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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09讲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_creat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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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境外 所得 税额 扣除 _create
注册会计师-税法注册会计师-税法第 1 页第 09 讲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知识点】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一、税法规定的抵免原则第 09 讲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知识点】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一、税法规定的抵免原则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税务处理】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一国(地区)的 所得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所得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以实际缴纳税额作为抵免额进行抵免;超过来源于该国(地区)该纳税年度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在限额内进行抵免,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推荐:三步法】第 1 步:实缴税额(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第 2 步: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金额第 3 步:比较确定:比较确定抵免额的原则:第 1 步与第 2 步孰低。【典型例题】假定某中国居民个人 2020 年 5 月转让美国一套私有住房取得 420 万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该住房的买价和转让时发生的费用共计 350 万元,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 12 万元;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股息所得 50 万元,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 13 万元。经核查境外完税凭证无误,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的抵免额。正确答案(1)来自美国所得实缴税额12(万元)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420350)2014(万元)抵免额:12(万元)(2)来自加拿大所得实缴额13(万元)来自加拿大所得的抵免限额502010(万元)抵免额:10(万元)3 万元可以在以后 5 个年度内结转抵免。二、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二、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5)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7)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 被转让前 3 年被转让前 3 年(连续 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 50 50 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8)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9)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记忆小贴士】“境外”,注意(7)(二)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地区)税收法律应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注册会计师-税法第 2 页当缴纳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额。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 不包括以下不包括以下情形:(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额;(2)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额;(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5)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提示】居民个人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取得的所得,按照该国(地区)税收法律享受免税或减税待遇,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饶让条款规定 应视同已缴税额应视同已缴税额在中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的,该免税或减税数额可作为居民个人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按规定申报税收抵免。(三)三步法抵免限额的确定: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综合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来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抵免限额,其中:1.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照我国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2.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依照我国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和境外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合计3.来源于一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该国(地区)的其他分类所得按我国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提示】居民个人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当期境内和境外所得应纳税额:(1)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2)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 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应当与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居民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经营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来源于同一国家(地区)以后年度的 经营所得经营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弥补;(3)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典型例题】居民个人老杨 2020 年全年取得甲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收入 240000 元,全年取得境外 A国支付的劳务报酬 100000 元,已按该国税法缴纳所得税 25000 元;境外 B 国支付的稿酬 60000 元,股息所得 20000 元,两项所得已按该国税法缴纳所得税 1600 元。境内工资薪金已预扣预缴税款 12360 元。已知老杨全年可扣除的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33600 元,无其他扣除。请计算老杨 2020 年全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个人所得税税税额。正确答案1.计算抵免限额:全年境内外综合收入额240000100000(120)60000(120)70353600(元)全年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3536006000033600)201692035080(元)【提示】境内、境外全部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境内外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A 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35080100000(120)3536007936.65(元)B 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3508060000(120)703536003333.39(元)B 国其他所得抵免限额20000204000(元)B 国抵免限额合计3333.3940007333.39(元)2.实际缴纳税额:A 国实际缴纳税额 25000(元);B 国实际缴纳税额 1600(元)。3.比较确定: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税法注册会计师-税法第 3 页应补(退)税额3508020000207936.6516001236017183.35(元)(四)其他规定1.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申报纳税。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4.居民个人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提供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者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纳税凭证,不予抵免。5.纳税人确实 无法提供纳税凭证的无法提供纳税凭证的,可同时凭境外所得纳税申报表(或者境外征税主体确认的缴税通知书)以及对应的银行缴款凭证办理境外所得抵免事宜。6.居民个人已申报境外所得、未进行税收抵免,在以后纳税年度取得纳税凭证并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可以追溯至该境外所得所属纳税年度进行抵免,但追溯年度不得超过 5 年。自取得该项境外所得的 5 个年度内,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纳税凭证载明的实际缴纳税额发生变化的,按实际缴纳税额重新计算并办理补退税,不加收税收滞纳金,不退还利息。7.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称派出单位)派往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由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支付或负担的,派出单位或者其他境内单位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预扣预缴税款。【小结】重理解会运用。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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