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第05讲完成审计工作、报告要素及无保留、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知识点】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形成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从各种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包括对控制的测试结果、财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错报以及已识别的所有控制缺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后,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的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根据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董事会关于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并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作出的声明;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3.根据自我评价情况,认定于评价基准日存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4.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的说明;5.公司董事会对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结论;6.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关注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二、获取书面声明★注意:第一,书面声明应当包括的内容;1.被审计单位董事会认可其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2.被审计单位已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被审计单位没有利用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的程序及其结果作为评价的基础;4.被审计单位根据内部控制标准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得出的结论;5.被审计单位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识别出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并单独披露其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6.被审计单位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所有舞弊,以及其他不会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但涉及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在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所有舞弊;7.注册会计师在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出的且已与被审计单位沟通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是否已经得到解决,以及哪些缺陷尚未得到解决;8.在基准日后,内部控制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是否存在对内部控制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被审计单位针对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采取的所有纠正措施。第二,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或以其他不当理由回避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还应评价这一情况对其他声明的可靠性的影响。三、沟通相关事项★★对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