则与秩序的形成既是历史的过程,也是权利、义务、风险和责任如何因应自然、政治等因素的结果。反思这一地区的财产权历史,将有助于理解、阐释和丰富财产权的研究。一、绿洲城郭与问题的缘起“亚心”地区的自然环境虽较为干旱,但病原菌、霉菌和昆虫相对温润地区少了很多,有利于小麦等大种粒植物驯化,也有利于野羊、野马、野牛和犬科等哺乳动物的驯化。4组织化的规模耕种、灌溉系统和放牧系统逐渐产生,推动形成了绿洲152023年克拉玛依学刊西北中国与丝路文明城郭文明。5绿洲城郭并不如同南太平洋岛屿那般孤悬于其他文明,大部分南太平洋岛屿历史上并未形成发达的组织化生产生活,而在文明竞争中处于劣势。“亚心”独特的地理区域,使得这一地区历史上能够汲取中国中原地区发达的农业文明辐射,吸收地中海农业文明、欧亚大草原牧业文明和印度次大陆混合文明影响,形成多元多态、多姿多彩的绿洲城郭,于是星罗棋布于中原通往欧洲的商道上。自然环境不仅可能决定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很可能塑造人类社会的组织和规则形态。根据美国演化生物学家贾雷德 戴蒙德的研究,人类进入文明的关键环节在于动植物驯化。6从狩猎采集到农牧业生产,通过对动植物进行驯化的进程,人类社会将可能进入组织化的生产活动,从而使得特定的群体取得生存竞争的优势。组织化的农牧业生产将可能极大提高生产的效率,剩余农牧产品的产生、积累和储备,便为财产权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较好的自然环境虽有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但在戴蒙德看来却未必有利于从狩猎采集向有组织农牧业生产的演化。绿洲城郭可能是观察社会复杂制度如何产生、运行和有效最好的样本,“亚心”区域历史上的众多绿洲提供了这种可能。农牧业生产的余粮储备是复杂制度产生的前提,余粮储备需要为从事非粮食生产的人口提供食物,这就产生了剩余产品的占有、使用、分配和交换问题。复杂制度需要在绿洲城郭人口稠密的条件下解决社会的稳定问题,复杂制度的核心功能是要解决资源如何配置,在这个意义上复杂制度可以被理解为财产权的功能延伸。事实上,世界上很多地区都未能发展出有组织的农业生产,因此未能演化出社会复杂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的财产权研究中,较多关注于债权与物权的文本及其解释。聚焦于农业牧业的有组织生产,财产权的内涵可以更加丰富,不仅包括原初的生产资料分配,还包括组织化生产的技能、权利、权力、责任、风险与收益,因而有益于更加深刻的理解复杂制度何以产生、如何有效,甚至国家间的竞争缘何兴衰。二、“亚心”社科学术关注可能推动研究的科学推理转向对于“亚欧岛”而言,“岛”的沿海区域具有各种发展的先发优势,于各种发展优势中最具竞争力的可能在于科学发展的根基优势。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其一,希腊哲学家发明的形式逻辑体系;其二,通过系统的实验可能找出因果关系。7东西方的海上贸易路线开通之后,相形之下的广义“亚心”区域不再是各种思想交织融合的沃土。“亚心”相对于东西方的沿海愈加神秘和陌生,8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诸多伪科学、迷信等非科学的试验场。一些伪装成“知识”的“反智”和伪装成“现代”的“反现代”,先后粉墨登场试图解释、指导或设计这里的制度历史。科学的意义应当在于追求知识,然而知识并不是定量、档案或文本等研究进路所能够垄断的。历史法学派认为,广义的民事法律(Dasbrgerliche Recht)“具有一种确定的特性,即民族的特点,犹如民族的语言、风俗、典章(Verfas-sung)”。9萨维尼深刻指出,“这些现象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仅仅是一个在本性上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的民族的诸种单个力量和活动,且仅仅之于我们的视角,显得具有特别的秉性”。历史法学派揭示了制度如何形成以及如何产生实际效果中各种复杂的关联,已有的定量、档案还是文本不大可能是真实历史演化的完整过程,这意味着物理、化学、分子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经典的实验或定量方法对于理解制度的形成演化可能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档案、文本和定量对于积累基础的知识量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其限囿在于对现象和问题背后的规律和原理缺乏推理和论证,导致一些研究可能难以有效突破自我认知。在萨维尼所处的时代,历史法学揭示了制度研究走向科学的某162023年 第5期种可能,然而历史法学并不能完成这一转向。德国民法典之后的法学逐渐演化出教义法学,形成逻辑严密的请求权体系,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精细的解释作业,“法律与社会科学”试图使用科学方法来辅助解释制度现象,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解决制度研究关键节点在于,能否实现解释、假设或假说的可验证规范,在这个意义上,目前阶段,无论是法教义学亦或“法律与社会科学”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科学。10“亚心”区域有诸多问题需要社科学术的关注,已有社科研究有必要实现向科学推理的转向。相对“亚欧岛”东西两侧的“领先”,“亚心”可能是学术洼地,但同时也可能是学术富矿。自然条件优渥的地理区域,精细化的农业和工业生产可能催生出对私人产权清晰的制度设计,基于这一制度演化路径自然会生成精细的解释作业。然而对于自然环境严苛的地理条件,生产方式需要尽量追求高效的重复利用各种资源,这样更可能催生出财产权利的态叠加制度,实际上更可能生成支撑复杂社会分工与合作的债权制度体系。11“亚心”的财产权学术关注可能产生对“教义法学”和“法律与社会科学”的质疑,然而“怀疑”需要转向“科学的推理”。科学推理的解释,应当是在观察的基础上进行思考,合理地说明事物变化的原因,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事物发展的规律。12首先的解释是指出“亚心”地区生产方式及其产权配置产生的原因和因果过程。例如,为什么会有农业区和牧业区的交叉分布?可以归因于海拔和降水等必要因素的影响。其次用公认的客观规律解释为什么现象如此。例如,为什么会有冬季牧场和夏季牧场?可以归因于日照时间与牧草生长等必要因素差异。最后用事物的功能、作用和目的来解释制度生成。例如,为什么会有坎儿井和集约化的农业生产?因为农业耕地要设置在光照温度合适同时远离突然降水导致洪水的区域,雪山融水的采水点距离农业耕地较远,如果不采取地下输水系统,容易导致水流蒸发。如此的转向,将帮助考证和理解这一地区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发现和揭示生产方式与制度文本的对应关系,进而科学推理可能的条文制度。三、“天人合一”和“腾格里”思想如何丰富财产权研究由于地处高纬度地区,“亚心”区域的云层相对低纬度地区的视觉效果要高很多,祁连山至喀喇昆仑山之间是一望无垠的戈壁沙漠,沙漠的边缘延伸耸立着这个星球上一些海拔最高的山脉,绿洲城郭里人头攒动的繁华往往在一瞬间切换为极目视野的荒凉。人类在自然面前的渺小也瞬间被放大,使得这里成为人类思考自身存在、意义和使命的沃土。许靖华先生认为,公元前六千多年气候变冷,原居叶尼塞河流域的汉藏人南下,经新疆、甘肃而进入中原地区。13这一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王传超教授、张虎勤教授等学者的研究支持,正是在甘肃、陕西、宁夏、新疆、青海这一广袤地域上,中华民族的早期先民与当地部族和持续东迁的中亚人群经过数千年的融合而繁衍生息。14“亚心”不仅是地理意义的概念,北天山(天山山脉)、南天山(祁连山脉)、昆仑山脉和阿尔泰山脉,也是历史上诸多游牧民族的心灵寄托,更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伏羲在甘肃天水体悟“天人感应”思想并演八卦,很可能代表了这一时期这一地区中华先民对基本宇宙生成、相应日月地球自转(阴阳)关系、农业社会和人生哲学互相结合的“天人合一”观念。汉书 匈奴传 载,“匈奴谓天为撑犁。”其中“撑犁”为亚欧内陆诸多游牧民族“腾格里信仰”的渊源。“腾格里”并不等同于具象的“神”,而代表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认为万物有灵,人类应当遵从自然规律,生命的目的是与宇宙和谐相处。15历史上,“腾格里信仰”虽然受到佛教、摩尼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影响,但是“腾格里”的思想体系仍然深植于当地人民的生活习俗之中。人类的生产力将始终受到即有环境资源的约束,从而使得生产生活面临“增长的极限”16问题。赵忠龙:来自“亚心”的财产权研究启发172023年克拉玛依学刊西北中国与丝路文明礼记 礼运 云,“人者,天地之心也”,人类既是自然环境的被动接受者,也是自然环境的主动适应者。“亚心”区域的财产态叠加利用,17是这一地区人民面对严苛自然环境的主动适应,“环境保护”“碳中合”也是当代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对气候变化的主动适应。资本主义以降的法律,以保障私人收益最大化为财产权制度构造要旨,清晰的产权界定有益于驱动私人追求利润,由此释放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然而当人类法律的价值取舍从“私人利益最大化”逐渐移步“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时,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亦将随之演进。法律演进从来不是对已有法律的彻底替代,而是在传统法律的基础之上由新价值观形塑而成。“天人合一”和“腾格里”作为价值观,体现在制度条文上将可能构造为财产权的公共义务。美国财产权人类繁荣理论认为,财产权的道德和规范基础是人类的公共福利,所有者义务的基础是相互依赖(而不是彼此互惠),是每个人所处每个时刻本体内生的彼此义务。18财产权的公共义务不是替换私人权利保障,而是将资源转向公共福利功能的必要途径。以碳资产为例,碳资产是碳中和的制度基础,碳资产本身就是一系列协议体系的公共义务构造。在这个协议体系中,原有林木等资源之上将叠加归属、开发、利用、交易、融资和信用等公共义务。19四、能否提出一个综合环境、政治与历史的财产权研究进路“亚心”区域的财产权态叠加功能(Capability)状态,也是中国现代国家秩序建构的投影,即王勇教授所指出的“空间层化从平滑空间到纹理空间的过程”,即对国家疆域的土地产权进行界分和配置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完成则是以界边/界权费用的不断下降为前提的。20“亚心”区域凸显了财产权理论研究中环境、政治和历史的必要性,所提出的研究进路应当符合科学方法所包含的重要特征:严谨的观察、构建假说并验证之,对新信息的开放性并自愿接受他人的经过验证的成果。综合环境、政治与历史的财产权研究应该:从可观察的事实或证据出发,推导出假定性结论,并用经验来验证,再依据这个得到验证的结论推导出一个相对系统的理论。(一)制度移植、制度演进亦或制度堆叠民法法系比较倾向于采纳制度移植,很多被动接受民法法系所有权制度移植的国家或地区不仅没有展现出相应竞争力的经济和社会产出,反而经历了动荡和内战而变得贫困。普通法系,与其说是财产权制度演进,不如说是财产权制度堆叠,这里主要的原因可能在于普通法本就来自于习惯的堆叠,并在财产权堆叠之上确立优先权(Priority),以解决界权成本过高的问题。二者的国家建构路径也呈现差异。民法法系,往往倾向以中心权威推行制度移植,并进而达至对实体权力的塑造,从而可能产生中心权威与地方性知识的冲突。普通法系,一代一代来自不同地区的移民先后登陆不列颠、新大陆,新来者即使能够建立中心权威,也只能持续的寻求与之前居民间某种程度的政治妥协。在这个意义上,地方自治传统实然是妥协和无奈的产物。光荣革命后,英国君主虽然也试图在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建立权威和强制,但是改变已有地方自治传统的作法难免遭到强烈反抗。21美国独立不宜简单等同于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而更可理解为英语民族国家建构转型的一部分。其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仍保持英语民族与普通法制度的认同。在现代国家建构上,民法法系比较易于学习和借鉴,但是在实际效果上略逊于普通法系。22普通法系的国家建构依赖于盎格鲁撒克逊地方自治传统,然而透其内在机理而言,在于是否有耐心等待制度传统的形成。产权制度学派认为,制约甚至决定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与财富创造的首要因素是制度安排,制度决定贫富分化。23然而贾雷德戴蒙德质疑,我们必须追问良好制度的起源,探究复杂制度背后各种人类社会中或好或坏的深层历史渊源,已经出现过的良好体制,往往源于其182023年 第5期背后的的历史因素,6从环境资源约束到政治维度和历史维度。如果不能找到支撑良好制度的环境、政治和历史要素,不仅原生的制度无法生成建立,照搬移植的外在制度也往往因为环境不适而崩溃,在“亚心”区域则可能意味着政治权威的丧失。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代中央政府在边疆采取了与中原地区不同的秩序建构路径。(二)所有权走向财产权叠加在法学理论上的进一步解释普通法系的财产权制度渊源于一代又一代不列颠征服者所设立的功臣封地制度,层层分封加之次次分封,一块封地上往往存在多种权利的态叠加。24在中心权威与地方性知识的博弈和妥协进程中,作为实物的土地与其地上权利分离,既不划分“绝对物权”与“相对债权”,也不设置“物权法定”与“一物一权”。普通法院先例和令状制度可能存在的形式化和绝对化,衡平法院扮演了打补丁的角色,要求权利人行使权利或义务人履行义务应当满足正当且必要的良心(Good Faith)。如此形成梅因先生所认为的,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双重权利结构。权利与物的分离,依赖司法者在个案中权衡比较具体的权利,依据习惯、先例、令状和良心来确立优先权(Priority),给予相应高低优劣的保护。相对于不列颠本岛的人多地窄,北美土地幅员辽阔,为移民提供了无限可能。然而并非所有土地都具备适合农业牧业的地理条件,早期移民在寻找合适的土地过程中,往往随气候和降水变化,自由迁移、划定边界,耕种土地、建筑房屋,随后又抛弃迁徙到其他更加肥沃的地区。近300年时间里,不列颠、爱尔兰、欧洲乃至世界其他各地的移民,持续重复了盎格鲁撒克逊先民在不列颠的过程,难免产生大量的财产权纠纷。为了维系殖民地当局以及后来的州政府、省政府、联邦政府的秩序管控,英国本土的正规所有权令状只能向北美各类的制度堆叠进行妥协。25美国、加拿大因此得以在继承普通法精神的基础上,创设出丰富的财产权类型。在英美财产法体系中,普通法所有权、衡平法所有权、占有权、信托权、公司股权,直至数字权利等,都可以按照上述的演进思路而不断延伸扩展。美国学者米歇尔曼(Frank Michelman)结合前苏联财产权问题指出,财产关系并不是只有无财产权的公有状态和私有财产两种,经常可见到多数财产权并存的状态。26美国学者海勒(MichaelA Heller)进一步观察俄罗斯转型过程中的财产权问题认为:一方面为设定财产权的“公有”(com-mons)状态往往会导致稀有财产的“过度使用”;另一方面存在于同一稀有财产上多数相互排斥的财产权,可称为“反公有”(Anti-commons)的状态,又会导致“低度使用”。26很多欠发达国家或地区资源丰富,但是对资源的利用往往直接,这并不是产品研发或其他物尽其用的“器物”层面,其深层次的问题是财产权利态叠加的法律秩序缺失。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 索托指出,交易只能在彼此了解信任、范围有限的熟人圈子内展开,而不能延伸到更开阔的市场上,这些资产“既不能作为抵押物而获得投资,也不能投资为股票”,资产无法顺利地转化成资本。25日本法学从没有机械照搬照抄西方法学,更没有复制克隆西方法学方法,从法国民法、德国民法再到英美财产法、公司法等等,在法律制度条文学习与社会经济现实探索间,日本学者建构了适合本国环境、政治和历史的真知灼见。日本民法学泰斗我妻荣先生指出,“社会生产关系完全以所有权为中心的中世纪的社会形式是静态的,今天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已完全变为动态的”。11“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中,所有权最重要的作用已经不是利用物质客体,而是将其作为资本,利用资本获得利益”所有权的内在机理“是一种身份关系”,而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组织下那样的“契约关系”。11近代以来所有权色彩渐趋淡薄,而现代社会债权与所有权结合后实现资本权利的态叠加,能够更加积极的“物尽其用”,从而推动了现代社赵忠龙:来自“亚心”的财产权研究启发192023年克拉玛依学刊西北中国与丝路文明会的财富创造。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苏永钦教授主张在未来的民事立法中以财产权关系统合债与物,他认为物权和债权“都是关系规范,只是一为相对的或暂时的关系,可能与特定物有关,可能无关两者都是广义的财产权关系规范”“以所有权为产权秩序的出发点”,通过诚信原则引申一般衡平制度,实现财产权态叠加的法律秩序。26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地理资源稀缺而人口众多,财产权态叠加的法律秩序很好的实现了资产的资本化,推动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三)环境维度对财产权公共义务理论的形塑可能环境维度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始于“环境权利”的确认,1972年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 斯德哥尔摩宣言 宣告:“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着尊严和幸福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环境的基本权利,并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环境的庄严责任。”27“环境权利”对法律制度体系的建构大致有两种理论路径:其一,公民环境权的入宪。吕忠梅教授指出,公民环境权“入宪成为法定权利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规范效力,可以根据其在宪法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发挥基本权的主观权利维度和客观规范维度的功能。”28其二,渐进式的环境权法制化。周珂教授认为,“环境是实现一切权利的基础,按照现有的公民基本权利分类标准,环境权无法安放”,因此环境权“入宪”目前不具备可操作性。人权入环境法目前具备了相对较充分的条件,以能动司法保障环境权,借助财产权权利束原理,建立环境区分所有权。29尽管关于“环境权利”的主体、内涵仍然存在较多争议,但是并不妨碍环境权利作为一个财产权的功能(Capability)要素介入财产权的制度形塑,并进而期待制度传统的形成。“环境权利”目前对财产权制度的影响主要是从义务层面展开的,其构造逻辑在于:既然所有产品都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被外化的环境成本必须被内化,生产者应当对污染治理支付成本,价格应当反映污染治理的成本,消费者最终承担享有环境权利的成本。30人类繁荣理论财产法学家格雷戈里 亚历山大(Gregory S Alexander)教授提出了几种具体的公共义务构造:其一,代际人类社区之间的财产权公共义务,解决老龄化当代与未来世代人群之间的互惠安排。其二,以分配正义解决土地修复补偿的公共义务,涉及时间、土地和人群三个效力渊源。其三,排他性权利的公共义务规则。18离开民商事的财产法制度支持,环境法的制度设计将可能成为无水之浮萍。“亚心”区域环境维度问题凸显了中国面向未来的财产权制度构造需求,即应当在财产权利的规范中设定必要的环境公共义务。具体路径可以展开如下:在宪法层面推进公民环境权利入宪,公共福利是公民环境权利的价值基础,因此应当同时在宪法中明确,“财产权利的内容应适合于公共福利,由具体法律规定。”这里对广义财产权设定的环境公共义务,并不完全对应于道德义务,也不完全等同于 民法典 第9条所确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财产权利与公共义务相对应,“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实际上展现出通过设定公共义务实现财产权态叠加的证成路径。通过财产权利与环境公共义务的底层逻辑,环境税(费)、碳资产、碳交易、碳达峰、碳中合、排放许可证、生产配额等都可以延伸构造具体的规则。(四)政治维度对财产权环境公共义务的构造可能“亚心”区域积聚着全球范围内难以复刻的冰川冻土、草原荒漠和原始森林,拥有亚欧腹地高纬度区域最为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机械移植民法法系的“所有权法”还是普通法系的“地产权法”,都可能带来不可逆的生态损害后果。马克思、霍布斯和卢梭认为,财产权利是国家建构的基础。洛克、哈耶克认为,产权是自由的基础。弗里德曼、布坎南认为,民主离不开财产权。邓大才教202023年 第5期授归纳并提出,从产权影响的类型来看,产权的政治逻辑体现为五大功能:产权的政治保护功能、产权的权力分配功能、产权的国家形塑功能、产权的政权构造功能、产权的制度创制功能。31古典自由主义的财产权信条成为瓦解和松动中世纪封建统治的驱动力量,然而现代国家的政治维度无法回避地将直接或间接的对财产权利课以公共义务,这一公共义务并不仅存在于宪法层面,在民法层面也有设定的必要,如我国 民法典第 131 条、132 条等。事实上,只有尽可能明晰财产权利的公共义务,才有可能将财产权利从政治理想转化为制度现实,从而更加完备的保护财产权利。脱离政治维度的财产法律权利是幼稚和危险的,在边疆地区尤为如此。19世纪中后期加利福尼亚州初并入美国,地广人稀而缺乏公共权力的有效治理,随着黄金的发现,数以万计的淘金者占据了约翰萨特(John Augustus Sutter)拥有的萨克拉门托至旧金山数百平方公里土地。321855年加利福尼亚州法院虽确认萨特对该片土地的所有权,然而该判决因历史因素和社会情绪而无法执行,其后的25年时间里萨特多次申诉至联邦法院、联邦议会和联邦政府而无实际效果,1880年萨特在忧愤中死于华盛顿特区。33我国祁连山区、阿尔泰山区、喀喇昆仑山区等的矿藏资源也曾遭遇不同程度的非法和野蛮开采,给该地区的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带来严重损失。34美国黄石公园的历史揭示,“生态系统发展”必须超越固有的财产权限囿。社会主义国家更有践行生态系统发展的制度优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即是指引。自然资源的保护并非法律所能独行,更不是单纯财产法所能调整,需要公法层面对自然资源的财产权主体予以构造,客观上是现代国家职能的延伸。前现代国家职能和权力限度所致,中国历史上中央王朝曾经长期在边疆地区采羁縻政策,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 所言,“羁,马络头也;縻,牛缰也”,引申为笼络控制。而现代国家职能和权力的扩展,使得政治维度之于财产权的义务构造,直接建构与重塑中央与地方的政制关系,国家在政策层面先行引领方能实现已有行政区划和治理权力的制度创新。美国黄石公园虽然地跨怀俄明州、蒙大拿州和爱达荷州,但是属于联邦财产,整个黄石公园属怀俄明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这也让其成为美国国内唯一一个管辖领地超过一个州界线的联邦地区法院。以我国规划设立“祁连山国家公园”为例,涉及甘肃、新疆、青海三省区的衔接协调,我国已明确分级行使所有权,逐步过渡到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公法主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通过公法主体的民事权利衔接协调行政权、司法权,从而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完整保护。(五)历史维度是否可能验证财产权研究新的内涵形成当代中国财产权研究的历史维度展开有三个方面:其一,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作为基础的价值诉求,导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二,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蕴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一带一路”倡议行动相结合,将重塑1840年以来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其三,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能够适应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场景的财产权模式需求。具体的“亚心”历史展开,生产生活、文化习俗和社会结构同时受到东亚、印度、中亚、西亚、地中海和欧洲的影响,但地方政治势力的治理权力来自于东方,“亚心”及至中国广袤西部地区很可能提供财产权研究新内涵所需的样本和问题。中国内地历史上“宗法一体化结构,具有发达的地主经济,大一统的官僚政治,意识形态结构是儒家正统学说”,金观涛、刘青峰由此提出“超稳定结构”假说。35“宗法一体化结构运用国家机器强控制,使三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尽可能保持适应态”,然而“亚心”地区并未如此高度宗法一体化的赵忠龙:来自“亚心”的财产权研究启发212023年克拉玛依学刊西北中国与丝路文明“超稳定结构”。然而,祁连山乌鞘岭至瓦罕走廊的广阔区域所对应的是:其一,环境资源的约束使得该地区历史上并未形成能够与中原内地规模相当的地主经济,而呈现出农业、牧业、手工业、贸易等混合的绿洲经济。其二,“亚心”绿洲文明历史上从未形成高度大一统的官僚体系,而展现出小国寡民、割据军阀和地方竞争的政治格局。其三,前工业时代相对的地理隔离状态使得该区域从未形成足以“罢黜百家”的意识形态,而形成不同宗教间、不同宗教流派间、不同文化间相互影响、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和相互共存的格局。由是在历史上出现:当中原内地政治昌明、经济发达之时,广袤西部社会和平安宁,人民安居乐业;当中原内地动荡混乱并席卷社会之时,广袤西部接纳了一批又一批来自内地的农民、士绅、文人、地主、商人和手工业者等避乱躲祸人士,进一步形成广袤西部再次萌芽勃兴的内在力量。在这个意义上,“亚心”实际上可能成为了“超稳定结构”的振幅干预,阻止着社会动荡带给中华文明的撕裂。计划经济时代,较少“超稳定结构”历史的广袤西部反而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建立起新中国的大型工业基地、大型农业组织、大型科研院所和大型基础设施等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因素,兰州市、乌鲁木齐市、昆明市、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金昌市、攀枝花市、格尔木市、库尔勒市、奎屯市、个旧市等即是例证。私人财产权诉求导向的市场经济改革以来,上述地区的经济增长明显落后于内地,数十年的私人资本积累,使得私人资本已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取代传统的政治资源实现对广袤西部的资源控制。从具象财产的产权清晰而言,草原确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广义的财产权立法需要前置一定的包容与开放机制。近年来,生态资源的合理节约利用,草原确权与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基础设施线路通过的权利冲突,以及私人探矿权采矿权与国家矿产所有的矿权纠纷,等问题,在私人产权清晰导向的制度文本框架内解决的空间已越来越少。当问题移步大时间尺度的历史维度而言,所谓私人产权清晰的重要性已经让位于财产资源的用益叠加性和债权创设的优先性。具象财产的现值是以牺牲未来价值为代价的,国家所有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有效降低这个进程中的交易成本,更在于能够具备私人产权所无法匹及的政治合法性(Legitimacy)。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 德 索托揭示的六个所有权效应25,可启发历史维度财产权内涵的验证。“亚心”区域财产资源的初级性、经济社会的后发性、法律制度的移入性等特征,使得“亚心”更可能具有观察的验证意义。其一,从资产的经济潜能升级至资产的生产潜能,产权清晰的经济潜能往往可能倾向于资源的直接套现,而在历史维度则考虑广袤西部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以及初级农产品、牧产品等等能否在国内国际的经济体系内实现生产潜能。其二,开放和多元的财产权登记与公示制度,从唯一模式的“所有权”扩展至各种类型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创设,保护财产权利创新,从而在广泛的意义上保护创造财富的权利。其三,建立责任和信用体系,这是财产权进入政治现实治理的途径,拥有财产权利的同时匹配必要的公共义务。其四,资产的可交换体系,不仅考虑具象财产的现值,还需考虑财产开发利用及其未来价值的分享。其五,财产资源所处的社区发展利益,某项资源的开发处置并非私人资本单方所能决定,而应考虑利益相关者的综合利益,形成社会合作的解决方案。其六,保护财产权的合法交易,实际上就是保护财产权。结 语财产权既是关于财产的权利,也并非都是关于财产的权利,更不是亘古不变的关于财产的权利。财产权利产生于具体特定的环境资源约束条件之下,是政治维度对生产生活的治理需求以法律形式的外在体现。财产权固然体现设计者的某种主观意图,但是财产权如何运行、演进甚至消亡,并不取决于制定者的主观意愿,而只能来自于222023年 第5期历史维度的验证。在相应的时间尺度上,历史演进并非是漫无目的的随机生成,而是在偶然中蕴含着必然,必然趋势中孕育着偶然。以现代哲学“偶在论”思想而言,财产权的表述也应具有一定的语词开放性与叠加模态性,而形成前置的检测与防御机制。36兰州大致是中国的地理几何中心,乌鲁木齐大致是亚欧大陆的地理几何中心,中国西北提供了丰富财产权研究的样本和问题,也可能蕴含着解读中国广袤西部何以蓬勃发展的密码。注释:关于“亚心”的表述有两种可能指向:其一,亚欧大陆的几何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地理研究所会同中国科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著名地图与遥感地理信息学家陈述彭先生,依据彭纳投影技术的亚洲地图为基础,采用 GIS 技术于1992年精确测定,位于中国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地理位置为:东经8336、北纬4614。其二,亚洲大陆的几何中心,中国科学院新疆地理研究所“亚洲大陆地理中心旅游资源与开发”课题组1992年测定,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永丰乡包家槽子村境内,距乌鲁木齐市西南30公里。参见 亚欧大陆中心到底是在新疆、中亚,还是东欧?,载于 中国国家地理 2015年第10期,第108页。本文“亚心”表述指历史与文化意义上“亚欧大陆”的地理中心区域。例如 日本国宪法(1946)第29条【财产权的保障】:1.不得侵犯财产权。2.财产权的内容应适合于公共福利,由法律规定之。3.私有财产在正当的补偿下可收归公用。2017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 明确分级行使所有权。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功能重要程度、生态系统效应外溢性、是否跨省级行政区和管理效率等因素,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分级行使。其中,部分国家公园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其他的委托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参考文献:1杜德斌,马亚华.“一带一路”:中华民族复兴的地缘大战略J.地理研究,2015(6):1005-1014.2郑炳林.敦煌与丝绸之路文明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1.3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68-81.4美贾雷德 戴蒙德.枪炮、病菌与钢铁M.王道还,廖月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22:63-71.5赵建安,张英,刘芳.古代新疆伊犁河流域农业土地资源利用及启示J.资源科学,2009(12):2047-2053.6美贾雷德 戴蒙德.为什么有的国家富裕,有的国家贫穷M.栾奇,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15-46、74-75.7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M.许良英,李宝恒,赵中立,范岱年,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772.8美拉铁摩尔.中国的内陆边疆M.唐晓峰,译.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340-349.9德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历史法学派的基本思想(18141840年)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5.10(中国台湾)林东茂.法学不是科学J.高大法学论丛,2010(01):1-18.11日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M.王书江,张雷,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5-17、6、8-9.12周建武.科学推理:逻辑与科学思维方法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22:13.13瑞士许靖华.气候创造历史M.甘锡安,译.上海: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14:90-127.赵忠龙:来自“亚心”的财产权研究启发232023年克拉玛依学刊西北中国与丝路文明14Chuan-Chao Wang,Hui-Yuan Yeh,Alexander N.Popov,Hu-Qin Zhang,etc,Genomic Insights intoThe Formation of Human Populations in East AsiaJ,Nature 2021(591):413-419.15张碧波,董国尧.中国古代北方民族文化史(上)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86.16美丹尼斯米都斯等.增长的极限M.李宝恒,译.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56.17赵忠龙.西北地区财产权历史的态叠加猜想:环境约束及其政治维度J.政治科学研究,2020:147.18Gregory S Alexander,Property and Human FlourishingM.Oxford,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8:4-5、103-133.19吴宏杰.碳资产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4-6.20王勇.草权政治:划界定牧与国家建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46.21英温斯顿丘吉尔.英语民族史(第三卷)M.薛力敏,林林,译.海南:南方出版社,2004:127-140.22邓峰.清末变法的法律经济学解释:为什么中国学习了大陆法?J.中外法学,2009(2):172-175.23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罗华平,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7.24英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39-144.25秘鲁赫尔南多德索托.资本的秘密M.于海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7:90-92、5、37-49.26中国台湾苏永钦.寻找新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37、138、151-157.27邹振旅.经济活动国际惯例大辞典G.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1995:896.28吕忠梅.环境权入宪的理路与设想J.法学杂志,2018(01):23-40.29周珂,罗晨煜.论环境权“入法”:从人权中来,到人权中去J.人权,2017(4):90-103.30印萨拉 萨卡.生态社会主义还是生态资本主义M.张淑兰,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149.31邓大才.产权的政治逻辑:产权怎样、如何影响政治从产权政治的功能视角考察J.学习与探索,2014(9):73-82.32美约翰阿姆拜克.加利福尼亚淘金热:一项关于产权出现的研究J.吕康宁,译.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3(6):83-100.33See John A.Sutter,JR,The Sutter Family and theOrigins of Gold-Rush SacramentoM.Norman,OK,USA: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2002:81-131.34黄懿.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