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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05讲 保证担保综合考点_creat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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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保证 担保 综合 考点 _create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第 0505 讲 讲 保证担保综合考点保证担保综合考点 四、保证担保综合考点四、保证担保综合考点 (一)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参考记忆口诀:先诉抗辩权消灭 人民法院启破产;保方书弃抗辩权;下落不明无财执;强执过后仍无产;权方举证丧能力;以上均灭抗辩权。(二)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 1 页要点 具体规定 保证期间 超期间的法律后果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确定方式 一般情况下,保证期间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特殊情况下保证期间的法律推定:“未约定未约定”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6 个月个月;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6 个月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约定不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6 个月个月 起算点 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 证诉 讼时效 一般保证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先诉抗辩权消灭先诉抗辩权消灭)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比较项目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定义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认定 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先诉抗辩权 性质 有权拒绝承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无先诉抗辩权 时间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例外情形 债务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担保制度综合考点案例题 1:知识点标签:不安抗辩权+流押条款的效力+物上请求权+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共同担保的责任承担 4 月 1 日,A 企业与 B 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 A 企业在 5 月 31 日前向 B企业提供货物,B 企业收到货物后的 10 天内支付货款。5 月 25 日,A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5 月 26 日 A 企业得到确切证据证明 B 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货款。5 月 31 日 A 企业通知 B 企业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 B 企业提供担保。B 企业承诺,可以请求 C 企业和 D 企业提供担保。6 月 10 日,A 企业与 C 企业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物为 C 企业的厂房。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 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 A 企业所有,并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A 企业又与 D企业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第 2 页要点 具体规定”单独保证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主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承担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合同变更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不受影响 共同担保 物保与人保并存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应当先就该物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人保与人保并存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 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6 月 15 日,A 企业向 B 企业交付了全部货物。B 企业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力支付货款。A 企业要求 C 企业履行担保责任,A 企业发现 C 企业用于抵押的厂房已经被政府有关部门征收,C 企业由此获得一笔补偿金。A 企业要求 C 企业以其获得的补偿金支付货款,C 企业表示拒绝。A 企业要求 D 企业履行保证责任,D 企业表示拒绝,理由是:第一,自己享有先诉抗辩权,此时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二,自己提供的保证与 C 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应优先执行物的担保。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问题 1】A 企业在 5 月 31 日是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说明理由。答案 1(教材 P91)A 企业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问题 2】抵押合同中约定,如 B 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 A 企业所有是否合法?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 2(教材 P69)首先,抵押合同中,“如 B 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厂房的所有权直接归 A 企业所有”的条款不合法。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即“禁止流押条款合同”。(教材 P69)其次,抵押合同有效。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问题 3】D 企业提供的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企业的保证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分别说明理由。答案 3 (教材 P97)D 企业承担一般保证。根据规定,所谓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教材 P98)D 企业的保证期间从 6 月 25 日(或答 6 月 26 日也可)开始计算。根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问题 4】D 企业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两个理由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答案 4(教材 P97)D 企业的第一个理由正确。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教材 P99)D 企业的第二个理由不正确。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问题 5】A 企业是否有权要求以补偿金支付货款?说明理由。第 3 页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答案 5(教材 P69)A 企业有权要求以补偿金支付货款。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按照原抵押权顺位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提示】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问题 6】A 企业对 D 企业保证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说明理由。答案 6(教材 P99)A 企业应在 D 企业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计算其对 D 企业保证的诉讼时效。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第 4 页旭晟出品 必属精品扫描上面二维码加微信领取资料 考前精准押题微信:12403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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