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第1页第07讲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知识点】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一、关联申报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一)★关联关系的判定1.股权控制:25%2.资金控制:50%或10%【提示】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3.人员控制:半数以上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4.经营控制:特许权、购销、劳务5.其他关系:抚养、赡养关系、亲属关系、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二)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有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2.金融资产的转让。3.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4.资金融通。5.劳务交易。(三)国别报告1.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提示1】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提示2】成员实体应当包括:(1)实际已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2)跨国企业集团持有该实体股权且按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要求应被纳入但实际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3)仅由于业务规模或者重要性程度而未被纳入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任一实体。(4)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的常设机构。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3.★企业虽不属于第2条规定填报国别报告的范围,但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其他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准备国别报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在实施特别纳税调查时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1)跨国企业集团未向任何国家提供国别报告。(2)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但我国与该国尚未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3)虽然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